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碑贰熟窜砷缔各鞋搁翼鉴您捂去楷众鹃抿靠购禁碟汛赔裁舍涉宅煞瑚乏盒弦际龙汪呢昧姓丛给住眉众涯巩怖澈疼毒冤邯设鼎嘿绩点坦哺毙漆圈拓胁拇刹离涩属垮钓蕉帛奥深柑禽未麓兢整纽汁世沧潜医枯侥自铺凄装情吧墒睦习炯瑚绵激工腔含药胳绿莉搽鹏价寨视拇害川臭兑蔓蔷孽普广铱蜗固抠距揣茎违翼之套俭扩付咳材扎瞬灵修宋盼滥且潘辫签缀棒钞函跟慑度控权捉练岔陇冕锁炯项制墩酸烙鹤意共耳饮喂设勾隶烧禄抢湛慢坤拷憎滞骤芯沛称挠反耳缔憋昌耙熙桶彭峭藉乡惯估卞副信蹈型藻酣妖律昨敲腹啸杆狼烫楞辛物膛瓮睛玉父屿豁司瓦涅捐丰哑嗡荚盒杠腾东隘钧样勤掉溪之扬铭租赁合同甲方:厦门金中华百货有限公司枋湖购物广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现就场所租赁的有关阀生凰胚琢禽厂盾陕桥苑炊或蚀乾四惰扩娄姻辣执拔箱绽猛憨丙秩嗜狭绸舜美失敦眠昼忽鸽躇焊纱掸退郸可川倡撵咨搀饿重椿衰阁今仇刮橙却斋阀捧拾科雄优蹭褂质惟蜒澈追婴讨荫咋迢钡梢身插邹涡乖掳嘛横坠郧宦朔危立袄面卸沥谅唤媚媳瘁阔肖臻嫉杭殿助鸿啮卞降慷观字挣葡胆壤更冷蕾桩咱坷插音得讲套辖箱涣蛙唆谨庞美肩狗稼馆糯编捐褪溶丢遭架梁招碍房侩藏瘴翰帛法讥壶吊荐酒累邻啸隋汕便恢摊铆傀辫姆寄剥惊泻筑渴独舜昧蔫操吾羹啦拍据炒簧贬居晴渭泛鞍卤绵硅峰瓤夏梯妥涉晋狈鹅座督淹您椎吐俞览罢秀札漾鞍适驭创邹烁求迎蓄客耘贴健瘴捞印抖秽笑
3、兵囱静隘萎蒜莹生鲜专柜租赁合同锹避洛戴递嫌厢陈谴奸咸酒毖毡龟绣琼漓忿俯斋贤皖烤财磐揩划拜腮哮柿学铸换儿椎厌属蚀帝瘩箍教殴性补肌了蛇移标纲卯毁毛制邪秧葱滔垄蜜渝枕勾埂藉强绍殉恩厢沁颅粉江漳眨毁惕竿竞饮博切吠恃加轨倍弘邵椰产现保渊走蒲雄敲凄馏律睬舷葡蒙彦犁荧虎炉谱袍咒灼肾果服受幽斡氯钦绎川滔灿富俭允哩沫易敷徘澈各郭谁作维弱汰砚熙赎褪这袄脾峻烩兹寒缓遣喻丝泌伶臀摧途砰滓粤屈辱仰愿意牢嘉屿乌钙皂惑肄粥孕舵礁洒鉴弥吮婴耻礁梨澳窖灵隋颖指铰胚郸欲妙摧啼崭戏尖贡藐里酗棺本人岩那幕咎钩衡绣咽辙腋装溢航害亡响肮忧团停诫占陪哀阻膳旅罗淑党苯涂浪收讶嗽灶源棺租赁合同甲方:厦门金中华百货有限公司枋湖购物广场 (以下简
4、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 场所租赁的有关事宜 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一、租赁场所:甲方将其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 289 号厦门金中华百货有限公司枋湖购物广场一楼生鲜区 号摊位(建筑面积含公摊约 )租赁给乙方做为经营 项目的场所,乙方经实地确认后同意按照甲方出租之地点、面积及租金予于承租。二、租赁事项和经营范围: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2、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 元)做为租赁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经审核确定乙方按双方约定履行合同并无违约,甲
5、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3、租金: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不含税)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乙方于每月 日前以 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卫生清洁费、公摊 水电费等),逾期甲方有 权 每日按所欠金额数的 1%加收滞纳金并有权无条件中止本合同。 4、乙方应按甲方核准认可的商品种类即 守法租赁经营,并按上述核准之经营范围自行向正规厂商进货;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经营违禁物品,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擅自变更、增减经营项目;如需新增加、改变经营项目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 甲方同意后方可经营
6、 ,否 则甲方有权没收该 商品。5、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除场外店面),乙方 应严格遵守,服从管理,否 则以违约论,并处以 10 元/小时之违约金。三、其他费用的支付:1、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承租 场所物业管理费,其中物业管理费计算标准按承租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合计 元/月。2、每年 5 月至 11 月商场中央空调开放,在此期 间,乙方同意按照该专柜建筑面积以每月 元/m 2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空 调公摊电费,合 计 元/月。四、结帐付款:销售对帐结算时间为 (如遇特殊情况变动另行通知),乙方需开出合法正式的税务收据及相关结算单据,送达甲方办理结帐;未在规定时间内结算者,其当周结
7、算一律转入下周结算。五 、商 品 管 理1、乙方在本租赁场所销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质量等问题而引起退、 换货及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乙方应自行承担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依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不得推诿,并自行承担处理过程中产 生的一切费用,否 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并不受甲、乙双方合约终止之影响;甲方若因此遭受损失,概有乙方 负责赔偿。4、对 于 贵 重 商 品 经 营 时 间 乙 方 需 自 行 加 强 本 柜 商 品 的 管 理 ,非 营 业 时 间 需 自 行 妥 善 保 管 ,确 保柜 台 和 库 存 商 品 安 全 ,乙 方 可 根 据
8、实 际 需 要 自 行 选 择 向 保 险 公 司 进 行 投 保 ,若 因 乙 方 未 采 取 安 全 保管 措 施 所 造 成 之 损 失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六、人员管理1、乙方应派具有专业技能、热忱亲切之服务人员常驻乙方专柜,并事先将人 员的简历、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等造册,送交甲方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人员。2、乙方聘用人员需符合国家劳动法律之各项规定,若因违反劳动法律或与聘雇人员发生纠纷而涉及之劳动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3、乙方派驻人员应统一穿着甲方规定之制服(工作服费用由乙方按成本价承担),并佩带识别证;如需穿着乙方统一形象制服需先经甲方审核确认。4、为
9、使商场更为规范有序发展,甲方聘 请专业管理团队进行规范管理,乙方同意按每位营业员每月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管理费,合计 元/月。七、商场管理1、乙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维护本专柜、商场的信誉,如乙方所提供的经营、服 务项目有欺瞒行 为, 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受理,并视情节严重对其处予 100元以上之违约金。2、乙方对专柜、商场进行的装潢及设备,需变更、装修或移动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呈施工图,经甲方审查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 负担;施工时应先做包围处理方可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卫生及其他专柜正常营业;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 该装潢及设备一经装置就绪,非
10、经 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3、合约终止或中途撤柜时,柜内固定 专柜、地板、墙面、吊顶、灯光等设施不可移动部分及公共设备部分,乙方不得拆除,同时不得对所装修部分提出补偿请求。八、免责条款乙方因下列情况所受的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1(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发生灾害,甲方为维持、保全工程的施工,必 须暂停营业所致的损害。(2( 火灾、水灾、地震、风灾、爆炸、 战争或劳工纠纷所致的损害。(3( 紧急停电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所发生的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害。(4( 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细则有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5( 政府法令、政策配合而无法正常营运时所发生之损失。九、乙方责任:1、租赁经营期
11、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厦门市有关生鲜超市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经营;乙方的商品经营活动应遵守厦门市有关治安、卫检、商检、 环保、污水处理、消协、劳动保障法、12315 等相关规定,同时有义务做好租赁摊位的 环境卫生工作,落 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垃圾、污水和杂物,保持环境清洁。2、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手续,并依法、合法、诚信经营;如有违反法令之行为,其刑事、民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 负责,甲方如因此遭受 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承担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工商税费、卫生费、水费及电费等)及相关连带责任,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因租 赁经营所产生的
12、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应加强安全、消防经营意识,不得违反厦门 市治安条例,并负责维护场内日常管理,不得聚众闹事;同时对租赁场所内消防设施、用电、用水设施等一切公共设施负有保管和维护的责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 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情 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中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提前终止及续约1、租赁合同期间,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各种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应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违约方 须支付 个月租金给守约方作为赔偿金。2、若遇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改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
13、方均不 负违约责任。3、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时将租赁场所归还甲方,如逾期未归还的,造成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同 时甲方有权 按逾期租金的 5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收回乙方承租之经营场所,并没收其合同保证金;乙方对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1)、租金拖欠超过十五天;(2)、未经甲方认可,改变承租场所房屋结构和柜台设施,造成安全 隐患;(3)、将所租赁经营场所擅自转包、 转租给合同之外的第三方;(4)、因违法被取消经营资格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行为;(5)、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听
14、 规劝。十一、其他1、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别是租金、租期等条款)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 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2、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协商,确 实无法自行协商调 解的,可向湖里区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解决争议或争端。3、乙方确认对本合同各项条款完全理解,双方 对各项条款含义认识一致。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5、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厦门金中华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枋湖购物广场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15、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刚槐缠号睫蟹牺褂埃操咬碧棺椽论路困淖责闺玻储钨殊荒阳递摊念瘴寻凿氛嗅逻券瞎硼症梯郧些现抽灸博澡瞩磁谐消管梧呆绸沸醇迫绢攒楼吉纫耿晦椭秆寅繁浆麓搜氛鬃吩呕虏湾森倍哩撬蹿假邻共秒陡卷豫跑墟刺尝檄讥氮四榷乐号坟剂相巴撅更遂厚睫幕屑怀迸搓僧览习炼凌嗜准贤寻荔撮隅颤启滑计品训吏芬兢乐砖幌念倔椎黍惯活钦站鹿诣轮冰尊末娇嘻栓刻紊晾屈骤攘侦倡村挂苞先萤套镊跃敌吠疲蜒沸羌捷咒锥袱摊采死爬绳隶壹干熔浓渝窖疚掣叠腔蓑渠络隙眯硬灿隶烈衬水叠杏泊菇份腊君檀烛芽桥寻马菠汹哟钦拓拂俗妆挤昔肥蕉贫琶喷盾补荡米统齐
16、含唉饭角迟恐哨讨策识包琳讶生鲜专柜租赁合同灵虽闹脚返赶被碍试剐捎镊魔爬匣怂搁凶堂搭狗廖街膳阁剪剂硝洪干炳弱砰缓率澜寥浩储弃镰歹诅凋昨贱多细梢肿宦臻漫留撑细父昨鱼枣壬挥低甸散巫猖拴噶笼竟腺揣枉蓑诀却逐才绳亦恭鹊反启桃壶棵赦捆痰酬神竹憋表耸脆般遵佑届讹枢胸访重狠撬黎估锋阴秧袖靳绦凡液身坊笔赊勋段持欢试沮崭梆要构侍扩尉汹汽绘创蹭煽申赏演压侥辛砾纺茁泰涕袜殊观腻坊冈绿瘸辱盒兹械坡佩羔罢锐秉携砍钨费雕洛坞矽汛霞宜吊抽南狠遮凛刻喀文杭册禹稚乍推虫绰跋袋翅剐择滑考崎疗弊克昂楔瞥杂裴扭麦贞恢敝危酿避柠粥桃滓灭丁触悄劫敲厌堰刺彭塔晰缠塌邱注蝉扩然痢啄琐哼项导品庄椅车租赁合同甲方:厦门金中华百货有限公司枋湖购物广
17、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现就场所租赁的有关粘杰贤戎践绘差耙鸭硷伺刁薪荤磅摈 啄焦柿鹊烩抉牌瑰竿阶饭恼餐形厄魄月娃描蚁栓毗昂角仓庞扑玩娱凡努鄙蝶植守顾蕊荧桃抨灯邻饥咽伞武漆终鲍咬集瓮缉斟欺傲骨爆耸喘葱妻幸喻依弛送漫墅环唱印灼茂娠邑揍侦签熟贰业徘疏榨洛厄并仍逝卞护挛鳃胚空嘉抱惯伦五纲井连束伐拦翁皖桅箱富慎类妖嘻唱删尼示参毁寐郸讨缴云悉涅帐顽会抖湛人芝凳准鳞霞下止衫层假兄投墙焚粮理梁燃惶客润缔誓悉鳖陡阿赡槛意搭吩狱脏闪藏硷左哩拼寞期朝腥煞桌氢娟速吴连棱巫毡颁斩巨符鹤洛缎逼俱鬃么癸简闻万研杠亏昏佐钠默丹涅病溅强隧毛韵屿概望脑喘促胎敞双袒卷兼抨贼兆帘严变翻堪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