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会专审字20161005 号宁 海 县 XX 良 种 繁 育 场清 产 核 资 专 项 报 告XX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海县 XX 良种繁育场(以下简称 XX 良种繁育场)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XX 良种繁育场的责任是进行清产核资清查,提供清产核资所要求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及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贵局的要求, 对XX 良种繁育场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并报告结果。在清查过
2、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询问、核 对、函证、 盘点、计算等多种方法及程序,为清查结果是否不存在重大错误提供了合理保证。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历史沿革宁海县 XX 良种繁育场于 1992 年 10 月 15 日成立,在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30226000001XXX 号的营业执 照。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 元,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住所:宁海县城关镇XXX,经营期限 1999 年 12 月 15 日至长期。(二)经营情况经营范围:畜禽产品、饲料、兽药添加剂的饲养
3、、批发、零售。公司近几年无 经营。二、清产核资范围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 XX 良种繁育场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报告仅反映 XX 良种繁育场的清产核资情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XX 良种繁育场清查前的资产合计 2,554,667.91 元、负债合计 3,872,244.92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17,577.01 元。三、清产核资依据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9 月 9 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 1 号);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9 月 13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4、国资评价200372 号);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9 月 13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 号);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9 月 18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2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 号);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2003 年 11 月 11 日颁布的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 一 )(国资厅评价200353 号);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4 年 2 月 12 日颁布的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二)(国资厅发评价20048 号);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5、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4 年 4 月 29 日颁布的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三)(国资发评价2004220 号);8、2015 年度下半年宁海县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9、清产核资单位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四、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一)审计工作起止日期:2015 年 8 月 20 日-9 月 20 日(二)具体实施情况:1、编制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实施方案,培 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协助XX 良种繁育场做好清产核资基础工作;2、对 XX 良种繁育 场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 XX 良种繁育场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性;3、核对、 询证、核 查债权、 债务,监盘企
6、业现金;4、勘察、抽查单位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5、协助 XX 良种繁育 场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6、按照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对 XX 良种繁育场清理出的有关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7、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五、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以下所述数据,均未考虑“六、清 产核资发现的主要问题”所述事项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由于“ 六、清产核 资发现的主要问题” 等所述事项原因或金额不明确,我们暂无法做调整处理。考虑所述事 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需重点关注。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XX 良种繁育场清查前的资产合计 2,55
7、4,667.91 元、负债合计 3,872,244.92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17,577.01 元。清查调减资产 0 元、调减负债 94,272.02 元、 调增所有者权益 94,272.02 元,清 查后资产合计 2,554,667.91 元(其中:待处理财产损失 316,583.14 元)、 负债合计3,777,972.90 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1,223,304.99 元。汇总情况如下表(详见附表 1)。项目 基准数 清查调整 清查后金额 备注一、资产 2,554,667.91 2,554,667.911、流动资产 318,986.58 318,986.58 其中:待处理财产损
8、溢 316,583.14 316,583.142、非流动资产 2,235,681.33 2,235,681.333二、负债 3,872,244.92 -94,272.02 3,777,972.90 1、流动负债 1,972,244.92 -94,272.02 1,877,972.90 2、非流动负债 1,900,000.00 1,900,000.00三、所有者权益 -1,317,577.01 94,272.02 -1,223,304.99 其中:实收资本 845,000.00 -245,000.00 600,000.00(一)资产1、货币资金(详见附表 1 表 3-1-1、表 3-1-2)原账
9、面金额 2,403.44 元,清查无调整,清查后金额 2,403.44 元。包括:现金 1,620.26元,经盘 点, 账实 相符;银行存款原账面金额 783.18 元, 计一个账户,其中: 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清查基准日账面余额 783.18 元,与银行对账单原件核对相符。2、债权(1)应收账款(详见附表 1 表 3-4)原账面金额 186,134.70 元,清查调减 186,134.70 元,清查后金额 0 元。公司 应收款项均为呆死账,已无法收回,本次清资作为资产损失 处理。清 查调减事项:宁海 XX发展总公司 74,610.40 元, 发生时间为 1995 年 12 月份,业务内容为借
10、款利息, 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王 XX 个人欠款 2,482.30 元,系 职工集资房欠款利息,发生时间为 1998 年 12 月份,因账目有出入,对方不承认欠款,无法收回;XX 公司欠款36,535.00 元,发生时间为 1995 年 6 月份, 业务内容 为借款利息, 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XX 橡塑厂欠款 41,159.00 元,发生时间为 1996 年 3 月份,业务内容为借款利息,该单 位已解体,无法收回; 防水隔热材料厂欠款 15,132.00 元,发生时间为 1996年 3 月份, 业务内容为借款利息,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XX 商场欠款 16,216.00元,发生 时间
11、为 1996 年 3 月份, 业务内容为借款利息,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2)其他应收款(详见附表 1 表 3-8)原账面金额 130,448.44 元,清查调减 130,448.44 元,清查后金额 0 元。公司其他 应收款均为呆死账,已无法收回,本次清资作为资产损 失处理。清 查调减事项:XX 橡塑厂欠款 67,000.00 元,发 生时间为 1994 年 2 月份,业务内容为借款, 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 XX 商场欠款 15,448.44 元,发生时间为 1994 年 8 月份,业务内容为借款,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 XX 公司欠款 35,000.00 元,发生时间为 1993
12、年 1 月份,业务内容为借款,该单位已解体,无法收回; 城建局 应收款 11,000.00 元,发生时间为 1997 年 6 月份,业务内容 为建房档案押金,由于档案手续不全,无法收回; 法院应收款 2,000.00 元,发生时间为 1999 年 5 月份, 业务 内容为诉讼费,案件已 调解,款项无法收回。3、实物资产(1)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1 表 4-6)原账面原值 868,571.45 元,累计折旧 252,643.43 元,净值 615,928.02 元。清 查无调整,清查 后原值 868,571.45 元,累 计折旧 252,643.43 元, 净值 615,928.02 元。其中:
13、4清查后金额项 目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房屋 868,571.45 252,643.43 615,928.02合 计 868,571.45 252,643.43 615,928.02公司固定资产系办公楼,原房产证已丢失,已取得宁海县房地产管理处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公告(宁房告2014第 191 号),现正在补办房产证。4、长期资产(1)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表 1 表 4-1)原账面金额 1,619,753.31 元,出资比例为 45%,清 查 无调整,清 查后金额1,619,753.31 元。已取得对 方营业执照、 财务报表、 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资料,经核对相符。(二)负债1、流动负债(1)短
14、期借款(详见附表 1 表 5-1)原账面金额 65,796.09 元,清查调减 40,796.09 元,清查后金额 25,000.00 元。清 查调减事项: 华 XX20,796.09 元,租过公司房屋,无需支付;宁波 XX 电池有限公司20,000.00 元,单位解体,无需支付。清 查后情况:清 查后金额 25,000.00 元,其中:XX农业局 25,000.00 元。已函 证,此笔 业务对方未入账 。(2)应付账款(详见附表 1 表 5-4)原账面金额 5,240.04 元,清查调减 5,240.04 元,清 查后金额 0 元。清 查调减事项:郑高才 5,240.04 元,已联系不上本人
15、,无需支付。 本次清资作收益处理,调增所有者权益。(3)应付职工薪酬(详见附表 1 表 5-6)原账面金额 196,111.80 元,清查无调整, 清查后金额 196,111.80 元。清查后情况:工 资 132,709.80 元,其中: 1999 年度考核奖 5,664.00 元(尚无明细清单),2004 年至2005 年度考核奖 24,000.00 元(尚无明细清单),计提 2014 年 4-12 月工资 103,045.80 元(6 人)。以上应付工资和奖 金因单位资金紧张,尚未支付。 职工福利费 63,402.00 元,考虑到企业主体还在,余额暂 不转销。(4)应交税费(详见附表 1
16、表 5-7)原账面金额 6,549.59 元,清查调减 6,549.59 元,清 查后金额 0 元。 单位已解体多年,该款项系计算错误,已无需支付, 本次清资作收益处理,调增所有者权益。(5)其他应付款(详见附表 1 表 5-9)原账面金额 1,698,547.40 元,清查调减 41,686.30 元, 清查后金额 1,656,861.10 元。清查调减事项:XX 中心 8,000.00 元,系 2003 年 拨入补助款,应做补贴收入处理,单位一直挂账; 代收居民水 电费 13,052.55 元,因水电费发生时已计入单位成本费用,该5款项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成本费用处理,本次予以转销; 水电开
17、户费系向职工集资房用户收取,用于办理水电开户,其差 额 20,633.75 元,已无需退还职工, 本次予以转销。清查后情况:清查后金额 1,656,861.10 元,其中:应付宁波市 XX 牧业有限公司1,530,030.31 元,系垫付款项,已函 证相符; 县种子公司 30,000.00 元,于 1997 年发生,系借款,需要偿还; XX 农场 30,000.00 元,于 1996 年发生,系借款,需要 偿还;职工考核奖 49,657.00 元,系 2000 年至 2003 年经营服务考核奖(共 6 人,有明细清单),因单位已停产,资金紧张,尚未支付; 陈 XX3,962.80 元,系向个人
18、代扣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8,969.70 元; 职工教育经费 4,241.29 元。2、非流动负债1、长期借款(详见附表 1 表 6-1)原账面金额 1,900,000.00 元,其中: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名:中国建设银行,经办行为建行,贷款行为国家开 发银行)XX 支行借款 150 万元,利息 40 万元。其中:1997 年到期 35 万,1998 年到期 35 万元, 1999 年到期 40 万元, 2000 年到期 40 万元。清查无调整, 清查后金额 1,900,000.00 元。该款项到期已由 XX 局代还,应变更借款单位。(三)所有者权益1、实收资本(详见附表 1 表
19、7-1)原账面金额 845,000.00 元,清查调减 245,000.00 元,清查后金额 600,000.00 元。工商登记注册资金为 600,000.00 元,调整后与工商登记相符。清查调减事项:(1)1993 年10 月份, 财政拨款 50,000.00 元, 单位计入实收资本,未作补贴收入处理,应调减。 (2)1993 年 12 月,单位将实收 资本调减 5,000.00 元, 转 入专项应付款(未做会计凭证,将账簿记录直接调整),应调 增。 (3)1992 年 12 月,财政局划入 220,000.00 元,于 1996 年归还 20,000.00 元,于 1993 年 12 月转
20、入实收资本 170,000.00 元(未作会计凭证,将账簿记录直接调整),于 1996 年 9 月转入实收资本 30,000.00 元,应调减。2、资本公积(详见附表 1 表 7-2)原账面金额 1,055,569.69 元,清查无调整,清 查后金额 1,055,569.69 元。 资本公积系 2004 年度投资宁波市 XX 牧业有限公司(原 XX 牧业)时土地、房屋评估增值。3、未分配利润(详见附表 1 表 7-4)原账面金额-3,218,146.70 元,清查调增 339,272.02 元,清查后金额-2,878,874.68 元。(四)待处理财产损溢(详见附表 1 表 8-1)本次清产核
21、资,形成待处理财产损失 316,583.14 元。其中:(1)应收账款损失调增待处理财产损溢 186,134.70 元(附表 1 表 3-4);(2)其他应收款损失调增待处理财产损溢130,448.44 元(附表 1 表 3-8)。 六、清产核资发现的主要问题6(一)在清产核资审计过程中,我们对 XX 良种繁育场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资产清查以及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等情况进行了了解,该公司已经停产,公司未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二)往来款项 均为 2004 年以前发生,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1、未建立健全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应收款项的管理存在不足。清查基准日,应
22、收账款余额 186,134.70 元,其他 应收款余额 130,448.44 元。目前,公司已无 经营,这些应收款项已挂账多年,现无法收回,形成资产损失。2、应加强应付款项的管理,短期借款账面余额 65,796.09 元、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5,240.04 元、其他应付款账 面余额 1,698,547.40 元、应交税费账面余额 6,549.59 元。以上科目存在账实不符情况, 对应付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年度考核奖核算不规范,有的年度在其他应付款核算,有的年度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位债权中部分往来款,长年挂账,收回存在困 难。本次清查时,已调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建 议单位办理相关手 续, 报有关
23、部门核准进 行清理。 (详见附表 1 表 8-1)(三)短期借款中,有 XX 局借款 25,000.00 元, 该款 项形成过程如下:1997 年 10月 XX 良种繁育场向 XX 甬青畜牧有限公司借入 25,000.00 元,因 XX 甬青畜牧有限公司欠交县农林局租金,三方通 过还款协议形式, 县农 林局将应收 XX 甬青畜牧有限公司的租金 25,000.00 元,转 移到 XX 良种繁育场。通过向县农林局函证, 该笔业务县农林局未进行账务处理。(四)长期借款账面金额 190 万元,其中:本金 150 万元,利息 40 万元。系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中国建设银行,放款银行为建行, 贷 款银行
24、为国家开发银行)宁海支行借款,该 借款早已逾期。该借款已由县农林局代还。根据县政府 1998 年 215 号抄告,由县财政借给县农林局 190 万元,用于偿还 XX 良种繁育场银行长期借款 190 万元。XX 良种繁育场长期借款的明细单位未予变更。(五)应付职工 1999 年度考核奖 5,664.00 元(尚无明细清单),2004 年至 2005 年度考核奖 24,000.00 元(尚无明细清单),以上奖金单位未提供发放文件。,发放的范围和标准不明确。七、改进建议(一)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资产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应当建立相关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加 强对货币资金
25、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二)应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应与往来单位定期对账,对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回收。建议将在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职工考核奖余额 49,657.00 元,转入应付职工薪酬核7算。(三)XX 良种繁育场有短期借款-县农林局 25,000.00 元,县农林局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县农林局与 XX 良种繁育场双方进行核对,由县农林局作账务调整。(四)长期借款账面金额 190 万元,建议 XX 良种繁育场应与农林局核对,及时做出账务调整,变更长期借款明 细单位。(五)应付职工 1999 年度考核奖 5,664.00 元(尚无明细清单),2004 年至 2005 年度考核奖 24,000.00 元(尚无明细清单),单位应进一步提供奖金发放文件,以明确发放范围及标准。八、报告使用范围以上清产核资专项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全面摸清 XX 良种繁育场“家底” ,客观、真 实、完整地反映 XX 良种繁育场资产现状、 财务状况,核实企业资产、权益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 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附表 1:清产核资明细表宁波 XX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宁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二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