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FSE-QT-007版本/修改状态:A/0安 徽 菲 诗 恩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检验用直尺、皮尺 校准规定生 效 日 期 : 2008年 1 月 16 日1 目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便于质量控制,做好生产管理。2 适用范围:本公司内部所有自用皮尺、直尺的校准。3 职责:由生产部工厂负责对自用直尺、皮尺校准。有关部门及使用人配合工作。4 因本厂使用皮尺、直尺为低值易耗器具,使用频率高,使用周期不超过一年,按年度更新,故不再制订检定周期计划,但为了保证皮尺的正确使用,防止出现较大误差,影响质量检验结果准确性,必须进行校验。5 遇有下列情况,使用人必须及时报告生产部工厂进行校准:1) 破损、刻度不明显2) 变形3) 异常情况,对准确性产生怀疑时6 本校准依据是以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钢卷尺作为校准标准。7 用钢卷尺的刻度衡量皮尺、直尺的准确性,定 1m0.15cm 为合格。8 计量器具的校准由生产部工厂专人校准,同时做好记录。9 作为校准依据的钢卷尺要定期送计量检验所检验,并妥善保管好。编制:徐安定 审核:罗兵 批准: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