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原产地证书使用承诺书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申办原产地证书;二、对申购的空白原产地证书实行严格管理,不转让他人使用或倒卖;三、认真、及时做好空白原产地证书的申购登记、保管、使用、核销等工作;对使用中产生的作废证书,及时在证书正本上注明“作废”字样,集中统一保管,使用登记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四、自觉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空白原产地证书保管、使用情况的检查。如未能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理直至取消原产地证书的申领资格。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空白原产地证书申购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