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 州 天 健 集 团金沙县金鸡煤矿爆破管理制度二一五年元月目录一、井下贮存爆破材料规定 .1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 .2三、电雷管编号制度 .3五、金鸡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4六、金鸡煤矿电雷管导通、编号制度 .5七、爆破材料储存、运输、领退制度 .60一、井下贮存爆破材料规定 1、井下贮存爆破材料必须在硐室或壁槽内,硐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距离,必须依照爆破材料安全距离的规定计算。2、井下爆破材料库应包括库房、辅助硐室和通向库房的巷道。辅助硐室中,应有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发放火药、电雷管编号以及保存放炮员的空炮药箱和放炮器等专用硐室内。发放爆破材料硐室内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
2、超过 3 箱。3、井下爆破材料库的布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响全矿井或大部分采区通风的风门的直线距离:硐室式的不得小于 100 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 米;库房距行人巷道的直线距离:硐室式的不得小于 25 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 米。库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直线距离:硐室内式的不得小于 30 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 15 米。4、库房和外部巷道之间,应用三条互成直角的连通巷道相连。连通巷道的相交处必须延长 2 米,断面积不得小于 4 平方米。在尽头巷道内,还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尽头巷道不得兼作辅助硐室使用,库房两端的通道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设置齿形
3、阻波墙;5、每个爆破材料库房必须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作为发放爆破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须装有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另一出口布置在爆破材料库回风侧,可铺设轨道运送爆破材料,这个出口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装有一道抗冲击波密闭门;6、库房地面必须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库房和通道应设置水沟,以便排水防潮。1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为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保障各环节切实履行责任,按章办事,杜绝火工品流失,避免爆炸物品丢失造成的安全事故,特制定爆炸物品领退制度: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进行电阻测试。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合格的电雷管。2、领取的爆炸材料必须符
4、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3、根据当班生产计划,爆破作业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填写爆破材料专用领单 4、爆破工凭放炮合格证和经队签章的爆破材料领用单到爆破器材库领取爆炸材料。5、领取爆炸材料时,必须检查爆破器材的质量、品种、规格、数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相符,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借用、和挪作它用。6、爆破工只能在发放处领取爆炸材料,不得进入库内。7、放炮工作结束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及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及时收集到一起,并将已消耗的爆炸材料的数量同班组长进行核实。及时填写爆破材料领用单,经班组长、爆破工签章。然后将爆炸材料及领用单缴回爆炸材料库
5、,由发放人员核实后,在领用单上签章。8、发放工发出、退回的爆炸材料必须登记,并有爆破工的签字。9、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不得转交他人或下一班人员,不得销毁和挪作它用,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及时向队、矿汇报、矿立即组织追查。10、所有接触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2三、电雷管编号制度1、雷管发放使用前,必须编号进行导通实验,否则不许发放使用。2、雷管导通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进行,导通室内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00 发。3、在导通过程中,必须把雷管防入防包厢内,每次只准放入一发进行导通。室内必须有放电措施。4、测试完一箱后,要核对数量,导通不合格的雷
6、管,要剪掉导线。防入雷管箱内,保证以后处理。5 测试时要轻拿轻放,抽拿脚线时,不准抽拿管体。以免发生危险。6、经导通合格的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编号,未经编号的雷管,不准下井使用。7、雷管编号后,必须按原包装密封入库,库存量不得超过矿井生产十天的数量。8、每天出库的编号雷管,数量必须与交库的数目相符合 ,并建立出入库记录,当面签字。退回库的电雷管必须接编号进行登记,帐物相符。四、煤矿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制度1、现场队长或带班队长是直接维护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向保卫科和调度室报告,并维护好现场秩序。接报告后保卫科和调度室要立即组织人员下井到现场。2、清点落实丢失品种和数量。3、按分组对现场进行全面
7、检查。4、对一切可疑地点进行搜查。5、本着严格、细致的原则澄清事实真象。6、属操作失误的要给予严厉教育和处罚,引以为戒;属有意行为的要追究责任;甚者上交公安部门处理。37、特殊情况找不到丢失物品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上报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8、对矸石山矸石偶然夹带的未爆物品要及时回交;不交回者按私藏爆炸物品论处。9、爆炸材料安全管理要全员全过程全工序管理,不能有半点麻痹大意,必须要做到领用退三对照。在严加管理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群管群制的的原则,保证爆炸材料绝对安全使用,杜绝丢失。五、金鸡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销毁爆破材料时,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8、:1、销毁的爆破材料必须是失效或变质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材料(以下简称“废炸药、废雷管” ) 。2、领取在井下火工品发放硐室存放的待销毁的废炸药、废雷管,其数量必须进行造册登记。凭专门证件(一次性)和卡片办理领取手续即“一证一卡” 。3、销毁爆破材料必须由库管员登记造册,在计划销毁工作前,必须编制报告,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4、销毁方法及一次最大销毁量:(1) 销毁方法:炸毁法,(2) 销毁废炸药: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得超过 2kg。(3) 销毁废雷管: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得超过 30 发。5、销毁爆破材料的场地由矿提供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销毁场地选取在矿井以外 1 公里的大山山窝处。销毁场应设
9、置人身掩护体,掩护体距作业场地边缘不得小于 50m,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及公路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6、销毁电雷管时必须将脚线剪下,雷管放入冗装盒内埋入土中,不得销毁无任何冗装的电雷管。7、销毁爆破材料应由矿长组织,供应、安管、调度、通风、保卫人员必须4参加。8、安全技术措施:(1) 每次销毁工作由通风队进行,矿保卫部、安管部必须到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由通风区指派放炮员协助放炮。(2) 拉炮地点应在出入口背向爆破点的掩体后面,在爆破点西侧,距爆破点距离不小于 200m。1 人操作,2 人监护。(3) 作业点及其附近地面,不得有石块和含有块状物的土壤。(4) 警戒位置:在大沟上距沟边不小于
10、 300m 的地方,两沟边各有 2 人负责警戒;在大沟内,西侧距爆破点 300m,东侧距爆破点 300m,两警戒线各有 1人负责。(5) 销毁废炸药时,引药不小于 2 个,殉爆药各一卷,废炸药集中在一起,覆盖不小于 0.3m 厚的黄土。(6) 销毁废雷管时,必须将脚线剪下,雷管放入冗装盒内埋入土中,土厚度不小于 0.5m。六、金鸡煤矿电雷管导通、编号制度雷管入库后,必须逐个作导通测试,并予以编号,否则严禁发放使用。导通测试必须按以下过程进行:1、在未使用前,将指针调到左端刻度线上。2、将转向开头,转向 3 欧姆、9 欧姆或导线位置。3、转动校准旋钮、使指针停在红中间。4、被测电阻固定在接线柱和
11、按钮上。5、指针指示欧姆值就是被测的电阻值。6、使用完备后,将转换开关放在“关”位置。当指针无法调点线中间时,应更换电池。7、导通测试必须在专用测试室进行,且一次只许打开一只雷管箱,最多取100 发雷管。测试时要理好脚线,并放在操作台上,最多 20 发编一组,按顺序5一组组进行。8、导通仪表电流不许超过规定,全电阻检查测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定期校核仪器。测试电雷管的防瀑箱的强度至少应为 20 发雷管起爆不被击穿。9、雷管编号必须用铁笔进行,位置应在原生产厂家编号的背面,且应做到字迹清楚,并配戴安全防护罩。七、爆破材料储存、运输、领退制度1、炸药、雷管必须存放在储存室内,同库储存两种以上炮药
12、时,必须符合炸药制造厂暂行规程规定,雷管与炸药不得在同库储存, ,并设专人管理。2、对库存炸药、雷管,库管人员要经常检查清点,做到日清、旬结,保证账、卡、物相符,保卫科每月检查清点一次。3、地面运送火工品必须有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证件,方可领运,并符合规程规定。4、在运送途中,不准随意停留,到现场后,分别入置安全地点,不准随意乱放。5、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开箱使用前必须有安全员、班长、放炮员在现场亲自清点数量,并做好记录,方可使用,安全员签字为准。6、当放炮工作结束后,安全员要对当班使用的火工品数量进行核实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签字。7、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具体人员运送。8、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人车内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 2 人/次,其它人员不得同车上下。9、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连锁放炮制” 。10、本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应在当班全部退交炸药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