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劳动合同书》模版-社保局可仲裁备案.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9906870 上传时间:2019-09-18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书》模版-社保局可仲裁备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书》模版-社保局可仲裁备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书》模版-社保局可仲裁备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书》模版-社保局可仲裁备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书》模版-社保局可仲裁备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合同编号: 备案机构编号: 合同订立类型: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单位类型: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婚姻状况: 户口性质: 文化程度: 籍贯: 联系电话: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2注 意 事 项一 、 甲 乙 应 保 证 向 对 方 提 供 与 履 行 劳 动 合 同 有 关 的 各 项 信 息 真 实 、 有 效 。二 、 甲 方 已 告 知 乙 方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条 件 、 工 作 地 点 、 职 业 危 害 、 安 全 生 产 状况 、

2、 劳 动 报 酬 、 劳 动 纪 律 以 及 乙 方 要 求 了 解 的 其 他 情 况 。三 、 乙 方 知 晓 其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条 件 、 工 作 地 点 、 职 业 危 害 、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 劳动 报 酬 、 劳 动 纪 律 以 及 乙 方 要 求 了 解 的 其 他 情 况 。四 、 乙 方 确 保 其 向 甲 方 提 供 的 与 应 聘 有 关 的 材 料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 合 法 性 。五 、 签 订 本 劳 动 合 同 书 时 , 甲 方 应 加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代 理 人 ) 应

3、本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乙 方 本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六 、 除 约 定 服 务 期 和 竞 业 限 制 条 款 的 两 种 情 形 之 外 , 甲 方 不 得 与 乙 方 约 定 由 乙 方承 担 违 约 金 。七 、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 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 等 内 容 在 本 合 同 填 写 不 下 时 , 可另 附 纸 。八 、 本 合 同 应 使 用 铅 笔 或 签 字 笔 填 写 , 字 迹 清 楚 , 文 字 简 炼 、 准 确 , 不 得 涂 改 。九 、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甲

4、方 不 得 为 乙 方 代 保 管 合 同 。3本 合 同 适 用 范 围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企 业 、 个 体 经 济 组 织 、 民 办 非 企 业 等 组 织 与 其 劳 动者 。二 、 国 家 机 关 、 事 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和 与 其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的 劳 动 者 。三 、 属 于 劳 动 合 同 法 调 整 的 其 他 用 人 单 位 及 劳 动 者 。甲 乙 双 方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合 同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5、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及 政 策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遵 循 合 法 、 公 平 、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 诚 实信 用 的 原 则 订 立 本 劳 动 合 同 , 双 方 应 当 依 法 遵 守 本 劳 动 合 同 所 列 条 款 。一、 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有合作意向,协商后再签定长期合同。4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三、工作地点第 三 条 乙 方 的 工 作 地 点 为 甲 方 根 据 经 营 及 业 务 的 需 要 调 整 乙 方 的 工 作 地 点 的 , 须 要 征 得 乙 方的 同 意 。四、工作时间

7、和休息休假第 四 条 甲 方 安 排 乙 方 执 行 以 下 第 项 工 时 制 度 。( 一 ) 执 行 标 准 工 时 制 度 。 乙 方 每 天 工 作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8 小 时 , 每周 工 作 不 超 过 40 小 时 。 因 工 作 需 要 乙 方 加 班 或 延 长 工 作 时 间 的 , 甲 方 应依 法 支 付 乙 方 加 班 工 资 或 安 排 补 休 。 每 周 休 息 日 为 。5( 二 ) 经 当 地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 执 行 以 为 周 期 的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工 作 制 度 。( 三 ) 经 当 地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8、 , 执 行 不 定 时 工 作 制 度 。甲 方 保 证 乙 方 每 周 至 少 休 息 一 天 。 乙 方 依 法 享 有 法 定 节 日 假 、 产 假 、带 薪 年 休 假 等 假 期 。甲 方 因 生 产 需 要 , 经 乙 方 同 意 后 , 可 安 排 加 班 。 日 延 长 工 时 、 休 息日 加 班 无 法 安 排 补 休 、 法 定 节 假 日 加 班 的 , 甲 方 应 按 劳 动 法 第 四 十四 条 规 定 支 付 加 班 工 资 。五、劳动报酬第 五 条 甲 方 采 用 以 下 第 项 形 式 向 乙 方 支 付 工 资 。( 一 ) 计 时 或 岗 位 工 资

9、, 工 资 额 为 元 /月 , 试 用 期 工 资 为 元 /月 。( 二 ) 计 件 工 资 。 计 件 单 价 约 定 为 。( 三 ) 其 他 工 资 形 式 。 具 体 约 定 在 本 合 同 第 条 中 明 确 。甲 方 应 按 月 支 付 乙 方 工 资 , 发 薪 日 为 每 月 日 , 不 得 克 扣 或 拖 欠 。甲 方 支 付 乙 方 的 工 资 , 不 得 违 反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最 低 工 资 的 规 定 。六、社会保险6第 六 条 甲 乙 双 方 按 国 家 规 定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 甲 方 为 乙 方 办 理 有 关 社 会保 险 手 续 ,

10、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社 会 保 险 义 务 。 乙 方 应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由 甲 方 代 扣代 缴 。乙 方 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的 医 疗 待 遇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乙 方 因 工 负 伤 或 患 职 业 病 的 待 遇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乙 方 在 孕 期 、 产 期 、 哺 乳 期 等 各 项 待 遇 , 按 国 家 有 关 生 育 保 险 政 策 规定 执 行 。七、劳动纪律第 七 条 甲 方 根 据 应 依 法 建 立 和 完 善 各 项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 保 障 乙 方享 有 劳 动 权 利 、 履

11、行 劳 动 义 务 。 乙 方 应 服 务 甲 方 的 管 理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第八条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第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7九、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

12、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十、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第十五条 十一、其他事项8第十六条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不相符或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 乙方 (签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案机构(盖章):9合同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