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古镇中心小学住校生管理协议书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住校生的管理,切实保护住校生的安全,学校特与每位住校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以下住校生管理协议,每位住校生及学生家长务必遵照执行。一、签订好本协议书,才能被安排在学校学生宿舍入住。二、住校生必须遵守学校住校生管理的所有规章制度。三、每天按照值日表搞好本寝室内卫生,每天按寝室“八个一”的标准进行整理物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服从室长安排。四、住校生在住校期间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进行处罚。住校生因违纪、违法(如:打牌赌钱、偷盗抢劫、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留宿外来人员、不按时就寝、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晚上不进厕所进行大小便等)违反一次罚 100 元
2、,违反三次者,取消住校资格。五、住校生实行全天 24 小时封闭式管理,住校生吃、住等活动全部在校园内。住校生需要离开校园,必须向宿管员和学校保安人员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若私自离校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凡私自外出,情节严重者,或在寝室内不听从管理,不打扫卫生,不整理内务,在寝室内闹不团结,制造矛盾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六、住校生必须遵守作息时间,睡觉铃响后必须就寝。七、为了住校生的饮食安全,住校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得将零食带入寝室,若带零食带入寝室且不服从管理者,取消住校资格。八、住校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可以寄存到班主任老师处。每位住校生要爱护学校财产,若损坏,照价赔偿。
3、九、住校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私接电源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如因此造成火灾,学校有权按照校纪校规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造成的损失由该住校生负责赔偿。十、住校生家长有义务将住校生身体、精神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如实向学校报告,协助学校对住校生在校期间进行人身安全管理,如因隐瞒导致不良后果的,学校概不负责。十一、住房校生不得带手机、MP3、MP4 及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取消住校资格。十二、凡被取消住校资格者,该协议自然终止,同时,该学生不得享受住校生生活困难补贴。十三、住校生必须交学平保险,若没有交纳者在住校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学校不以承担。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住校生家长(签字): 住 校 生(签字): 镇远县江古镇中心小学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