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为贯侧落实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 ,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授权。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严格制定了操作权利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的相关标准。一、外科手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1,近两年工作量 5 分。2,手术适应证 10 分:诊疗原则正确 5 分;诊断明确 2 分;治疗方案充分3 分。3,术前讨论 10 分:诊断要点清晰 5 分;难度估计及风险预案充分 5 分。4,术前准
2、备 5 分:医嘱规范 2 分;检查结果完整 1 分;同意书及审签字规2 分。5,手术操作 20 分:动作规范 5 分;操作准确 5 分;技术熟练 5 分;流程熟悉 5 分。6,无菌观念 10 分:洗手程序正确 5 分;手术消毒彻底 5 分。7,无瘤观念 5 分:无瘤原则 1 分;无癌残留 1 分;淋巴清扫 1 分;减少医源性传播 1 分;冲洗 1 分。 8,注意事项 5 分:手术体位 2 分;术野暴露 2 分;器械选择 1 分。9,预期目标 10 分:手术顺利完成 5 分;解决预期问题 5 分。10,手术记录(5 分):手术要点完整 3 分,步骤清晰 2 分。11,术后处理 10 分:术后医嘱
3、规范 5 分;术后记录完整 5 分。12,抗菌素使用 10 分:严格掌握抗菌素应用原则 5 分;抗菌素使用、时机、剂量合理 3 分;抗菌素选择合理 2 分。考评总分满分:100 分,75 分合格,65 分至 75 分接受考评组织的复评,60 分至 65 分降低相应的操作权利,低于 60 分取消相应的操作权利。二、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1、助理麻醉医师: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工作,并能熟悉各种麻醉方法;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麻醉操作;能及时发现围麻醉期的各种病情变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能掌握一般麻醉中病情变化的处理方法, 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80%以上。 2、低年麻醉住院
4、医师:能独立一般麻醉的的操作和管理工作,掌握围麻醉期监测技术和病人管理,对危重病人的处理能够提供正确的方案, 初步掌握心、肺复苏术。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85%以上,并能根据病情制定麻醉方案,与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符合率在 90%以上。 3、高年麻醉住院医师:能独立完成各类普通手术麻醉,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熟悉各种监测技术和麻醉方法,对麻醉期间出现的各种情况能正确处理,正确率在 90%以上,参加各种危重病人的诊治,并能够提出正确的方案。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95%以上, 并能根据病情制定麻醉方案,与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符合率在 95%以上。 4、麻醉主治医师:日常麻醉的中坚力
5、量,能完成麻醉日常工作,并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对危重病人能够提出诊断、治疗方案,检查执行情况,对下级医师不能完成的操作成功率在 90%以上。制定麻醉方案,修改下级医师的麻醉方案,解决麻醉 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5、正、副主任医师:指导各级医师完成麻醉工作,对各种困难操作或操作失败的病人熟练掌握处理流程,并能减少或避免相关并发症,对疑难病例的处置有独到之处,并根据情况开展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指导各下级医师麻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完成危重病例、特殊病人的麻醉;参与病例讨论时能将国内外的发展现状进行讲解,制定和选择优良的处理方案。对各种麻醉出现的情况进行正确的处理,正确率在 100%。各级麻醉医师的
6、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应达到以上相关标准,如达不到标准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的麻醉操作权利。各级麻醉医师应严格按照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制度所规定的范围进行操作,如有违规、越级操作者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的麻醉操作权利的处罚。三、介入诊疗技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范围为心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 2.有 3 年以上心血管内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介入科等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心、脑血管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4.经 2 名以上具有心、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具有主任医师专
7、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 5.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过心、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6.未参加培训者,需具备以下条件: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 2 名以上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在三级医院连续从事心、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临床工作 10 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心、脑血管病介入诊疗病例 300 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介入相关的医疗事故,血管造影并发症发生率低于 0.5%,心、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死亡率低于 0.5%。此外:a.拟从事冠心病介
8、入治疗的医师近五年累计独立完成的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 200 例以上,b.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近五年累计独立完成导管消融治疗病例 100 例以上;c.拟从事起搏器的医师近五年累计独立完成起搏器治疗病例 50 例以上;d.拟从事先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近五年独立完成先心病介入治疗病例 50 例以上。在以上考评标准中 1、2、4、5 任何一项不符合者取消相关介入操作的权利。3、6 必须具备其中一项,如不具备取消相关介入操作的权利。如有以下情况者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操作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