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铁 建 设 集 团 规 章 制 度ZTJS-AQHB-02-2018(A)-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7-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II目 次前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 .13 职责 .24 目的与管理原则 .35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45.1 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 .45.2 二级单位组织结构及职责 .45.3 项目部(厂区)组织结构及职责 .46 消防安全管理要素 .46.1 消防安全教育 .46.2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管理 .56.3 动
2、火、用火、用电的消防管理 .56.4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 .66.5 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及事故处理 .66.6 微型消防站管理 .67 报告和记录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III前 言本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执行中将会追踪上级的最新要求,组织对相关内容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随时修订本制度。本制度由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起草单位:安全环保部本制度主要起草人:王珵本制度审核人:王维宇本制度批准人:修改记录版本 发布日期 修改内容 主要修订人V1V2V
3、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要素。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2.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家主席令 第 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令 第 119 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 第 61 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办发201787 号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GB50720
4、-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2.2.1 主要消防安全负责人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二级单位总经理、党委书记、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三级单位经理、书记、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员。2.2.2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指设置在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初期火灾的设备和设施。2.2.3 义务消防队由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厂区)自行组织的一支经消防部门培训后的消防队伍。2.2.4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2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期火灾为目
5、标,依托物业安保公司或分包单位组建消防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而建立的微型消防站3 职责3.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职责3.1.1 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并推动该体系的有效运行。3.1.2 负责监督各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3.1.3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办公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1.4 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工作。3.1.5 负责指导房产中心开展对办公区、家属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3 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职责3.3.1 负责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有效运行。3.4 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职责3.4.1 负责对消防设施和
6、有燃烧性能等级要求、防火要求的物资的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考察。3.4.2 负责对各单位、项目部(厂区)材料及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3.5 二级单位(除房产中心)安全管理部门职责3.5.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并推动该体系的有效运行。3.5.2 负责制定项目部(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部(厂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3.5.3 负责定期对项目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5.4 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6 二级单位(除房产中心)技术部职责3.6.1 负责指导项目部编写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审核。3.6.2 负责对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的落实情
7、况进行监督检查。3.7 二级单位(除房产中心)物资设备部职责3.7.1 负责对消防设施和有燃烧性能等级要求、防火要求的物资的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考察。3.7.2 负责定期对项目部使用的材料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33.8 房产中心职责3.8.1 负责制定本单位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8.2 负责定期对办公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9 项目部(厂区)安全部门职责3.9.1 负责制定项目部(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9.2 负责组织开展项目部消防安全检查。3.9.3 负责配合项目部技术部门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8、。3.9.4 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9.5 负责开展消防及应急疏散演练。3.10 项目部(厂区)技术部门职责3.10.1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审批。3.10.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3.10.3 负责在进场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备案手续。3.10.4 负责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消防技术措施。3.11 项目部(厂区)物资设备部职责3.11.1 负责对采购、管理消防设备设施。3.11.2 负责对进场各类有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要求的材料进行进场验收。3.11.3 负责对不满足安全性能的消防安全设
9、备设施进行更换。3.11.4 负责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管理。4 目的与管理原则4.1 目的4.1.1 消防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促进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4.2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及管理原则4.2.1 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4.2.2 集团公司各级党政主管必须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坚持“党政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4则”、“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实行
10、管理。5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5.1 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5.1.1 集团公司成立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和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5.1.2 集团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年度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组织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5.2 二级单位组织结构及职责5.2.1 二级单位应成立由党政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生产安全和行政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组员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二级单位党政主管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5.2.2 二级单位消
11、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本级及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批项目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开展本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本级消防应急演练,负责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根据所属各项目部地域特点建立微型消防站。5.3 项目部(厂区)组织结构及职责5.3.1 项目部(厂区)应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或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或厂区负责人为项目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的第一责任人。5.3.2 项目部(厂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的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建立项目部(厂区)义务消防队,负责建立微型消防站,负责向当地公安消防局
12、机构办理消防安全备案手续,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负责进行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的辨识,负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6 消防安全管理要素6.1 消防安全教育6.1.1 各单位应认真执行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季节性、节假日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定期利用职工夜校、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56.1.2 各单位应结合施工现场易燃物品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个职工了解工作场所或生活区的火灾特点,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源,了解报警电
13、话,掌握自救逃生安全知识。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6.2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管理6.2.1 各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 15 日内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备案,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消防预案和应急响应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6.2.2 各项目应与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6.2.3 各项目部应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6.2.4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水泵、
14、消防立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的要求。6.2.5 项目部水暖工程师应组织安全工程师、土建工程师、材料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置进行验收。6.3 动火、用火、用电的消防管理6.3.1 项目部(厂区)明火作业前,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登陆危险作业系统进行录入,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指定明火作业负责人,详细说明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制定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动火作业时,安排专人监督。6.3.2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
15、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实施救助措施。6.3.3 每班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熄灭飞溅的火星或切断电源,同时消除作业周围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经观察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6.3.4 工人临时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6.3.5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当电线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02-2018(A)-136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
16、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6.3.6 油漆、木材等易燃物品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涂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6.4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6.4.1 各单位及项目部(厂区)应于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消防安全检查,并经本级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予以发布。6.4.2 各单位及项目部应根据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标准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仅要有检查制度,还要责任到人,既有检查、又有记录,抓好落实。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特别是装饰施工期间、季节性、节假日前必须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6.4.3 项目部(厂区)应制定施工现场及生活
17、区巡查制度,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大厦、家属区应各自安排值班人员,白天由项目部(厂区)主要管理人员(主任级及以上)带队至少检查两次,夜间由项目部值班人员带队至少夜查一次,保安及临水临电人员进行 24 小时巡查,消防检查人员留存消防检查记录和值班交接记录。6.5 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及事故处理6.5.1 各单位及项目部(厂区)应结合自身施工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应急预案,房产中心应结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项消防应急预案。6.5.2 各单位及项目部(厂区)应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二级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项目部(厂区)每半年应组织 1 次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办公区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演练
18、,演练时间不应少于 30 分钟。应急小组成员应全部参加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形成演练报告,并留存影像资料。6.5.3 项目部(厂区)、办公区、家属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同时向集团公司报告。6.5.4 对于发生火灾的二级单位及项目部(厂区)、办公区、家属区,集团公司将按照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管理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6.6 微型消防站管理6.6.1 各单位应根据各项目部地域分布情况和工程性质特点,建立微型消防站。6.6.2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接受过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专职消防队伍 4-6 人,站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ZTJS-AQHB-
19、02-2018(A)-1371 名和组员若干。专职消防人员应在当地消防部门培训并考取消防安全管理人证书,并熟练掌握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和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统一着装持证上岗。6.6.3 各单位应制定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并悬挂在微型消防站内。6.6.4 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现有的场地和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和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6.6.5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专用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配置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防毒面罩等防护器材;配置消防斧等破拆器材。7 报告和记录7.1 报告和记录无。7.2 支持性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管理标准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