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建设项目各阶段申报时 所需设计文件和图纸 (北京地区) 规划意见书: (需新征(占地)用地的建设项目) 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建筑) 规划、设计方案(非居住建筑)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人防规划设计 人防设计 消防设计 交通设计 绿地规划方案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一、 规划意见书: (需新征(占地)用地的建设项目) 1审批项目名称:规划意见书 2提交设计文件:拟建项目方案设想总平面图 1 份。标注拟建建筑与周围建筑、道路、相邻单位的关系及距离,拟建建筑规模、高度、层数等) 。 二、 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建筑) : 1审批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建筑) 2
2、提交设计文件: 标明用地钉桩成果, 并以现状地图为底图绘制的总平面图 (比例尺:单体建筑 1:500,居住区 1:1000)2 份;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在总平面图中标明每栋居住建筑的编号; 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比例尺:1:100 或 1:200) 各 2 份; 拟建项目周围相邻居住建筑时,应按规划意见书或修 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 1 份; 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 份; 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1 份; 规
3、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 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附单栋居住建筑规模(也注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明细表 1 份。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3 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 平、立、剖面图纸应相互一致; 总平面图: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 标明拟建建筑之间, 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 (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等; 剖面图:注明室内外地坪的高程、层高、檐口高度和建筑最高点高度。 3三、 规划、设计方案(非居住建筑) : 1审批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非居住建筑) 2 提交设计文件: 标明用地钉桩成果, 并以现状地图为底
4、图绘制的总平面图 (比例尺:单体建筑 1:500,居住区 1:1000)2 份; 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比例尺:1:100或 1:200)各 2 份; 拟建项目周围相邻居住建筑时,应按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 1 份; 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 份; 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 1 份; 规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3 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 平、
5、立、剖面图纸应相互一致; 总平面图: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 标明拟建建筑之间, 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 (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等; 剖面图:注明室内外地坪的高程、层高,是否存在结构转换情况,檐口高度和建筑最高点高度。 四、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初步设计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 (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 步设计审查的规定 (讨论稿)第六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设文 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3 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 初步设计文件的 编制,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4规的规定,应当
6、符合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规定 (讨论稿)第三条) ;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范围和内容深度应达到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规定 (讨论稿)第四条) ; 初步设计内容应符合审定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初步设计概算应项目齐全,取费合理; 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文件应齐全; 有关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 五、 人防规划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总平面图(比例尺:单体建筑 1:500,居住区 1:1000)2 份。 六、 人防设计: 1
7、审批项目名称:人防工程设计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 ( 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 说明书; 总平面图(比例尺:单体建筑 1:500,居住区 1:1000) ; 首层平面(建筑) ;地下设备层平面图; 防空地下室的建筑平面图、剖面图; 采暖、通风、给排水、电气(照明)平面图。 ( 2)人防工程初步设计: 工程所在位置的 1:500 或 1:2000 地形图(注明工程所在 位置) ; 总平面图; 防空地下室目录; 防空地下室的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5 首层、地下设备层平面图; 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排水、电气(含室外出入口地面管理用房)等全部图纸; 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复印件) 。 3文件
8、图纸规格: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 七、 消防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建筑设计防火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 ( 1)建筑设计消防审核: 设计任务书、说明书、计算书、消防设计专篇; 总规划平面图(包括工程周围现状、工程位置、总平面布置图及室外消防设施、储存方式等资料) ; 建筑平、立、剖面图(包括:防火分区设计、防烟分区设计等,不需大样图) ; 室内、 外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 (包括: 消防给水消防供电、通风、空调、煤气供应、室内装修以及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设施、移动式灭火器材的配置设计) ; 超大规模的公共建筑和重要工业建筑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工艺流程、使用原料和生产的半成品的理化性
9、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 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 6八、 交通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交通设计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 总平 面交通组织流线分析图,此 图以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审定设计方案附图为蓝本,须标示: 1)拟建项目内外部各单项交通的组 织流线机动车流线、非机动车流线、行
10、人流线;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 分列)及面积分配明细、绿化率、机动车停车数量(地上、地 下、机械) 、非机动车停车数量等; 3)区域地理位置图; 4)项目外部四周范围的道路红线、横断面; 5)项目内部道路宽度、各对外交通出入口的宽度。 首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地下各层平面图、停车库坡道详图; 建筑结构剖面图及立面图; 住宅项目须提交户型图及户型面积明细列表; 报审图纸目录。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4 规格折叠,散图装入“城乡建设档案”标准图盒。 九、 绿地规划方案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绿地规划方案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 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及胸径大于
11、 30cm(含 30cm)大树的准确树位图(古树名木须标出实际树冠投影范围,并 用不小于 1:200的比例表示其与建、构筑物关系)及附表(要标明编号、树种、胸径、数量) ,并套绘出拟建建、构筑物的准确位置; 绿地布置图:需反映图纸比例(1:200 或 1:500,建设用地范围较大的可用 1:1000) 、用地红线、绿地范围线、需保护树木的准确树位、建筑物悬挑部分投影线、图例(含按京政发1990 71 号文准确计算绿地指标在内的技术经济统计表及说明、周边7环境、建筑层数、地下室和其他地下设施范围) ; 建筑剖面图; 首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平面图。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 十、 建
12、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审批项目名称:审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提交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总平面图(1:500 或 1:1000)3 份; 建筑各层平面图 (1:100 或 1:200) 、 各向立面图、 剖面图各 1 份; 结构基础图、剖面图各 1 份; 各专业设计图纸目录 1 份。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 各项规划指标符合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审定内容; 具备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要求的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平、立、剖面图纸应相互一致; 总平面图: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 称,标明拟建建筑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规划建
13、 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等; 剖面图:注明室内外地坪的高程、层高,是否存在结构转换 情况,檐口高度和建筑最高点高度。 十一、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审批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 热工计算表(住宅、公寓、宿舍、托幼、旅馆、病房)1 份; 总平面布置图 1 份;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勘)及勘察报告审查批准通知书 1 份; 结构计算书(计算部分注明软件名、版本号)1 份; 8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2 份: 建筑图、结构图、给排水图、暖通空调图、强弱电图、动力图。 3文件图纸规格:按 A2 规格分专业折叠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 系是否安全、可靠; 是否符合消防、人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国家有 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