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接送车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确保幼儿园接送车每个环节的安全,明确职责,甲乙方特拟定幼儿园接送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幼儿园接送车接送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相应协议后,方可乘坐接送。 2、幼儿园接送车必须证照齐全,各种车险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3、幼儿园接送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接送幼儿时车速必须在 40 公里以下。 4、幼儿园每辆接送车必须配备 12 名随车人员(教师或保育员) ,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严格按车辆限员数要求接送幼儿,绝对禁止超载现
2、象。 5、幼儿园接送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接送车停靠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6、根据幼儿居住地点,选择由双方认可的安全地段设置固定接送点。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7、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幼儿园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 8、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 9、幼儿园有义务教育幼儿在乘坐接送车是要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10、以上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11、以上职责,不按要求执行,被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室检查发现,视情节轻重教育整改。再不及时整改,通报批评。 12、以上协议经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幼儿园、中心校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