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 校 消 防 安 全 “ 四 个 能 力 ” 建 设 标 准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 ) 学 校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应 至 少 每 月 组 织 两 次防 火 检 查 , 内 设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每 周 开 展 一 次 防 火 检 查 。( 二 ) 学 校 及 内 设 部 门 组 织 开 展 防 火 检 查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1、 落 实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和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 执 行 消 防 安 全 操 作 规程 等 情 况 ;2、 用 火 、 用 电 有 无 违 章 ;3、 新 建 、 改 建 、
2、扩 建 及 装 修 工 程 有 无 违 章 ;4、 疏 散 通 道 、 安 全 出 口 和 消 防 车 通 道 是 否 畅 通 ;5、 安 全 疏 散 指 示 标 志 、 应 急 照 明 设 置 及 完 好 情 况 ;6、 疏 散 通 道 、 门 窗 上 是 否 设 置 影 响 逃 生 和 灭 火 救 援 的 障 碍 物 ;7、 集 体 宿 舍 是 否 设 置 用 电 超 载 保 护 装 置 ;8、 消 防 (控 制 室 )值 班 情 况 、 消 防 控 制 设 备 运 行 情 况 及 相 关 记 录 ;9、 化 学 试 剂 、 燃 油 、 燃 气 等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的 使 用
3、是 否 符 合 有 关规 定 ;10、 消 防 水 源 情 况 , 灭 火 器 材 配 置 及 完 好 情 况 , 室 内 外 消 火 栓 、 水泵 接 合 器 有 无 损 坏 、 埋 压 、 遮 挡 、 圈 占 等 影 响 使 用 情 况 ;11、 食 堂 、 灶 间 烟 道 季 度 清 洗 情 况 ;12、 员 工 本 岗 位 消 防 知 识 的 掌 握 情 况 ;13、 防 火 巡 查 、 火 灾 隐 患 的 整 改 以 及 防 范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14、 其 他 消 防 安 全 情 况 。( 三 ) 学 校 应 确 定 防 火 巡 查 人 员 、 内 容 、 部 位 和 频
4、次 。 其 中 , 消 防安 全 重 点 部 位 (单 位 )应 进 行 每 日 防 火 巡 查 , 学 生 宿 舍 夜 间 防 火 巡 查 不 少于 两 次 , 教 室 、 实 验 室 、 图 书 馆 、 校 医 院 等 应 加 强 夜 间 防 火 巡 查 。 ( 四 ) 学 校 防 火 巡 查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1、 学 生 集 体 宿 舍 及 公 寓 有 无 违 章 用 火 、 用 电 情 况 ;2、 疏 散 通 道 、 安 全 出 口 是 否 畅 通 ;3、 常 闭 式 防 火 门 是 否 处 于 关 闭 状 态 、 防 火 卷 帘 下 是 否 堆 放 物 品 等情 况 ;
5、4、 消 火 栓 、 灭 火 器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完 好 情 况 ;5、 重 点 部 位 人 员 在 岗 在 位 情 况 。( 五 ) 教 职 员 工 应 遵 守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和 消 防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熟 悉 本岗 位 火 灾 危 险 性 , 掌 握 火 灾 防 范 措 施 , 每 天 进 行 本 岗 位 防 火 检 查 , 及 时发 现 本 岗 位 火 灾 隐 患 。 消 防 志 愿 者 可 开 展 日 常 防 火 检 查 工 作 。( 六 ) 岗 位 防 火 检 查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1、 用 火 、 用 电 有 无 违 章 ;2、 疏
6、 散 通 道 、 安 全 出 口 是 否 畅 通 ;3、 消 火 栓 、 灭 火 器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完 好 情 况 ;4、 场 所 有 无 遗 留 火 种 。( 七 ) 发 现 火 灾 隐 患 应 立 即 改 正 ; 对 不 能 立 即 改 正 的 , 发 现 人 应 向消 防 工 作 归 口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或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报 告 , 消 防 工 作 归 口 管 理职 能 部 门 或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应 及 时 研 究 制 定 整 改 方 案 , 确 定 整 改 措 施 、期 限 、 部 门 和 责 任 人 , 报 学 校 消 防 安 全 责
7、 任 人 审 批 。( 八 ) 火 灾 隐 患 整 改 部 门 和 责 任 人 应 按 照 整 改 方 案 要 求 , 落 实 整 改措 施 , 并 加 强 整 改 期 间 的 安 全 防 范 , 确 保 消 防 安 全 。 学 校 的 消 防 安 全 责任 人 为 整 改 火 灾 隐 患 提 供 经 费 和 组 织 保 障 ,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督 促 落 实 火灾 隐 患 整 改 措 施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一 ) 学 校 应 制 定 灭 火 和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 建 立 应 急 反 应 和 处 置 机制 , 为 火 灾 扑 救 和 应 急 救 援 提 供 人 员
8、 、 装 备 等 保 障 。 定 期 进 行 消 防 演练 。 高 等 院 校 应 建 立 由 学 生 参 加 的 志 愿 消 防 组 织 。( 二 ) 学 校 实 验 室 应 将 预 案 涉 及 到 的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的 种 类 、 性质 、 数 量 、 危 险 性 和 应 对 措 施 等 报 学 校 消 防 管 理 归 口 部 门 备 案 。( 三 ) 发 现 火 灾 应 立 即 呼 救 并 拨 打 “ 119” 电 话 报 警 , 起 火 部 位 现场 人 员 应 在 1min内 形 成 第 一 灭 火 力 量 ,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1、 电 话 或 火 灾 报 警
9、 按 钮 附 近 的 人 员 立 即 摁 下 按 钮 或 电 话 通 知 消 防控 制 室 或 单 位 值 班 人 员 ;2、 消 防 设 施 、 器 材 附 近 的 人 员 使 用 消 火 栓 、 灭 火 器 等 设 施 器 材 灭火 ; 3、 安 全 出 口 或 通 道 附 近 的 人 员 引 导 学 生 疏 散 。( 四 ) 消 防 控 制 室 接 到 探 测 器 报 警 信 号 后 , 立 即 通 知 现 场 最 近 的 工作 人 员 、 巡 查 人 员 前 去 确 认 , 同 时 通 过 视 频 监 控 设 备 进 行 确 认 。 现 场 人员 确 认 火 灾 后 , 向 控 制 室
10、 报 告 , 并 立 即 形 成 第 一 灭 火 力 量 使 用 附 近 消 火栓 、 灭 火 器 等 灭 火 。( 五 ) 火 灾 确 认 后 , 消 防 控 制 室 或 单 位 值 班 人 员 应 立 即 启 动 灭 火 和应 急 疏 散 预 案 , 在 3min内 形 成 第 二 灭 火 力 量 ,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1、 通 讯 联 络 组 通 知 员 工 赶 赴 现 场 , 与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保 持 联 络 , 向火 场 指 挥 员 报 告 火 灾 情 况 , 将 火 场 指 挥 员 的 指 令 下 达 有 关 人 员 ;2、 灭 火 行 动 组 根 据 火 灾 情
11、 况 使 用 本 单 位 的 消 防 设 施 、 器 材 扑 救 火灾 ;3、 疏 散 引 导 组 按 分 工 组 织 引 导 现 场 学 生 疏 散 ;4、 安 全 救 护 组 负 责 协 助 抢 救 、 护 送 受 伤 人 员 ;5、 现 场 警 戒 组 阻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火 场 , 维 持 火 场 秩 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一 ) 学 校 应 至 少 每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有 学 生 参 加 的 演 练 , 并 结 合 实 际不 断 完 善 预 案 。( 二 ) 学 校 应 明 确 一 定 数 量 的 疏 散 引 导 员 , 火 灾 发 生 时 , 疏 散 引
12、 导员 应 通 过 喊 话 、 广 播 等 方 式 , 按 照 灭 火 和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要 求 通 知 、 引 导火 场 人 员 正 确 逃 生 。 发 生 火 灾 时 , 正 在 授 课 的 教 师 应 组 织 学 生 疏 散 逃生 。( 三 ) 发 生 火 灾 时 , 应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通 知 人 员 疏 散 :1、 二 层 及 以 上 的 楼 房 发 生 火 灾 , 应 先 通 知 着 火 层 及 其 相 邻 的 上 下层 ; 2、 首 层 发 生 火 灾 , 应 先 通 知 本 层 、 二 层 及 地 下 各 层 ;3、 地 下 室 发 生 火 灾 , 应 先 通
13、 知 地 下 各 层 及 首 层 ;4、 多 个 防 火 分 区 的 首 先 通 知 着 火 区 域 及 其 相 邻 的 防 火 分 区 。( 四 ) 火 灾 无 法 控 制 时 , 火 场 总 指 挥 应 及 时 通 知 所 有 参 加 救 援 人 员撤 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一 ) 学 校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应 是 消 防安 全 明 白 人 , 熟 知 以 下 内 容 :1、 消 防 法 律 法 规 和 消 防 安 全 职 责 ;2、 本 单 位 火 灾 危 险 性 和 防 火 措 施 ;3、 依 法 应 承 担 的 消
14、 防 安 全 行 政 和 刑 事 责 任 。( 二 ) 学 校 应 至 少 确 定 一 名 熟 悉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的 教 师 担 任 消 防 安 全课 教 员 , 并 选 聘 消 防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学 校 的 兼 职 消 防 辅 导 员 。( 三 )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应 将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纳 入 教 学 内 容 , 开 展 下 列 消防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1、 在 开 学 初 、 放 寒 (暑 )假 前 、 学 生 军 训 期 间 , 对 学 生 普 遍 开 展 专题 消 防 安 全 教 育 ;2、 结 合 不 同 课 程 实 验 课 的 特 点
15、和 要 求 , 对 学 生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消防 安 全 教 育 ;3、 组 织 学 生 到 当 地 消 防 站 参 观 体 验 ;4、 对 寄 宿 学 生 开 展 经 常 性 的 安 全 用 火 用 电 教 育 。( 四 ) 中 小 学 校 应 针 对 不 同 年 龄 阶 段 学 生 认 知 特 点 , 保 证 课 时 或 者采 取 学 科 渗 透 、 专 题 教 育 、 主 题 班 会 、 国 旗 下 讲 话 、 网 络 、 广 播 、 校 内报 刊 等 方 式 , 每 学 期 对 学 生 开 展 消 防 安 全 教 育 。 小 学 阶 段 应 重 点 开 展 火灾 危 险 及
16、 危 害 性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标 识 、 日 常 生 活 防 火 、 火 灾 报 警 、 火 场自 救 逃 生 常 识 等 方 面 的 教 育 。 初 中 和 高 中 阶 段 应 重 点 开 展 消 防 法 律 法规 、 防 灭 火 基 本 知 识 和 灭 火 器 材 使 用 等 方 面 的 教 育 。( 五 ) 高 等 学 校 应 每 学 年 至 少 举 办 一 次 消 防 安 全 专 题 讲 座 , 在 校 园网 络 、 广 播 、 校 内 报 刊 等 开 设 消 防 安 全 教 育 栏 目 , 对 学 生 进 行 消 防 法 律法 规 、 防 灭 火 知 识 、 火 灾 自
17、救 他 救 知 识 和 火 灾 案 例 教 育 。( 六 ) 学 校 应 组 织 新 上 岗 和 进 入 新 岗 位 的 教 职 员 工 进 行 岗 前 消 防 安全 培 训 。( 七 ) 学 校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和 教 职 员 工 的 消 防 宣传 教 育 培 训 应 当 达 到 以 下 要 求 :1、 熟 悉 消 防 法 律 法 规 ;2、 掌 握 消 防 安 全 职 责 、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 灭 火 和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3、 掌 握 本 单 位 、 本 岗 位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和 防 火 措 施 ;4、 掌 握 有 关 消 防 设 施 、 器 材 的 操 作 使 用 方 法 ;5、 会 报 警 、 会 扑 救 初 起 火 灾 、 会 疏 散 逃 生 自 救 。( 八 ) 学 校 在 主 要 出 口 应 设 置 “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告 知 书 ” 和 “ 消 防 安全 承 诺 书 ” , 在 显 著 位 置 和 每 个 楼 层 提 示 场 所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 疏 散 通道 、 安 全 出 口 位 置 及 逃 生 路 线 , 消 防 器 材 的 位 置 和 使 用 方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