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 车 协 议 书甲 方 : , 身 份 证 号 : 乙 方 : , 身 份 证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车达成如下协议:1、乙 方 同 意 甲 方 以 乙 方 名 义 于 2014 年 月 日 出 资 购 买 品 牌 为 丰 田 的RAV4 一 台 ,该 车 的 挂 牌 、 购 置 税 、 首 次 购 买 车 辆 保 险 费 等 都 由 甲 方 承 担 。 2、 双 方 约 定 以 乙 方 名 义 为 合 伙 车 辆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 该 车 辆 的 登 记 手 续放 在 乙
2、 方 单 位 2 年 , 以 便 享 受 乙 方 的 “员 工 购 车 优 惠 ”, 所 购 车 辆 的 所 有权 归 甲 方 , 属 于 甲 方 的 个 人 财 产 。 甲 方 享 有 对 所 购 车 辆 的 占 有 、 永 久 使 用 、收 益 、 处 分 的 权 利 。3、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车辆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关系;4、甲方应该合理合法使用车辆,并负责给车辆上各种保险且自行负担所有费用,甲方应保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使用和驾驶车辆,如出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赔偿和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5、2 年后甲方具备办理车辆过户的条件后,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不得在甲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6、本 协 议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可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与 本 协 议 具 有 同 等 法律 效 力 。7、因 本 协 议 发 生 的 一 切 争 议 , 由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时 , 任 何 一 方 可 向当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本 协 议 一 式 两 份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合 伙 人 甲 方 : ( 签 章 ) 年 月 日合 伙 人 乙 方 : ( 签 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