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凤凰土鸡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第 1 条 品种和数量卖方给买方提供嘉峪关金凤凰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原生态林下散养土鸡1、品种: (只) 。2、斤数: (斤) 。(必须明确规定家禽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第二条 价格、货款结算1、价格: 。2、总价款: (小写) (大写) 。2、货款结算方式:a)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以预付总价款的 %为定 金,余款于供货完成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予卖方。b) 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买、卖双方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货到后货款于 7 日内完全结清。 (选
2、写)注:付款均以人民币为标准第三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 地点: 方式: 。第四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l、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由买卖双方约定) ,向卖方偿付违约金。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款总价值的_作为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相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价值的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3、卖方交售的品种与合同规定不达标时,买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1、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
3、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价值的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_(由买卖双方约定) 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_(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3、卖方交售的家禽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有权拒收。第六条 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
4、,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第 8 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第 9 条 其他 。第 10 条 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及责任受益人归嘉峪关金凤凰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地址: 地址: 代表人: (法人或委托人) 代表人: (法人或委托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年_ 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