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新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一 、 填 空 题1、 对 情 节 复 杂 或 者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给 予 较 重 的 行 政 处 罚 , 行 政 机 关 的 负 责 人 应 当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2、 行 政 处 罚 法 规 定 ,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的 行 政 处 罚 , 只 能 由 (法 律 )设 定 。3. 行 政 处 罚 法 规 定 , 行 政 处 罚 由 违 法 行 为 发 生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具 有 行 政 处 罚 权 的 行 政 机 关 管 辖 。 法律 、 行 政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4、 没 有
2、 法 定 依 据 或 者 不 遵 守 法 定 程 序 的 , 行 政 处 罚 (无 效 )。5、 行 政 机 关 不 得 因 当 事 人 申 辩 而 (加 重 )处 罚 。二 、 判 断 题1、 行 政 处 罚 由 被 处 罚 人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具 有 行 政 处 罚 权 的 行 政 机 关 管 辖 。 2.执 法 人 员 对 公 民 没 收 50 元 以 下 财 物 , 可 以 当 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3、 违 法 行 为 在 一 年 内 未 被 发 现 的 , 不 再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3、外 。 4、 行 政 机 关 在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时 , 应 当 告 知 当 事 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实 、 理 由 及 据 , 并 告 知 当 事 人 依 法 享 有 的 权利 。 5、 执 法 人 员 当 场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必 须 报 所 属 行 政 机 关 备 案 。 6、 罚 金 是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之 一 。 7、 行 政 机 关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时 , 应 当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或 者 限 期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8、 当 事 人 陈 述 、 申 辩 时 态 度 不 好 , 行
4、政 机 关 可 以 酌 情 加 重 行 政 处 罚 。 9、 当 事 人 逾 期 不 缴 纳 行 政 罚 款 的 , 按 日 增 加 5 元 钱 罚 款 。 10、 执 法 人 员 当 场 作 出 罚 款 50 元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可 以 当 场 收 缴 罚 款 。 11、 在 人 员 紧 张 的 情 况 下 , 行 政 机 关 可 以 委 托 临 时 人 员 依 照 法 律 生 效 的 裁 决 , 收 缴 罚 款 。 12、 行 政 机 关 按 简 易 程 序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可 以 不 制 作 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 。 13、 违 法 行 为 构
5、成 犯 罪 的 , 行 政 机 关 必 须 将 案 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14、 除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 商 业 秘 密 或 者 个 人 隐 私 外 , 行 政 处 罚 听 证 应 当 公 开 举 行 。 15、 听 证 由 行 政 机 关 指 定 的 本 案 调 查 人 员 主 持 。 16、 当 事 人 认 为 听 证 主 持 人 与 本 案 有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的 , 有 权 申 请 回 避 。 17、 行 政 机 关 在 调 查 或 者 进 行 检 查 时 , 执 法 人 员 不 得 少 于 两 人 , 并 应 当 向 当
6、事 人 或 者 有 关 人 员 出 示 证 件 。 18、 地 方 性 法 规 可 以 设 定 吊 销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行 政 处 罚 。 19、 行 政 法 规 可 以 设 定 除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以 外 的 行 政 处 罚 。 20、 违 法 行 为 在 二 年 内 未 处 理 的 , 不 予 行 政 处 罚 。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21、 行 政 机 关 在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之 前 , 应 当 告 知 当 事 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实 、 理 由 及 依 据 , 并 告 知 当 事 人 依 法 享 有的 权 利
7、 。 22、 执 法 人 员 当 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 应 当 向 当 事 人 出 示 执 法 身 份 证 件 , 填 写 预 定 格 式 、 编 有 号 码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应 当 当 场 交 付 当 事 人 。 23、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与 当 事 人 有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的 , 应 当 回 避 。 24、 作 出 罚 款 决 定 的 行 政 机 关 应 当 与 收 缴 罚 款 的 机 构 分 离 。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行 政 机 关 及 其 执 法 人 员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不得
8、 自 行 收 缴 罚 款 。 25、 为 解 决 行 政 机 关 的 办 案 经 费 问 题 , 财 政 部 门 可 以 适 当 向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行 政 机 关 返 还 罚 款 、 没 收 的 违 法 所 得 或 者返 还 没 收 非 法 财 物 的 拍 卖 款 项 。 26、 行 政 机 关 发 现 行 政 处 罚 有 错 误 的 , 应 当 主 动 改 正 。 27、 某 行 政 机 关 执 法 人 员 实 施 当 场 处 罚 时 , 未 填 写 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 , 当 场 收 缴 罚 款 时 也 未 使 用 罚 款 单 据 , 当 事 人 有 权 拒
9、绝处 罚 , 并 有 权 予 以 检 举 。 28、 委 托 行 政 机 关 对 受 委 托 的 组 织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行 为 应 当 负 责 监 督 , 但 对 该 行 为 的 后 果 不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29、 行 政 处 罚 遵 循 公 开 、 公 正 的 原 则 。 30、 违 法 行 为 构 成 犯 罪 , 人 民 法 院 判 处 拘 役 或 者 有 期 徒 刑 时 , 行 政 机 关 已 经 给 予 当 事 人 行 政 拘 留 的 , 应 当 依 法 折 抵 相 应 刑期 。 31、 当 事 人 主 动 消 除 或 者 减 轻 违 法 行 为 危 害 后
10、果 的 , 应 当 依 法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行 政 处 罚 。 32、 当 事 人 要 求 听 证 的 ,应 当 承 担 行 政 机 关 组 织 听 证 的 费 用 。 33、 行 政 机 关 对 登 记 保 存 的 证 据 , 应 当 在 十 日 内 作 出 处 理 决 定 。 三 、 单 项 选 择 题1.对 违 法 行 为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的 规 定 必 须 公 开 , 未 经 公 开 的 , 不 得 作 为 行 政 处 罚 的 依 据 , 这 属 于 行 政 处 罚 法 规 定的 行 政 处 罚 原 则 中 的 哪 一 项 ?( B )。 A.处 罚 法 定 原 则 。
11、 B.处 罚 公 正 公 开 原 则 。 C.处 罚 与 教 育 相 结 合 原 则 。 D.保 障 相对 人 权 利 。2.行 政 机 关 作 出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前 , 当 事 人 要 求 听 证 的 , 应 当 在 行 政 机 关 告 知 后 几 日 内 提 出 ;行 政 机 关 应当 在 听 证 前 几 日 通 知 当 事 人 举 行 听 证 的 时 间 , 地 点 , 对 此 , 依 次 两 个 日 期 都 正 确 的 选 项 是 哪 项 ?( C ) A.5 日 , 10 日 B.7 日 , 15 日 C.3 日 , 7 日 D.5 日 , 7 日3
12、.间 歇 性 精 神 病 人 在 精 神 正 常 时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 (C )行 政 处 罚 。 A、 不 予 B、 减 轻 C、 应 予 D.可 以4.行 政 机 关 作 出 ( A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之 前 , 应 当 告 知 当 事 人 有 要 求 举 行 听 证 的 权 利 。 A、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B、 行 政 拘 留 C、 没 收 10000 元 以 上 财 物 D.没 收 5000 元 以 上 财 物5.下 列 选 项 中 , 效 力 最 高 的 为 ( A )。 A.法 律 B.行 政 性 法 规 C.部 委 规 章 D.地 方 性 法 规6.行 政
13、 执 法 人 员 对 个 人 作 出 (A )行 政 处 罚 , 可 以 当 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A.警 告 或 者 50 元 以 下 罚 款 B.警 告 或 者200 元 以 下 罚 款 C.警 告 或 者 3 日 以 下 拘 留 D.警 告 或 者 5 日 以 下 拘 留7.行 政 机 关 作 出 ( D)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之 前 , 应 当 告 知 当 事 人 有 要 求 听 证 的 权 利 。 A.没 收 违 法 所 得 B.没 收 非 法 财 物 C.拘留 D.责 令 停 产 停 业8.行 政 机 关 在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之 前 , (C)告
14、 知 当 事 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实 、 理 由 及 依 据 , 并 告 知 当 事 人 依 法 享 有的 权 利 。 A.可 以 B.不 得 C.应 当 D、 可 以 有 选 择 地9.驾 驶 员 吴 某 违 章 , 被 交 警 李 某 拦 住 , 当 场 罚 款 100 元 。 下 列 对 本 案 分 析 正 确 的 选 项 是 (C)。 A.当 场 罚 款 至 少 应 当是 由 两 位 民 警 在 场 B.交 警 李 某 对 吴 某 当 场 罚 款 100 元 合 法 C.罚 款 100 元 应 当 适 用 一 般 处 罚 程 序 D.民 警 李 某 在 征 得
15、吴某 同 意 后 , 可 以 当 场 罚 款 100 元 10.2003 年 3 月 9 日 , 卢 某 因 协 助 外 国 人 非 法 进 入 我 国 国 境 , 被 主 管 公 安 机 关 处 以 5 日 拘 留 。 按 照 行 政 处 罚 法 的 规 定 , 这 项 处 罚 应 当 由 ( D)设 定 。 A.规 章 B.地 方 性 法 规 C.行 政 法 规 D.法 律11.行 政 处 罚 听 证 程 序 应 当 公 开 进 行 , 但 (A)除 外 。 A.涉 及 国 家 秘 密 、 商 业 秘 密 或 者 个 人 隐 私 的 B.当 事 人 申 请 的 C.听 众 很 少 时 D.
16、听 众 很 多 时12.被 处 以 罚 款 行 政 处 罚 的 当 事 人 到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的 , 每 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B)加 处 罚 款 。 A.1% B.3% C.5% D.6%13.行 政 机 关 使 用 或 者 销 毁 扣 押 的 财 物 , 对 当 事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应 当 依 法 予 以 ( A)。 A.赔 偿 B.抚 恤 C.补 助 D.返 还14.行 政 执 法 人 员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作 出 (A)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的 , 可 以 当 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A.10
17、00 元 B.2000 元 C.3000 元 D.5000 元15.某 县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因 某 饭 馆 的 卫 生 质 量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 对 其 作 出 吊 销 卫 生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这 一 行 为 属 于 ( A )。 A. 行 政 处 罚 B. 行 政 强 制 措 施 C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D. 行 政 监 督 检 查16.下 列 关 于 行 政 处 罚 听 证 程 序 的 表 述 , 正 确 的 是 哪 项 ?(D) A.听 证 程 序 由 行 政 机 关 决 定 是 否 启 动 , 与 当 事 人 无 关 B.当事 人 承 担 行 政 机 关
18、 举 行 听 证 的 费 用 C.听 证 由 行 政 机 关 指 定 的 本 案 调 查 人 员 主 持 D.可 适 用 于 吊 销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的行 政 处 罚17.行 政 处 罚 中 的 警 告 属 于 ( D)。 A.剥 夺 权 利 的 处 罚 B.限 制 权 利 的 处 罚 C.科 以 义 务 的 处 罚 D.影 响 声 誉 的 处 罚18.有 关 行 政 主 体 所 制 定 的 行 政 规 章 ( B)。 A.应 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B.应 报 国 务 院 备 案 C.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后 才 能 生 效 D.经国 务 院 备 案 后 才 能 生
19、 效19.许 可 证 一 经 (D ),即 获 得 法 律 效 力 。 A.公 证 机 关 公 证 B.行 政 机 关 批 准 C.申 请 人 申 请 D.行 政 机 关 颁 发20.某 市 税 务 局 的 (A )是 外 部 行 政 行 为 。 A.征 收 税 款 的 行 为 B.购 买 办 公 用 品 的 行 为 C.租 用 办 公 用 房 的 行 为 D.分 配内 部 公 用 车 辆 的 行 为21.行 政 机 关 吊 销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的 行 为 ,属 于 (B ) A.人 身 罚 B.行 为 罚 C.执 行 罚 D.行 政 处 罚22.某 市 交 通 部 门 在 整 顿 机
20、 动 车 辆 的 管 理 活 动 中 可 以 作 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的 根 据 的 是 ( D)。 A.该 市 交 通 部 门 制 定 的 有关 机 动 车 辆 使 用 的 规 定 B.市 人 民 政 府 制 定 的 有 关 机 动 车 辆 管 理 定 C.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制 定 的 有 关 机 动 车 辆 管 定 D.经 省 人民 政 府 批 准 的 省 交 通 厅 制 定 的 动 车 辆 管 理 的 规 定23.受 委 托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组 织 应 当 是 (A ) A.依 法 成 立 的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的 事 业 组 织 B.事 业 组 织 C.
21、企 业 集 体 D.律 师事 务 所24.当 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是 ( D)。 A.拘 留 B.罚 款 C.当 事 人 承 认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D.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25.法 律 、 法 规 授 权 而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的 组 织 是 ( A) A.具 有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职 能 的 组 织 B.事 业 组 织 C.社 会 中 介 机 构 D.企 业 组 织26.行 政
22、 处 罚 由 下 列 哪 个 地 方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具 有 行 政 处 罚 权 的 行 政 机 关 管 辖 ( B)。 A.违 法 行 为 危 害 结 果发 生 地 B.违 法 行 为 发 生 地 C.行 政 行 为 地 D.规 章 制 定 机 关 所 在 地27.国 家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将 本 应 由 它 制 定 的 某 一 方 面 法 律 的 立 法 权 ,授 予 国 家 最 高 行 政 机 关 即 国 务 院 行 使 。 此 种 立 法 是( C)。 A.职 权 立 法 B.授 权 立 法 C.特 别 授 权 立 法 D.责 任 立 法28.某 县
23、人 民 政 府 作 出 有 关 规 范 该 县 集 贸 市 场 秩 序 的 决 定 ,这 一 行 为 属 ( B)。 A.行 政 立 法 行 为 B.抽 象 行 政 行 为 C.具体 行 政 行 为 D.行 政 执 法 行 为29.某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要 实 施 一 项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占 用 某 市 农 民 的 土 地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对 被 用 地 农 民 给 予 各 种补 偿 费 用 与 安 置 费 ,并 对 多 余 的 劳 动 力 进 行 了 安 置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的 此 项 行 为 属 于 (A )。 A.行 政 征 用
24、 B.行 政 征 收 C.行政 征 购 D.行 政 没 收30.王 某 系 丁 县 人 ,当 兵 三 年 后 回 到 丁 县 ,丁 县 民 政 部 门 交 其 安 排 在 县 某 工 厂 工 作 。 县 民 政 部 门 的 行 为 (C ) A.属 内 部 行政 行 为 B.不 属 于 行 政 行 为 C.属 行 政 给 付 行 为 D.属 行 政 奖 励 行 为31.国 务 院 某 部 制 定 一 行 政 规 章 ,规 定 对 某 种 行 政 违 法 行 为 ,除 处 罚 单 位 以 外 ,还 要 给 予 直 接 责 任 人 罚 款 的 行 政 处 罚 ,但 有 关 规 定 这 一 违 法
25、行 为 处 罚 的 国 务 院 行 政 法 规 并 没 有 规 定 要 对 直 接 责 任 人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这 一 规 章 是 否 违 法 ?(C)。 A.违 法 。 因 为 规 章 无 权 规 定 行 政 处 罚 B.违 法 。 因 为 规 章 元 权 规 定 罚 款 的 行 政 处 罚 C.违 法 。 因 为 本 规 章 超 出 了 行 政 法 规 规定 的 行 政 处 罚 范 围 D.不 违 法32.河 南 省 某 村 村 民 王 某 生 产 假 酒 进 行 销 售 ,致 使 邻 村 村 民 多 人 喝 其 酒 后 中 毒 ,对 身 体 造 成 严 重 危 害 。 受 害
26、 人 亲 属 向 当 地县 工 商 局 举 报 ,县 工 商 局 前 来 调 查 处 理 ,调 查 结 果 认 为 ,王 某 的 行 为 已 构 成 犯 罪 。 对 此 ,县 工 商 局 应 当 (C )。 A.对 王 某 进 行行 政 处 罚 B.不 予 处 理 C.不 予 处 理 ,但 应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由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王 某 的 刑 事 责 任 D.对 王 某 进 行 行 政 处 罚 ,然后 移 送 司 法 机 关四 、 多 项 选 择 题1.不 予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有 (ABD )。 A.不 满 14 周 岁 的 人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27、B.精 神 病 人 在 不 能 辨 认 或 不 能 控 制 自 己 行 为 时有 违 法 行 为 的 C.当 事 人 承 认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D.违 法 行 为 轻 微 并 及 时 纠 正 ,没 有 造 成 危 害 后 果 的2.下 列 哪 些 情 形 符 合 行 政 处 罚 法 的 规 定 ( ABCD) A.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依 法 作 出 后 ,当 事 人 应 当 在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期 限 内 ,予以 履 行 B.复 议 和 诉 讼 期 间 行 政 处 罚 不 停 止 执 行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C.作 出 罚 款 决 定 的 行 政 机 关
28、 应 当 与 收 缴 罚 款 的 机 构 分离 D.当 事 人 应 自 收 到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15 日 内 ,到 指 定 的 银 行 缴 纳 罚 款3.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的 情 况 有 (ABCD )。 A.行 政 机 关 违 反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46 条 的 规 定 自 行 收 缴 罚 款 的 B.违 反 法 定 的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的 C.违 反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18 条 关 于 委 托 处 罚 的 规 定 的 D.财 政 部 门 违 反 行 政 处
29、罚 法 第 53 条 的 规 定 向 行 政 机 关 返 还 罚 款 或 者 拍 卖 款 项 的4.行 政 给 付 在 我 国 主 要 有 以 下 形 式 ( ABCD)。 A.安 置 B.补 助 C.抚 恤 D.救 灾 扶 贫 5.下 列 行 为 中 ,属 于 行 政 行 为 的 有 ( BC)。 A.行 政 机 关 购 买 办 公 用 品 B.行 政 机 关 制 定 规 范 性 文 件 C.街 道 办 事 处 与 居 委 会 签 订 卫 生 管 理 承 包 合 同 D.天 气 预报6.行 政 处 罚 可 以 折 抵 刑 罚 的 有 ( AB)。 A.行 政 拘 留 可 以 折 抵 拘 役
30、或 有 期 徒 刑 B.罚 款 可 以 折 抵 罚 金 C.没 收 非 法 财 物可 以 折 抵 罚 金 D.没 收 非 法 财 物 可 以 折 抵 有 期 徒 刑7.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应 当 载 明 的 事 项 有 (ABCD )。 A.当 事 人 的 姓 名 或 者 名 称 、 地 址 以 及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和 依 据 B.违法 法 律 、 法 规 或 者 规 章 的 事 实 证 据 C.行 政 处 罚 的 履 行 期 限 和 方 式 以 及 不 履 行 行 政 的 途 径 和 期 限 D.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行政 机 关 的 印 章8.受 委 托 组 织
31、必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ABD)。 A.是 依 法 成 立 的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的 事 业 组 织 B.有 熟 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业 务 的 人 员 C.受 委 托 组 织 必 须 是 县 级 以 上 D.对 违 法 行 为 需 要 进 行 技 术 检 查 或 者 技 术 的 ,应 当 有 条 件 组 织 进 行 相 应 的 或 者技 术 鉴 定9.我 国 行 政 裁 决 主 要 适 用 于 解 决 (BCD ) A.行 政 纠 纷 B.侵 权 纠 纷 C.知 识 产 权 纠 纷 D.权 属 纠 纷10.执 法 人 员 可 以 当 场 收 缴 罚
32、 款 的 情 形 有 (ABCD )。 A.依 法 给 予 20 元 以 下 罚 款 的 B.不 当 场 收 缴 事 后 难 以 执 行 的 C.在 边 远 地 区 实 施 处 罚 ,被 处 罚 人 向 指 定 的 金 融 机 构 缴 纳 罚 款 确 有 困 难 而 提 出 请 求 的 D.在 水 上 实 施 处 罚 ,被 处 罚 人 向 指 定 的金 融 机 构 缴 纳 罚 款 确 有 困 难 而 提 出 请 求 的11.当 事 人 应 当 依 法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有 (C )。 A.主 动 消 除 或 者 减 轻 违 法 行 为 危 害 后 果 的 B.
33、配 合 行 政 机关 查 处 违 法 行 为 有 立 功 表 现 的 C.受 他 人 胁 迫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D.精 神 病 人 在 不 能 辨 认 或 者 控 制 自 己 行 为 时 有 违 法 行 为 的12.行 政 处 罚 的 立 法 目 的 是 ( ABCD)。 A.主 动 消 除 或 者 减 轻 违 法 行 为 危 害 后 果 的 B.保 障 和 监 督 行 政 机 关 有 效 实 施 行 政管 理 C.保 护 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合 法 权 益 D.维 护 公 共 利 益 和 社 会 秩 序13.地 方 性 法 规 可 以 设 定 的 行 政 处
34、 罚 有 ( CD)。 A.限 制 人 身 自 由 B.吊 销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C.暂 扣 营 业 执 照 D. 吊 销 许可 证14.下 列 行 政 行 为 中 不 属 于 内 部 行 政 行 为 的 是 (AC ) A.某 区 工 商 局 向 市 规 划 局 申 请 在 某 区 域 盖 房 B.某 税 务 局 对 其 机 关的 公 务 员 分 配 住 房 C.某 市 公 安 局 对 某 市 政 府 公 务 员 的 嫖 娼 行 为 给 予 处 罚 D.某 行 政 机 关 对 其 公 务 员 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给 予 行政 处 分五 、 简 答 题1.论 行 政 处 罚 的
35、法 定 原 则 。 答 : (1)处 罚 设 定 权 法 定 (2)处 罚 主 体 及 职 权 法 定 (3)被 处 罚 行 为 法 定 (4)处 罚 的 种 类 、 内容 和 程 序 法 定 。2.行 政 机 关 对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决 定 的 可 以 采 取 的 措 施 。 答 : 1)到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的 , 每 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加 处 罚款 ;2)根 据 法 律 规 定 , 将 查 封 、 扣 押 的 财 物 拍 卖 或 者 将 冻 结 的 存 款 划 拨 抵 缴 罚 款 ; 3)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3. 行 政
36、处 罚 决 定 书 应 当 载 明 的 内 容 。 答 : (1)当 事 人 的 姓 名 或 者 名 称 、 地 址 ;(2)违 反 法 律 、 法 规 或 者 规 章 的 事 实 和 证据 ;(3)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和 依 据 ;(4)行 政 处 罚 的 履 行 方 式 和 期 限 ;(5)不 服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或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途 径和 期 限 ;(6)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行 政 机 关 名 称 和 作 出 决 定 的 日 期 。 (7)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必 须 盖 有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37、的 机 关 的印 章 。4.试 论 我 国 行 政 处 罚 的 特 征 及 其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 答 : 行 政 处 罚 是 指 行 政 机 关 或 其 他 行 政 主 体 依 照 法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对 违反 行 政 法 律 规 范 尚 未 构 成 犯 罪 的 相 对 方 给 予 行 政 制 裁 的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 行 政 处 罚 的 特 征 有 : (1)行 政 处 罚 的 主 体 是 行 政机 关 或 法 律 法 规 授 权 的 其 他 行 政 主 体 。 (2)行 政 处 罚 的 对 象 是 作 为 相 对 方 的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38、。 (3)行 政 处 罚 的 前 提是 相 对 方 实 施 了 违 反 行 政 法 律 规 范 的 行 为 。 (4)行 政 处 罚 的 性 质 是 一 种 以 惩 戒 违 法 为 目 的 的 具 有 制 裁 性 的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 . 行 政 处 罚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处 罚 法 定 原 则 。 行 政 处 罚 必 须 依 法 进 行 , 要 求 实 施 处 罚 的 主 体 必 须 是 法 定 的 行 政 主 体 , 处 罚 的依 据 是 法 定 的 , 处 罚 的 程 序 合 法 。 (2)处 罚 与 教 育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教 育 以 处 罚
39、为 后 盾 , 不 能 以 教 育 代 替 处 罚 。 对 应 受 行 政 处罚 的 违 法 者 在 给 予 处 罚 的 同 时 , 予 以 鞭 策 教 育 , 二 者 不 可 偏 废 。 (3)公 正 、 公 开 原 则 。 要 求 实 施 处 罚 的 动 因 符 合 行 政 目 的 ,处 罚 决 定 建 立 在 正 当 考 虑 的 基 础 上 , 处 罚 的 轻 重 程 度 与 违 法 事 实 、 性 质 、 情 节 及 危 害 大 小 相 适 应 , 合 乎 理 性 , 处 罚 的 过 程 和 结果 要 公 开 。 (4)处 罚 救 济 原 则 。 在 实 施 处 罚 时 必 须 保 证 相 对 方 取 得 救 济 途 径 。 (5)一 事 不 再 罚 原 则 。 对 相 对 方 的 某 一 违 法行 为 .不 得 给 予 两 次 以 上 罚 款 的 处 罚 。 (6)过 罚 相 当 原 则 。 对 违 法 行 为 人 所 适 用 的 处 罚 要 与 行 为 人 的 违 法 过 错 程 度 相 适 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