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名称 编号 Q/QX-JS-P-004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号 A 共 4 页 第 1 页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1、 目的制定本标准以有效地控制电泳产品的质量。2、 范围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电泳产品外观的质量验收。3、 表面区分区域 特性 范围 重要程度A 面 主要外露面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或物料的外观面对最终产品的外观、功能、客户使用有重大影响或客户有要求。极重要B 面 次要外露面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产品的外观要求、客户使用无影响或此面对功能调试没有影响。重要C 面 不易看到的 面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2、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参数调试无影响,纯属设计需要或此面有喷漆要求,或非喷漆面不外露面。一般重要4、 定义气泡:指因为电泳工艺原因产品表面出现的气泡。脱落:指电泳产品表面涂漆层掉。漏漆:指电泳产品要求电泳面实际未涂漆。花斑:指电泳前因基本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或者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黑点:指电泳产品表面存在的黑色圆点。发黄:指电泳产品表面的颜色显示黄色状态。色差:指偏离标准色度的量。凸起:指因材料本体或外来物出现高于平面的现象。水印:指电泳后因为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印迹。 。砂眼:指表面的疏松针孔。挂具印:指电泳表面处理
3、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于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现象。颗粒:指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编制 审核 批准文件名称 编号 Q/QX-JS-P-004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号 A 共 4 页 第 1 页异物:指由材料、模具、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形成的与表面不同色的斑点。电泳前划痕:指电泳或氧化之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上的划伤或局部摩擦痕迹,一般呈细线型。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 ;对其他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
4、的伤痕。深划痕:表面膜层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检验方法、抽样方案、接收的确定、检验过程以及相关进货检验按零部件进货检验程序中规定。检验条件及检验环境的规则如下:6.1.目测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 300cm450cm;6.2.时间:每片外观检查时间不超过 35 秒(如果 5 秒内看不出的缺陷可以不算在内) ;6.3.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 45;6.4.照明: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 40W 日光灯或 60W 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6.5.检查视力:不低于 1.0,且视觉正常,不可有色盲、斜视、散
5、光等。6.6.检查顺序:先正面顶部侧面底部反面。7 缺陷分类表项目 要求 判定基准A 面不应有小气泡B 面 10cm内有直径0.5mm 的小气泡不超过 1 个B 面 10 cm内有直径 0.5mm 的小气泡不超过 2 个C 面 10cm内有直径0.5mm 的小气泡不超过 3 个起泡 电镀层、油气层不能有起泡现象C 面 10cm内有直径0.5mm 的小气泡不超过 5 个A 面不应有电镀层或油漆层脱落现象B 面有镀层或油漆层脱落面积 S1mmC 面有镀层或油漆层脱落面积 S3mm脱皮 电镀层、油漆层不能有脱落现象C 面有镀层或油漆层脱落面积 1mmS 3mm颜色错误,不可接受与色板/ 卡、样件颜色
6、有明显差异,或存在明显阴暗面色泽 电镀或烤漆颜色与色板/ 卡、样件一致 与色板/ 卡、样件颜色略有差异,但整体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差异编制 审核 批准文件名称 编号 Q/QX-JS-P-004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号 A 共 4 页 第 1 页产品表面残留有大片污物、液体、血液等A 面残留有面积 1mm S2mm的污渍B 面或 C 面残留有面积 S2mm的污渍B 面残留有面积 1mmS2mm的污渍,10cm内不超过 1 处脏污产品表面不能有手印、药水及其他脏污现象C 面内残留有面积 1mm S2mm的污渍,10cm内不超过 2 处产品表面有大片密密麻麻的斑点A 面 10cm内有大面积 S0.
7、3mm 的斑点不超过 1 个A 面 10cm内有面积 0.08mmS0.3mm的斑点不超过 2 个B 面 10cm内有面积 S0.3mm的斑点不超过 2 个斑点产品表面能有明显的凹凸点及异色点(如:麻点、亮点、氧化点)B 面 10cm内有面积 0.08mmS 0.3mm的斑点不超过 3 个A 面:轻微擦花/刮花/ 划伤面积 S0.3mm A 面:严重擦花/刮花/ 划伤面积 S0.3mm B 面:轻微擦花/刮花/ 划伤面积 S0.5mm B 面:严重擦花/刮花/ 划伤面积 S0.3mm C 面:轻微擦花/ 刮花/划伤面积 1.5mmS3mm擦花刮花划伤产品表面无明显擦花/刮花/划伤现象C 面:严
8、重擦花/ 刮花/划伤面积 S3mmA 面或 B 面有明显的、损伤镀层的碰伤,不可接受A 面有不损伤镀层的碰伤,面积 S1mm,不可接受B 面及边角碰伤面积 S1.5 mm,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B 面及边角碰伤面积 0.5mmS1.5mm C 面及边角碰变形,但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碰伤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现象C 面及边角碰变形,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不可擦除的水渍、水印A 面水渍水印面积 S3mm,40cm 处观察不明显B 面水渍水印面积 S5 mm,40cm 处观察不明显水印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水渍、水印B 面水渍水印面积 S10 mm,40cm 处观察不明显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
9、白印或黑印面积 S2mm黑印白印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异色斑迹 白印或黑印面积 S2mm,40cm 处观察不明显编制 审核 批准文件名称 编号 Q/QX-JS-P-004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号 A 共 4 页 第 1 页电镀件 A 面或 B 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电镀件 A 面或 B 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组装后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 S2mm ,且 40cm 处观察不明显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他所在面的 1/3 或在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漏镀产品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未镀上的情况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六价铬六价铬含量低于 1000ppm六价铬 含量超标,不能接受( 6+)8 装配标准8.1 与本产品相配的其他配件应进行试装,要求配合良好。8.2 产品装配后,有转动部位处,应无干涉或受阻的现象。8.3 带螺母的产品需试打螺丝,用扭力计以 2.5kg 的力将配套螺丝打入螺母内,无打不进打不紧(滑牙)或难打现象。 (最大破坏力必须小于 3.5kg)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