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盆岭校区五教大礼堂管理条例大礼堂是全院师生举行聚会、举办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管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为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管理条例。第一条 基本原则(一)使用优先原则。大礼堂优先满足学校、学院及各系会议及学生活动的需要,同时,在不影响学校、学院及各系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鼓励校外单位租借大礼堂。(二)经费自给原则。大礼堂的一切运行开支(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耗材、水电、小型维修,不含大型房屋维修)均由大礼堂收入解决,学院不拨付任何运行经费。(三)责任自负原则。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礼堂的安全(含
2、政治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分别由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和分管领导负责。第二条 主管单位金盆岭校区五教大礼堂由城南学院团委负责具体管理,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指导管理。第三条 岗位设置(一)聘请专职管理员 1 名,负责礼堂设备的日常保管、使用、维护、卫生打扫、安全检查、防火防盗等。(二)从学生中聘请兼职管理员 8-10 名,负责周末电影的放映、礼堂设备的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的检查和监督等。第四条 使用规定(一)礼堂主要用于会议、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二)使用单位一般提前一周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预定会场,并详细填写礼堂使用申请单 ,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经审查,如内容合法守规、健康文明、时间遵守学校
3、作息制度,则由院团委根据会场使用情况进行协调安排。(二)礼堂管理人员根据礼堂使用申请单中提出的会议活动服务要求进行准备;如有超出服务范围的其他要求,则由礼堂管理人员协助使用单位做好安排。(三)需使用音响、视频设备的单位,应提前到预定会场,由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礼堂布置工作应在礼堂管理人员的指导下由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场地的清理工作。(四)礼堂的设备操作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禁止擅自动用礼堂内设备,演出和彩排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五)使用过程中,如损害礼堂家具、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中违反学校规定或者法律、法规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
4、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每次活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需确保场地的秩序与安全。发生事故,需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第五条 经费管理(一)学校、学院及两级职能部门主办的所有活动均免费使用。(二)学院各系每学期可免费使用场地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共 2 次;使用礼堂举办晚会收取 150 元/场(不含彩排) ,超额使用礼堂召开会议、举办讲座收取100 元/次,若在会议、讲座过程中需使用投影设备加收 50 元/ 场。(三)校内其他单位使用礼堂举办晚会收取 300 元/场(不含彩排) ,使用礼堂召开会议、举办讲座收取 200 元/次,若在会议、讲座过程中需使用投影设备加收 50 元/场。(四)校外单位使用礼
5、堂举办晚会收取 2000 元/小时( 2 小时起,不足 2 小时按 2 小时计算) ,召开会议、举办讲座收取 1000 元/ 小时(4 小时起,不足 4 小时按 4 小时计算) 。(五)所有活动若需使用空调,需缴纳电费 500 元/小时。(六)所有礼堂使用租金均上缴财务。按照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公有房屋有偿使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50%上交学校作为大礼堂的专项维修费;为鼓励老师提供租用信息,10%作为业务提成;5%作为值班管理费用。(七)大礼堂收入在保证正常运行后若有结余,其结余经费作为学生工作经费,以弥补学生工作经费的不足。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0 年 11 月 2 日礼堂使用申请单申请单位联 系 人 联系方式用 途使用时间使用要求申请单位负 责 人意 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管理单位意 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