1、三明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院(系)- 专业- 姓名: - 学号:-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系审核 院审核学习成绩(70 分)学习成绩分=优秀率*70优秀率=上学年必修课程成绩 80 分以上的门数/必修课程总数;创新能力(10 分)根据:(1)科研与实践成果;(2)学习与竞赛成果;(3)特长与技能证书。三项累计加分,加分细则参照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总分不超过 10 分。社会实践(10 分)积极按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寒假、暑假组织的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受到表彰。(国家级 10分,省级 8 分,市级 6 分,校级 4 分,其他情况 3 分。)综合素质(10 分)(1) 社会工
2、作。热心参加上学年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踏实,积极肯干,成绩显著,得到同学的拥护,其任职时间以一学期为单位计算。社会工作按所在组织级别分档给分:省级 3 分,市级 2.5 分,校级以下参照三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加奖社会工作加分标准);学生干部身兼多职的以最高职务计分,重复不累计加。(2) 获奖情况。根据上学年三明学院学生处团委及学生处的获奖情况文件加分。获省级奖项 4 分,市级奖项 3 分,校级奖项 2 分,其他 1 分。一年中受表彰多次的以最高奖励计分,重复的不累计加分。(3)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 分,预备党员 2 分,共青团员 1 分。总分 总分为以上四项得分的总和,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注:个人得分项目理由都须附上原件证书作为凭证。院(系)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