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S101线南江上两至台上段升级改造工程总监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 、项目简况S101 线南江上两至台上段升级改造工程长约 32.86919KM。该项目起于上两乡现有 S101 线 K497+999.717 处,止于 K545+289.194。其中第一标段由 K497+999.717 至K512+033.492,长约,14.03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 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 1 座,计长 67.6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其中第二标段由 K516+450 至K545+289.194,长约,18.83919K
2、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 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 6 座,计长 139.7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二)、技术标准S101 线南江上两至台上升级改造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40KM/h,路基宽度 8.5m;特殊困难路段采用设计时速为 30KM/h,路基宽度 7.5m.新建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三) 、不良地质现象沿线及附近不存在大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未见大型矿山及踩空区;但在施工上边坡开挖过程中个别段落会出现危石、崩塌,在雨季中会出现土质边坡滑坡情况。(四)交通条件该条改建公路属于省道,车辆通行较多,在施工中要做好临时断道施工的安全管理
3、,加强交通管制工作。二、参建单位(一) 、项目业主:南江县收费路桥管理所- 2 -(二) 、监督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三) 、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四) 、监理单位: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五) 、施工单位:四川蜀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安全监理方针:(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2、安全生产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把
4、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四、安全监理原则:(一)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事工项目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国家和企业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尽一切努力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事故;其次项目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忽视安全,片面追求产量,产值,是无法达到最优化目标的。伤亡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还有可能给环境、社会、乃至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二) 、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三) 、 “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法第 24 条)其
5、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 -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四) 、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施工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五、安全监理目标(一) 、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伤亡事故;(二) 、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力求“零事故、零损失;(三) 、防止群体事件发生。六、安全监理依据(一) 、国家、部、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条例、办法;(二) 、经业主批准下发的安全文件;(三) 、业主招投标合同;(四) 、施
6、工合同;(五) 、委托监理合同;(六) 、设计文件有关安全要求;(七) 、监理计划有关安全要求;(八) 、监理方案有关安全要求;七、安全监理组织结构组长 :总监- 4 -八、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一) 、桥梁明挖扩大基础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桥梁明挖扩大基础土石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 、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 的基坑、须经总监办组织业主、施工单位人员参加进行评审,施工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以及设计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技术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土石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
7、核主要有如下方面: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上下通道的设置;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土石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成员:专监及监理员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土石方开挖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3)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
8、.6m。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4)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 1000N 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5)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0mm 的挡脚板或 400mm 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 10mm。(6)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7)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 1m。(8)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
9、挖的原则。(9)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10)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11)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12)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13)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6 -(14)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15)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16)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 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17)挖
10、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 1.2m 以内不准堆放料具。(18)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19)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20)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1)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22)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23)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
11、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24)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25)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26)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 -(二) 、桥梁桩基、墩柱施工安全监理细则1、桩基、墩柱施工(1)上报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实行内部评审制度,业主、监理、施工三方会审。必要时报请专家组参与评审,施工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修改施工方案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与批复。监理工程师验收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达到施工安全要求后经监理签认开工报告,方能开展施工。(2
12、)验收桩基开挖施工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规定。(3)桩基施工、墩柱施工符合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与防护设施。(4)人工挖孔桩基深度超过 15 米后,要采取机械钻孔桩开挖(三)模板(含高大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的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或跨度超过 10的,以及施工荷载大于 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 15kN/的模板支撑系统尚须经专家组予以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
13、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附于其后。方案中的设计计算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补充完善。2 、方案设计应包括的内容(1)绘制配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及特殊部位详图;(2)根据结构构造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载荷,对模板和支撑系统做力学验- 8 -算;(3)编制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4)制定技术及安全措施,包括:模板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或隔热措施、安全措施等;(5)制定
14、钢模板及配件的周转使用方式与计划;(6)编写模板工程施工说明书。3、 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按照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的要求,模板设计施工方案中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模板结构的钢模板、钢愣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右下表的规定: (2)组成钢模板所有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规范有关规定取用。并应根据组合钢模板的新旧程度、荷载性质和结构不同部位,乘以系数 1.01.18。(3)当验算模板及支撑系统在自重与风荷载作用下抗倾覆的稳定性时,抗倾覆系数不应小于 1.15。(4)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当支柱或其节间的长细比大于 110 时,应按临界荷载
15、进行核算,安全系数可取3.5。支撑系统中,对连续形式和排架型式的支柱应适当配置水平撑与剪刀撑,保证其稳定性。(5)简单的模板工程可按预先编制的模板荷载等级和部件规格间距选用图表,绘制模板排列图及连接件与支持件布置图,并对关键的部位做力学验算。4、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搭、拆安全检查内容(1)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任部 件 名 称 容许挠度钢模板的面积 1.5单块钢模板 1.5钢愣 L/500柱箍 b/500桁架 L/1000支撑系统累计 4.0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9 -意变动。(2)操作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3)支模应按
16、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应边安装边支撑固定。特别是在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以防倾覆。(4)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5)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6)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7)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纵横间距不宜大于 1.5m;纵横向水平杆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4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
17、于 6m。当支柱高度小于 4m 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 2m 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当楼层高度超过 10m 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头不宜超过 2 个。(8)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置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稳固性,不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9)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应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10)安装及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 3.5m 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及工作
18、平台。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11)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 10 -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12)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置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13)组合钢模板安装及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14)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
19、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15)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16)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17)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18)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孔洞,应进行防护。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用具或搭设支架。(19)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20)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