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店镇中心小学教师评优树先方案为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价全体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坚持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性,全体教师团结协作、互敬互让,充分考虑到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经学校研究制定评优树先方案如下:一、参评教师条件1、所有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2、不违反学校考勤制度,从评选之日计,上学期考勤和本学期考勤(截止到评选之日考勤) ,每学期事假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病假不超过 22 个工作日。3、所带学科课堂在上课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若课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法律纠纷不能参评。4、所带学科在
2、参与镇或镇级以上的教学教研、体育运动会、才艺大赛等不在倒数第一名。二、评选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坚持团结协作、互敬互让促进工作的原则。3、上级文件有明确的方案或特殊要求的,要按上级文件执行。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为准。三、方案:(一)评选办法(满分 100 分)1、考勤(20% 每学期各占 10%)(1)从评选之日计以上学期考勤和本学期考勤(截止到评选之日计)的考核结果为准。每学期教师考勤得分按考勤制度得分 X10%,即为本人本学期考勤结果。(2)上学期考勤得分+本学期考勤得分=教师考勤得分(3)每学期教师事病假不超过一天的按全勤计算。2、师德(20%)根据
3、教职工在工作中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育事业心等方面的表现,有考核小组考核评定。(1)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扣 1-2 分。(2)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0.5-2 分,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者扣 2 分。(3)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者,或应付了事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或疏于对学生的管理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者,或不服从组织合理安排者。每次扣 1 分。(4)应该参加的政治学习、或公益活动不参加的、或参加学习无笔记的,根据情况酌情扣 0.5-2 分。3、安全(20 分)所带学科课堂上无重大安全事故,虽有轻微事故没有造成法律纠纷,没产生负面影响的计 20 分。4、
4、工作实绩(20%)能完成学校教给的日常工作,接受学校分配的学科、节次,圆满的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计 20 分。对学校或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不执行一次扣 10 分,直至扣完。5、民主评议(20%)为对每一位教职工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整体评价,有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评议。(二)加分项目(以教育局或镇教办公布为准)1、加分项目一:(1)所带学科在镇级及以上组织的教学调研成绩名列前茅依次计 1.5、1.0、0.5;一学年内以第一次抽测为基础,所带学科与上年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计 0.2 分。每进步两个名次订半年杂志一份,每次抽测前两名者订半年杂志一份。 (2)镇级或县级(逐级评选)的体育运动会、才艺大赛等各类团
5、体活动,获得一二等级,以奖牌证书为准分别计1.5、1.0。(3)幼儿园在镇级或镇级以上的活动中,第一名计 1.5,其余计 1.0.(4)成绩计算按评选之日前抽测成绩得分计算,参与几次除以几,为最后得分。所带学科参与几个班级,得分分别除以几,即为每次得分。2、加分项目二:在教育局组织的集中调研、随机调研、特长调研中取得全市中心小学前五名的学科依次加1.6、1.4、1.2、1.0、0.8。教育局若不公布名次,以镇公布的全镇名次为前三名为准 1.5、1.0、0.5。成绩计算按评选之前抽测的得分计算。评选办法得分+加分项目得分+个人成绩五、按幼儿园教师数四舍五入,能分到幼儿园评优指标,小学和幼儿园按本方案各自评选。六、本方案如通过,按 2016 年 11 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