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JZ-GL-01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管理文件 生效日期:2012 年 8 月 7 日责任部门:急诊化验室 页 码:第 1 页 共 1 页编写:伍海波 制定日期:2011.12.1审核:伍海波核准:周可成 修订日期:2012.08.07急诊化验室仪器管理制度1 本室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设立仪器档案,包括仪器档案卡,及使用、维护、故障、维修记录等。2 仪器原装说明书由医院档案室保存,使用时由使用人到档案室借阅,简要中文说明书保存于室组内,以便使用。各仪器根据使用说明建立 SOP 操作文件,一份放现场,一份存档。3 各仪器必须建立日、周及月维护保养制度,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每周和月维护由仪器保管者负责。4 仪器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负责人,及时记录,不得随意拆动。仪器负责人查明原因后或无法查明原因时均应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检查维修。非维修人员不得动手修理。5 仪器使用者必须经上岗前培训,合格后上机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改动操作程序。6 仪器使用要保证仪器对环境的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腐、稳压及不间断电源、良好接地等。7 过时不用或破损无法修复的仪器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以便向设备科报损,消帐。8 定量用仪器每年接受计量鉴定一次。9 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仪器管理制度而造成仪器损坏者,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