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用药品管理 SOP1.目 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计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规范化、标准化。2.范 围: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3.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4.操作规程:4.1 试验用药品接收:4.1.1 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4.1.2 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批准上市的正式产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是否一致。根据协议书,核对试验药品的药名、剂型、规格、效期、厂家、批号及数量。4.1.3 接收人在接收记录上登记并签名。4.2 试验
2、用药品的计数:试验用药品的计数应包括以下记录:试验用药品名称、数量、接收时间;剂型与剂量、批号及有效期;保存条件及注意事项;破盲信封及破盲原则(期临床试验一般不用) ;接收及退回申办者的药物计数。4.3 试验用药品的分发:药品保管人对试验用药品的分发作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接收药品受试者的姓名缩写及代码;分发的数量、包装编号及日期;用药开始及停止时间;用法与用量;分发药品时的其他情况记录和解释,如药品的误用、损失等。4.4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4.4.1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4.4.2 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遵循试验方案。4.4.3 保证剩余的药品退回
3、申办者,并作记录。4.5 试验用药品的保存4.5.1 试验用药品由专人保管;建立专门的帐册登记发放情况。4.5.2 室温保存药品保存于加锁专用柜,需冷处或冷藏药品保存于专用冰箱,严格按保存条件进行保存。4.5.3 定期检查试验药品的质量、失效期、贮存条件、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4.6 剩余试验用药品的回收:试验结束后,已上市药品在效期内可继续用于临床。否则项目负责人应将剩余试验用药品退回机构办公室,由机构办公室统一处理退回申办者。4.7 不得把任何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4.8 监查员负责对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5参考文件: 现行
4、版 GCP 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及相关法规。设盲程序的 SOP1、临床试验方案中含设盲破盲内容。2、讨论临床试验方案时必须要有统计学的专家参加。3、药品准备:申办者按试验方案要求分别准备好试验药和对照药。4、标签准备:试验药与对照药的标签应一致,仅编号不同。5、药品包装准备:试验药与对照药的包装应一致,仅编号不同。6、应急信件准备:为每位受试者准备一个应急信件,信封用厚的牛皮纸制成,不透光,信封上印有药物临床试验应急信件、编号;每个应急信件备一张信纸,其内容为:编号的受试者被分到 组。7、统计学人员用规定的统计软件产生随机数字,试验药对应一组数字,对照药对应一组数字。8、贴标签:试验药与对照药按对应编号分别贴标签,注意不要混淆。9、填写应急信件信纸,装应急信件,密封。10、将贴好标签的试验药和对照药按编号顺序包装。11、第一次揭盲盲底信封:全部处理编码所形成的盲底连同采用的随机数初值,区位的长度,制成一式两份,第一次揭盲盲底只有两组的代码(A 和 B) ,不能出现试验药和对照药,密封,密封口由编码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 。12、第二次揭盲盲底信封:如信件内提供 A、B 两组的分属(试验药或对照药) ,如试验组与对照组病例数不同,无需设第二次盲底。13、设盲结束,有关可能导致盲底泄露的资料应当立即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