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前串讲讲义陈 印,2010年7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单选70*11、项目管理(130/78) 3小时 多选30*2 单选70*12、法规(130/78) 3小时 多选30*2 单选60*13、工程经济(100/60) 2小时 多选20*2 单选20*14、实务(160/96) 多选10*2 4小时 案例3*20+2*30,3,考试政策:成绩两年内滚动有效为什么实务是最关键的一科? 实务是四合一的概念 全科通过率完全受限于实务通过率 实务现在就要开始自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1、正确的判断(学习?研究?还是应试?
2、) 考哪里学哪里(考点)2、方法: 怎么考怎么学(题型) 先看题后看书3、依据:历年真题 (听课) 边做题边翻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4、真题研究的基本方法(1)09年真题情况 基本是在重复历年真题 仅与07年完全相同的题型、考点,接近40题; 全新考点不超过10题。(2)翻书做题,反复操练真题四遍以上(3)模拟题为什么是毒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学习进度安排:8月底以前真题做的烂熟,掌握全部被历史证明的重点、熟悉题型的演进、变化;真题只帮助信它的人。8月份将从未考过的点,熟悉配套复习题集上的题型,逐个掌握。
3、9月份将自认为绝不可能考到的点逐个复习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6、实务如何着手?(1)案例占120/160,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2)7月以前解决案例问题,选择题放在8月份以后。(3)案例先看一级真题,后看二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4)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做一遍顶的上看十遍(5)不要相信“踩点给分”,“踩点给分”只是个传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8,7、题型分析:(1)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这告诉了我们什么?(2)考试的关键在于多选题多选题的游戏规则:ABCDE(2分
4、,0.5/0) 0.5 0.51.5A AC 赔率: 1:11:3 1 0.51AC ACD 赔率:2:11:1 1.5 0.5ACD ACDE 赔率:3: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8、其他事项:(1)上有关考试论坛了解、学习前人的一些经验,摸清方法(2)建工之家答疑帖:http:/ (3)真题解析资料书店有售,也可网上下载,但应留意网上答案可能错误较多。博客地址:电话答疑:139 0177 4996,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11,2010年新教材与2009年教材对比,如下:(1)影响分值最大的为两个章节:民法1Z30
5、1035物权制度全部修改,预计考分45分;劳动法1Z301181劳动合同制度全部修改,预计考分45分。(2)建造师管理制度大改(3)民法1Z301037诉讼时效制度新增最高法院规定(4)招标投标法1Z301059新增招标代理机构内容(5)安全生产法1Z301063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新增事故分类与事故调查处理程序(6) 节约能源法全部修改(7) 民事诉讼法1Z303031诉讼管辖与回避制度,新增“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内容;1Z303034审判程序,修改审判监督程序;1Z303035,执行程序全部修改。注意:全部新增和改动内容,均是优先命题范围,预计影响分值为20分。,一级建造师执业
6、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2,1Z3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预计考2题。重点掌握:一、P5最下面“2)受聘单位的变更”P6第3段“21条的规定”二、P78”三、建造师的签字盖章行为”了解以下内容:一、P7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哪些行为;二、建造师与其聘用单位的牵连原理:(1) 建造师注册应通过聘用单位提出而不是本人直接提出;(2)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建造师不予注册;(3)单位资质吊销,建造师注销注册;(4)建造师执业范围不得超出单位业务范围(参见P7最上面 (8),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1. 注册建造师王某因个人原因辞职并办妥手续,但因企业
7、年检需要,原单位仍扣留其注册证书应付资质管理机关检查,则在此期间他的注册证书将( )。A被吊销 B. 被撤销 C. 需办理增项手续 D. 失效2.某公司承建甲、乙两个项目。王某是建造师并担任甲项目的项目经理,甲项目8月10日进行了预验收,定于8月22日进行正式验收。乙项目8月13日发生坍塌造成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8月19日该公司被吊销资质。 请问甲项目是否还能正常验收,工程质量文件如何签署?,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14,3. 某大型项目施工期间, 项目经理刘某因个人原因辞职去另一家施工企业担任负责人,但该项目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请求,则在此
8、情况下,( )。A注册管理机关应当为刘某办理变更注册B. 注册管理机关应当为刘某办理增项注册C. 在项目竣工交接前,刘某必须履行职责,不得办理变更注册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刘某不得到其他项目执业本题选C,根据教材P5P6相关内容编写。但我个人的理解是,建设部该规定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限制劳动者辞职自由,迟早要修改。该规定最不合理的地方在于,假设项目经理刘某工作期间患病无法工作或干脆病故,建设部当如何处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5,4.某公司打算招聘一名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田某最终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田某在其执业活动中的义务有(
9、)A.将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交单位保管和使用B.在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C.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D.在注册有效期内接受继续教育5. 以下关于注册建造师在其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盖章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 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B. 注册建造师签章的施工管理文件有错误的,单位可自行修改C. 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含有虚假内容的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盖章D.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E. 分包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上,必须由分包项目负责人签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ACD,16,
10、1Z3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Z301021 法律部门注意:劳动法是独立部门;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分属于不同部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7,1Z301022 法的形式1、法的制订机关: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8,2、法的纵向效力: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司法解释3、法的横向效力: (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 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11、 不溯及既往原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9,4、难点: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国务院决定。 同一机关制订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本制订机关裁决。但要注意:不同机关制订的,按纵向规则处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下列法律属于经济法的是( )。 A. 合同法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2. 国务院制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 A法律
12、 B. 行政法规 C. 单行条例 D. 政府规章3. 关于法的效力,说法错误的是( ) A.建筑法的效力高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B.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效力低于建筑法 C.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效力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D.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效力高于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B;B;D,21,4.光华建筑公司是甲省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05年,公司参与承建乙省的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发现就某一事项的规定,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与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发生冲突,而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又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冲突,但甲省建
13、筑市场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规定一致。应如何适用?( )。A. 适用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B. 适用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 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 由国务院裁决适用5. 就建筑业企业办理意外伤害险事项,某地方法规(2003年颁布)与某部门规章(2004年颁布)规定不一致,此种情况下,应当( )A. 适用地方性法规 B. 适用部门规章C. 由国务院裁决 D.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C;D,2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30 民法,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里,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争你
14、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 胡适,2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民法体系,2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31 民事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受到法律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是指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发生、变化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框架和范围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 财产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 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
15、 人身关系 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25,自然人 主体 法人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客体 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民事权利 内容 民事义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6,要点:(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7,(二)法人掌握法人的定义。
16、掌握法人成立的四个条件,注意“能独立承担责任”是使得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区分开来的核心特征。注意法人行为能力与何者相关?补充知识点,以加深对相关概念的理解: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三个不同:(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经营范围、资质等级限制。(3)自然人超越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法人超越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一般有效,但违反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无效),详见P165(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8,一级建造师执
17、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客体”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那个东西,是权利义务得以发生的基础、标的、纽带。(四)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补充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的四个概念,以加深对民事权利的理解:,29,1. 下列选项中( )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 B.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E.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经过招标投标,建设单位甲与施工单位乙签订某办公楼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委派注册建造师丙担任项目经理。以下关于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是主体,丙是客体B甲、乙
18、是主体,委派丙担任项目经理是内容 C甲、乙、丙是主体,委派丙担任项目经理是客体D甲、乙、丙是主体,办公楼和工程款是内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ACDE;B,3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32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20元。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 主体资格(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意
19、思表示真实(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相一致)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3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P16)为什么和有效合同的要件(P172)完全一致?因为合同行为就是最主要最普遍的民事法律行为。四、注意建筑业法人挂靠、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项目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是因为其(1)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五、准确掌握“意思表示一致”和“意思表示真实”的区别。,3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方作出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 单方法
20、律行为 B. 双方法律行为C. 要式法律行为 D. 不要式法律行为2. 以下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的是( )。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D行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A;A,3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33 代理一、代理的基本结构 被代理人 内部授权委托 或法律规定 代理人 外部行为 第三人二、本质特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 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被代理人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关键区别是依据不同。,3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四、准确掌握无权代理
21、的三种形式及其后果(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 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五、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 即: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发生类似于有权代理的效果。,35,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六、代理过错责任(是学习代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必考)(1)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
22、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七、千万记得:授权不明是有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是无权代理。,36,八、本代理和复代理。注意:转托他人代理仅在两种情况下合法有效 (1)被代理人(事前/事后)同意的; (2)情况紧急,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的。九、代理终止,其要点在于被代理人(自然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但必定导致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关键是弄清楚三者概念的区别。,被代理人 代理人 (复)代理人 相对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7,1甲委托乙购买设备,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由于甲的原因,乙未支付设备款,在向丙说明情况后,丙( )
23、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以要求甲或乙支付 D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2、孙某系一建材生产企业私营业主,经某大型建材供应商负责人李某同意,孙某以该供应商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材供应合同。孙某遂将自己生产的建材交付给建设单位。后经检验证明部分建材不合格,则建设单位应向( )提出索赔。 A、孙某 B、李某 C、建材供应商 D、孙某与李某,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B;C,38,3.由于不具备编写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甲房地产公司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与乙招标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指定由乙公司负责某住宅小区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请问,甲乙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
24、(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表见代理 4. 某单位甲委托某乙代为采购10吨16mm螺纹钢,但并未限定最高采购价格。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某丙采购,约定采购价格6000元/吨,3日内送货。但丙将货物发到后,甲单位认为该价格明显过高,拒绝付款。则( )A. 丙只能要求甲承担付款责任B. 丙只能要求乙承担付款责任C. 丙可以要求甲,也可以要求乙承担付款责任D. 丙只能要求甲返还货物,不得向甲主张付款责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C;C,39,5.某单位甲委托某乙代为采购10吨早强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某丙采购,但供应商恰好缺货,在向乙说
25、明情况后,乙同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则针对本案事实,说法错误的是( ) A. 乙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B. 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 C. 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 D. 如甲同意,应由甲承担付款义务6.某单位甲委托某乙代为采购10吨早强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某丙采购,但供应商恰好缺货,在向乙说明情况后,乙同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后因水泥不符合要求发生质量事故。则该部分损失,某甲( ) A.只能向乙主张赔偿 B.只能向丙主张赔偿 C.只能要求乙、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可以要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A;D,40,7. 某施工合同履行中
26、,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甲平时很少参与管理,都由发包人的员工乙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确认并以甲的名义签字后支付工程款,但乙并未获得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工程竣工结算时,甲对乙确认的其中几项进度款提出异议。此时,对已支付的工程款( )。A经乙签字的均无效,全部由甲重新确认B经甲确认的有效,甲不予确认的无效C经乙签字的全部有效D需委托造价管理部门确定8. 张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辞职后与王某合办了一家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张某现在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其长期负责的大客户乙公司签订3000吨钢材购销合同,乙公司对张某辞职并不知情。请问,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是( ) A. 甲建筑公司 B. 建筑设备
27、租赁公司 C. 张某 D. 张某、王某与建筑设备租赁公司,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C;A,41,9王某委托李某去购买一台运送混凝土的手推车,则下面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权终止的是( )A. 李某买回来了手推车,且完全符合王某的要求B. 王某在李某出发之前取消了委托C. 王某在等待期间死亡D. 李某在去购买手推车期间死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C,4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34 债权 一、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他人为一定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
28、人身关系(婚姻、继承、扶养、监护) 合同之债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 损害赔偿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平等主体) 财产关系 物权 无因管理之债 知识产权二、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区别与联系:,4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注意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中,含有主观要件。如主观上并无“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之意图 ,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四、债的6种消灭方式(P194)是考核重点,要求精确掌握抵消和提存。五、按债的一方主体是一人还是多人,债可以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多数人之债进一步又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连带之债的四个特点(P20倒数第三行)必考,务必准确掌握其含义。 单一之债
29、 债 按份之债 多数人之债 连带之债,4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抵消: 法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合意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法院裁决,予以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无法确定。 提存属于债务履行方式。标的物自提存
30、之日起,所有权转归债权人。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45,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以下关于债的发生根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合同 B. 志愿服务C. 侵权行为D不当得利 E. 无因管理 2. 下列行为中,一般不能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是()。A. 某建设单位向若干施工企业发出招标公告B. 某企业在银行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多支付其2万元C. 某施工企业塔式起重机倒塌将附近一超市砸毁D. 建设单位将施工企业遗留的施工设备代为保管3. 承包商有
31、责任在没有竣工验收之前保护好工程,这是基于( )之债A. 合同 B. 无因管理 C. 侵权行为 D. 不当得利 4*. 承包商伪造资质证书承接工程,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仍应参照该无效合同的约定给付工程款,这是基于( )之债. A. 合同 B. 无因管理 C. 侵权行为 D. 不当得利,ACDE;A(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一般不直接引起债的发生);A;D,46,5. 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 )的义务。A履行 B赔偿 C停止侵害 D返还6*. 某采石场将本应发给建筑公司的200吨碎石错发给了某路桥公司。采石场向路桥公司要求无偿返还,路桥公司却要求采石场支付保管费用。针对这一法律事实,
3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路桥公司与采石场之间没有债务关系,不用返还B. 路桥公司负有不当得利之债,应当返还石料,并且无权要求支付保管费用C. 路桥公司的无因管理使建筑公司受益,应当由建筑公司支付保管费用D. 基于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路桥公司应当返还石料并有权要求采石场支付保管费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D(经典题型,注意掌握。C错在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在管理人与物权人之间,该物权并未实现交付转移,所以建筑公司不是该批石料的物权人),47,7.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 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 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 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 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8. 甲向乙购进10吨钢材。由于此前乙曾向甲借款5万元未还,于是甲书面通知乙不再支付此项钢材款并将欠条归还乙,乙表示同意。此种债的消灭基于( )事实。 A清偿 B混同 C抗辩 D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