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端 州 区 民 办 学 校 、 幼 儿 园 、 培 训 中 心 申报 设 立 审 批 表拟 办 教 育 机 构 名 称 : XXXXX学 校敬 告1、 在 签 署 文 件 和 填 表 前 , 申 请 人 应 当 阅 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实 施 条 例 和 其 他 教 育 法 规 文 件 , 并 确 知 其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应 承 担的 义 务 。2、 申 请 人 对 其 所 提 交 的 文 件 、 证 件 的 真 实 性 、 有 效 性 和 合 法 性 承 担 责 任 。3、 申 请 人
2、提 交 的 文 件 、 证 件 应 当 是 原 件 , 确 有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提 交 原 件 的 , 应 当 提 交 加 盖 公章 的 文 件 、 证 件 复 印 件 。4、 申 请 人 应 当 使 用 钢 笔 、 毛 笔 或 签 字 笔 工 整 地 填 写 申 请 书 或 签 字 。5、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文 件 、 证 件 应 当 规 整 、 洁 净 、 不 得 涂 抹 。6、 此 表 一 式 三 份 。现 申 请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设 立 。 本 审 批 表 填 报 内 容 及 所 附 属 文 件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定 , 不 含 虚 假
3、 成 分 , 谨 此 确 认 。 举 办 者 签 字 :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广 东 省 社 会 力 量 办 学申 报 审 批 表 ( 样 表 )举 办 者 : 李 X拟 办 教 育 机 构 名 称 : XXXX学 校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受 理 日 期 : 年 月 日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制填 表 须 知一 、 本 表 ( 含 附 件 ) 应 报 一 式 三 份 , 所 有 内 容 须 真 实 无误 。 二 、 本 表 请 用 蓝 色 或 黑 色 墨 水 填 写 , 字 迹 要 清 晰 、 工 整 。三 、 本 表 内 的 时 间 、 电 话 号 码 一 律 用 阿 拉 伯
4、 数 字 填 写 。四 、 表 内 填 写 不 下 的 内 容 , 可 另 加 A4 纸 附 页 。五 、 除 填 写 本 表 外 , 申 请 者 还 需 提 供 下 列 附 件 材 料 :( 一 ) 申 办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执 照 复 印 件 ( 个 人 举 办 者 免 )( 二 ) 拟 任 校 长 学 历 、 职 称 、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三 ) 开 办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 原 件 )( 四 ) 学 校 用 地 、 校 舍 产 权 证 明 或 租 赁 合 同( 五 ) 教 育 机 构 章 程 ( 草 案 )六 、 两 个 以 上 举 办 者 联 合 申 请
5、办 学 的 , 请 个 单 位 ( 或 个人 ) 都 要 必 须 填 写 申 请 办 学 法 人 单 位 情 况 表 ( 或 申 请办 学 个 人 情 况 表 ) , 另 外 还 必 须 提 供 联 合 办 学 协 议 。七 、 申 请 者 提 交 的 文 件 、 证 件 复 印 件 一 律 使 用 A4纸 。八 、 教 育 机 构 获 准 成 立 后 , 申 报 材 料 一 份 留 审 批 机 关 ,一 份 送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 一 份 退 举 办 者 。一 、 简 况 表举 办 者( 单 位 或 个 人 ) 李 XX/XXXXX 公 司联 系 电 话 136XXXX拟 办 教 育
6、 机 构名 称 XXXXXX学 校拟 办 教 育 机 构详 细 地 址 端 州 区 XXX 路 XXX号拟 办 教 育 机 构前 身 原 审 批 机 关拟 办 教 育 机 构法 人 代 表 ( 负 责 人 ) 张 三 联 系 电 话 8123456713712345678开 办 资 金 ( 万 元 ) XXX 其 中 国 有 资 金( 万 元 )拟 任 校 长 姓 名 李 四 联 系 电 话 8123456713801234567教 育 机 构 性 质 联 合 办 学办 学 层 次 学 前 教 育办 学 形 式 全 日 制办 学 范 围 非 学 历 教 育招 生 对 象 幼 儿( 业 务 )
7、主 管 机 关 肇 庆 市 端 州 区 教 育 局注 : 开 办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作 附 件 ( 三 )二 、 申 请 办 学 法 人 单 位 情 况 表( 个 人 独 资 举 办 者 免 填 )申 请 学 校名 称 肇 庆 市 端 州 区 *镇 ( 街 道 ) *村 委 会法 人 证 书( 执 照 ) 编 号 *住 所 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号电 话 82345678 邮 编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五 职 务 * 电 话 8234567813702345678申 请 单 位 上 级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肇 庆 市 端 州 区 *镇 ( 街道 ) 电 话申办单位意见 单
8、 位 盖 章 :负 责 人 ( 签 名 ) : 年 月 日申 请单 位上 级业 务主 管部 门意 见 单 位 盖 章 :负 责 人 ( 签 名 ) 年 月 日注 :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执 照 复 印 件 作 附 件 ( 一 )三 、 申 请 办 学 个 人 情 况( 法 人 独 资 举 办 者 免 填 )姓 名 张 三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照片政 治 面 貌 党 员 文 化 程 度 大 学 本 科出 生 日 期 1988年 5 月 身 份 证 号 44121320303241232技 术 职 称 本 人 签 名户 口所 在 地 440*家 庭 住 址 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9、 *号 邮 编 电 话人 事 关 系所 在 单 位 电 话人 事关 系所 在单 位意 见 兹 证 明 同 志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未 曾 受 到 过 剥 夺 政 治权 利 的 刑 事 处 罚 。特 此 证 明 ( 盖 章 )年 月 日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四 、 拟 办 教 育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情 况 表姓 名 李 四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照片政 治 面 貌 党 员 文 化 程 度 大 学 本 科出 生 日 期 1988年 3 月 身 份 证 号 44121320303241232技 术 职 称 本 人 签 名户 口所 在
10、 地家 庭 住 址 端 州 区 XXXXXXXX 邮 编 526040 电 话 132165123人 事 关 系所 在 单 位 电 话本 人 简 历何 年 月 至 何 年 月 在 何 地 区 何 单 位 任 ( 兼 ) 何 职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兹 证 明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力 , 未 曾 受 到 过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 刑 事 处 罚 。特 此 证 明人 事 关 系 所 在 单 位 ( 盖 章 )年 月 日五 、 拟 任 校 ( 园 ) 长 ( 负 责 人 ) 履 历 表姓 名 张 七 性 别 男 民 族 汉 照片
11、政 治 面 貌 党 员 文 化 程 度 大 学 本 科出 生 日 期 1988年 3 月 身 份 证 号 44121320303241232技 术 职 称 本 人 签 名户 口所 在 地家 庭 住 址 端 州 区 XXXXXXXX 邮 编 526040 电 话 132165123人 事 关 系所 在 单 位 电 话本 人 简 历何 年 月 至 何 年 月 在 何 地 区 何 单 位 任 ( 兼 ) 何 职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注 : 拟 任 校 ( 园 ) 长 学 历 、 职 称 、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作 附 件 ( 二 )六 、 拟 聘 任 教 职 工 情 况 表教 职
12、 工 人 数( 人 ) 合 计 管 理 人 员 数 专 任 教 师 数 职 工 人 数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拟 任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码 身 份 证 住 址管理人员 郭 * 女 36 大 专 幼 教一 级 园 长 440*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号何 * * * * * * 440*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号陈 * * * * * * 440*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号李 * * * * * 出 纳 440*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号黄 * * * * * 会 计 440*肇 庆 市 端 州 区 *路 *号专任教师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13、 学 历 职 称 拟 任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码 身 份 证 住 址张 * 女 40 本 科 小 学高 级 教 师 20 年金 * 女 27 大 专 幼 教一 级 教 师 *王 * 女 34 中 专 幼 教二 级 教 师 *本 页 写 不 下 可 另 附 页 。七 、 校 园 校 舍 设 备 情 况 表校园校舍 校 园占 地 校 舍建 筑 面 积 其 中教 室 实 验 室 学 生 宿舍 教 工 宿 舍 其 他自 有 m2 m2 间 间 m2 m2 m2m2 m2租 借 m2 m2 间 间 m2 m2 m2m2 m2教学实验设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折 合 现 值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4、 折 合 现 值卓 椅 套 劳 动 工 具 种睡 床 张 钢 琴 台杯 巾 套 风 琴 台玩 具 柜 个 电 子 琴 台黑 板 块 收 录 机 台大 型 体 育器 械 件 其 他 电 教类 种小 型 体 育器 械 件 消 毒 设 施科 学 教 学具 种 防 暑 降 温设 施计 算 教 学具 种 厨 房 设 施语 言 教 学具 种 卫 生 室 设施音 乐 教 学具 种美 术 教 学具 种 合 计 合 计 :注 : 学 校 用 地 、 校 舍 产 权 证 明 或 租 赁 合 同 作 附 件 ( 四 )八 、 办 学 审 批 ( 一 )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单 位 盖 章年 月 日 单 位 盖 章年 月 日设置评议情况 参 加 评 议人 数 其 中赞 成 设 置 不 赞 成 设 置 弃 权评议意见评 议 人 员签 名八 、 办 学 审 批 ( 二 )初 审 意 见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审 核 意 见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审 批 意 见 :单 位 负 责 人 : 单 位 ( 章 ) 年 月 日获 准 学 校 名 称批 准 文 号 、 日 期许可证 许 可 证 号 发 证 日 期 年 月 日有 效 日 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备 案 单 位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