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市中考语文作文评分标准注:A 内容 B 语言 C 篇章 1、一类卷:(5460 分) A 符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 B 语言顺畅,没有语病;C 结构完整,条理清楚。 具备 ABC 三项条件的,评一类下(54 分); 三项条件的 , 评一类下(54 分 立意深、构思巧、语言生动形象的评满分; 具备其中两项条件的,评一类上(58 一 59 分) 。 具备其中一项条件的,评一类中(5557 分 2、二类卷:(4553 分) A 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具体; B 语言通顺,偶有语病;C 结构完整,条理较清楚。 以 49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具备 B 项和另一项条件。其余一项达到三类卷标准
2、的,获得基准分; 具备 ABC 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具备 B 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3、三类卷:(3644 分) A 基本符合题意,中心较明确,内容尚具体;B 语言尚通顺,语病不多;C 条理尚清楚, 能分段。 以 4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基本具备 ABC 三项条件的,获得基准分; 其中 B 项比较好的酌情加分; 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4、四类卷:(1835 分) A 偏离题意,中心欠明确,内容不具体; B 语言不通顺,语病较多;C 条理不清楚。三项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 另两项较好的, 以 26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凡属 ABC 三项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 另两项较好的, 酌情加分;兼有 ABC 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5、五类卷:(0l7 分) A 文不对题,不知所云;B 语病严重,文理不通;C 结构混乱,不能完篇。 以 9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凡属 ABC 三项之一者,评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 其它两项尚好,酌情加分; 兼有 ABC 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说明:1 漏写题目扣 3 分。 2 错别字每 3 个扣 l 分。重现不计,扣满 3 分为止。3 字迹工整的加 2 分,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扣 2 分。 4 凡认为观点有严重错误,或文不对题的答卷。应提请评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