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 岑溪市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制 中小 学生转学 申请 登记 表 学生 基本信息 学生姓名 性别 学籍号 户籍 所在地 现居住 地址 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信息 原就读 学校名称 原 就 读学校联系电话 原 就读 年级 班级 转学理由 (请在中画“”) 回原籍就读 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变动 家庭住址变动 父母或监护人务工(经商)地址变动 其他理由: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 联系电话: 转入学 校意见 同意转入 ,拟安排在 本校 年级 班 就读。 学校 (盖章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 领导 或 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仅限 市区学校) 说明: 1.从 2016 年 9 月起,中小学生
2、转学全部使用本申请 登记 表。 2.本表 只需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和盖章 , 由转入学校存档 ;转出学校在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核办时下载或打印转入学校上传的 转学 申请 登记 表存档即可,不需要 学生 家长( 或监护人 )提供纸质申请 登记 表给转出学校。 3.根据教育部教基一厅 2016 2 号 文件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办 2016 533 号 文件 规定,除了因学籍系统故障需 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具体转学流程和要求如下: 学生或学生 家长( 监护人 )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籍准确信息( 如 : 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等 或者由 转出学 校在全国 中小学生 学籍 信息管理 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转入学校在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发起转学申请,并上传本表 和 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 作为转学电子证明材料。 转入学校、转出学校以及县 (区)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在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中核办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