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洛 阳 市 信 昌 道 桥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年 月 日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目 标 及 管 理 体 系11.1 安 全 生 产 目 标11.1.1 安 全 管 理 目 标按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安 全 职 责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 行 业 及 地 方 现 行 的 有 关 施 工安 全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 同 时 严 格 执 行 发 包 人 的 安 全 生 产 管理 方 面 的 规 章 制 度 、 安 全 检 查 程 序 及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 以 及 监 理 人 有 关 安全 工 作 的
2、指 示 , 坚 决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针 , 坚持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的 原 则 , 保 证 规 范 施 工 场 所 的 各 项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坚 决 治 理 施 工 人 员 的 违 章 行 为 , 做 到 岗 位 无 隐 患 , 个 人 无 违 章 。11.1.2 安 全 生 产 目 标(1) 不 发 生 人 身 死 亡 事 故 ;(2) 不 发 生 重 大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损 坏 事 故 ;(3) 不 发 生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4) 不 发 生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5) 不 发
3、 生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和 跨 (塌 )事 故(6) 人 员 工 伤 事 故 重 伤 率 为 零 , 尽 量 减 少 轻 伤 事 故 , 年 度 人 身 轻 伤 事 故频 率 控 制 在 5以 内 。11.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11.2.1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 贯 彻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及 劳 动 保 护 方 面 的法 律 、 法 规 ; 定 期 不 定 期 地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 研 究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解 决 ; 逐 级 签 订
4、 安 全 生 产 承 包 合 同 , 使 各 级 明 确 自 己 的 安全 生 产 目 标 , 制 定 好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划 , 达 到 全 员 参 加 , 全 面 管 理 的 目 的 ,充 分 体 现 “安 全 生 产 , 人 人 有 责 ”; 贯 彻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管 生 产 必 须 管安 全 ”的 原 则 , 确 保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顺 利 进 行 ; 按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原 则 组 织 施 工 生 产 , 做 到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之 目 的 ,安 全 生 产 保
5、证 体 系 见 下 图 。.组 织 保 证织 组机 构安 全领 导 小 组安 全 环 保部施 工 队安 全 管 理小 组安全员全 员 安 全 管 理思 想 保 证安 全 教 育提 高 安 全 意 识措 施 保 证包 保 责 任 制人 身 安 全 档 案安 全 设 施 档 案安 全 劳 动 竞 赛五 防措 施 得 力经 济 保 证经 济 责 任 制工 资 挂 钩奖 金 挂 钩总 结 评 比奖 惩 兑 现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亡率为零工伤事故频率小于等于5安 全 无 事 故安 全 目 标 实 现制 度 保 证二 级 检 查定 期 检 查经 常 检 查措 施 得 力重
6、点 防 范控 制 两 率劳动法和劳动保护政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三级教育班 组安 全小 组11.2.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组 织 机 构项 目 部 建 立 以 下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1.设 立 安 全 环 保 部 作 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2.设 立 与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的 部 门 (技 术 部 、 设 备 物 资 部 、 工 程 部 、 经 营 部等 )协 助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3.设 立 安 全 总 监 分 管 本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7、管 理 工 作 ;4.成 立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 由 项 目 部 经 理 任 组 长 , 安 全 总 监 和 技 术 负 责人 任 副 组 长 , 成 员 由 技 术 、 物 资 、 经 营 、 施 工 等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工 程师 组 成 。11.2.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主 要 职 责一 、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1、 适 时 组 织 开 展 全 工 地 综 合 性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 全 面 整 治 工 地 安 全 隐 患 ,维 护 工 地 安 全 生 产 施 工 秩 序 ;2、 定 期 召 开 项 目 部
8、 安 全 生 产 例 会 , 听 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 施 工 队 有 关安 全 生 产 情 况 汇 报 , 掌 握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工 动 态 , 研 究 当 前 突 出 的 重 大 安 全 生产 问 题 ;3、 实 行 日 常 小 组 成 员 现 场 轮 流 值 班 制 度 ,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日 常 施 工 中 突 发的 安 全 生 产 问 题 。二 、 安 全 环 保 部设 立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安 全 环 保 部 , 负 责 所 有 员 工 的 安 全 和 治安 保 卫 工 作 及 预 防 事 故 的 发 生 , 其 主 要
9、 职 责 如 下 :1、 宣 传 、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法 规 , 制 订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规 章 制 度 , 并 贯 彻 落 实 。 在 工 程 进 点 后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定 等 国 家 行 业及 地 方 法 规 , 编 制 一 份 施 工 安 全 措 施 计 划 报 送 监 理 人 审 批
10、, 其 内 容 应 包 括施 工 安 全 机 构 的 设 置 、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的 配 备 , 以 及 防 洪 、 防 火 、 防 毒 、 防 噪声 、 防 爆 破 烟 尘 、 救 护 、 警 报 、 治 安 和 炸 药 管 理 等 的 安 全 措 施 , 以 及 施 工过 程 中 人 员 、 设 备 及 材 料 的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及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并 结 合 项目 部 实 践 编 写 通 俗 易 懂 适 合 于 本 工 程 使 用 的 安 全 防 护 规 程 手 册 , 经 监 理 单 位审 批 后 分 发 给 全 体 职 工 以 及 业 主 和 监
11、 理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2、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危 险 源 进 行 识 别 , 并 制 定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3、 深 入 施 工 场 所 检 查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状 况 , 及 时 纠 正 作 业 人 员 的 违 章 行 为 ,并 对 不 安 全 因 素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4、 编 制 项 目 部 年 度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并 监 督 落 实 ;5、 做 好 进 场 人 员 的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安 全 技 术 交 底工 作 ;6、 发 生 工 伤 事 故 时 , 负 责 工 伤 事 故
12、 的 统 计 报 告 、 调 查 处 理 ;7、 做 好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工 作 , 分 类 建 档 , 及 时 上 报 有 关安 全 生 产 资 料 、 报 表 ;8、 认 真 组 织 开 展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 负 责 对 项 目 部 所 属 单 位 的 年 度 安 全施 工 考 核 工 作 ;9、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危 险 源 进 行 动 态 识 别 , 并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制 定 紧 急 救 援 预 案 ;10、 负 责 生 产 、 生 活 区 治 安 保 卫 工 作 。三 、 技 术 部1、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13、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标 准 , 在 编 制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时 , 同 时 制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并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2、 负 责 工 程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设 计 、 验 收 工 作 , 并 制 定 使 用中 的 有 关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3、 参 与 工 程 施 工 中 危 害 辨 识 、 危 险 评 价 及 控 制 措 施 的 制 定 ;4、 参 加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和 进 行 技 术 鉴 定 。四 、 设 备 物 资 部1、 制 订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并
14、监 督 实 施 ;2、 编 制 机 械 设 备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保 证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的 完 好 ;4、 负 责 采 购 职 工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并 对 其 质 量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负 责 ;5、 负 责 采 购 现 场 有 关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 用 具 , 并 对 其 质 量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负责 ;6、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对 炸 药 库 、 油 库 、 氧 气 瓶 、 乙 炔 瓶 的 等仓 储 安 全 负 责 ;7、 对 施 工 各 阶 段 所 需 建 筑 材 料
15、做 好 计 划 , 并 保 证 各 类 材 料 有 计 划 进 场 ,置 放 有 序 , 不 妨 碍 工 地 交 通 畅 通 。五 、 工 程 部1、 在 布 置 落 实 生 产 任 务 的 同 时 , 监 督 落 实 安 全 措 施 , 正 确 处 理 好 进 度 与安 全 的 关 系 , 不 违 章 指 挥 ;2、 做 好 工 程 安 全 度 汛 措 施 的 落 实 工 作 和 防 汛 抗 灾 的 组 织 工 作 ;3、 维 护 现 场 安 全 施 工 秩 序 。六 、 经 营 部1、 保 证 安 技 措 施 经 费 及 时 到 位 并 专 款 专 用 ;2、 做 好 员 工 工 伤 保
16、险 工 作 ;3、 工 程 决 算 时 一 并 进 行 安 全 考 核 。11.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根 据 国 家 、 地 方 、 业 主 、 监 理 对 安 全 生 产 、 治 安 、 消 防 、 场 内 交 通 的 有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定 , 制 订 本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并 不 断 加 以 完 善 。1.建 立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明 确 各 级 各 类 人 员 在 本 工 程 施 工 中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2.建 立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 规 定 安 全 生 产 检
17、 查 的 内 容 、 形 式 、时 间 、 组 织 者 、 参 加 者 及 隐 患 整 改 要 求 ;3.建 立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活 动 制 度 , 规 定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的 内 容 、形 式 、 对 象 及 各 类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活 动 的 组 织 、 时 段 ;4.建 立 项 目 部 工 伤 事 故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工 伤 事 故 的 统 计 、 报 告 、 调查 、 处 理 等 规 定 ;5.建 立 项 目 部 职 工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各 工 种 劳 动 防 护 用品 的 使 用 要 求 、 发 放
18、标 准 、 使 用 年 限 及 领 用 办 法 等 ;6.建 立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奖 惩 办 法 , 明 确 项 目 部 所 属 各 单 位 安 全生 产 管 理 目 标 、 事 故 控 制 指 标 及 奖 惩 细 则 ;7.建 立 项 目 部 工 程 分 承 包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工 程 分 承 包 队 伍的 录 用 条 件 、 录 用 程 序 及 日 常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要 求 ;8.建 立 项 目 部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炸 药 、 氧 气 瓶 、 乙炔 瓶 及 油 库 的 有
19、关 存 储 、 运 输 及 使 用 的 安 全 要 求 ;9.建 立 项 目 部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施 工 用 电 线 路 架 设 、 变压 器 配 置 、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配 置 、 现 场 照 明 及 电 动 工 具 的 使 用 等 方 面 的 安 全规 定 ;10.建 立 项 目 部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对 场 内 公 路 的 养 护 、 危 险 路 段 的标 识 、 机 动 车 辆 的 行 驶 、 驾 驶 人 员 的 管 理 等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11.建 立 项 目 部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20、明 确 高 处 作 业 人 员 的 基 本 要求 及 作 业 人 员 的 行 为 要 求 和 高 处 作 业 各 项 防 护 设 施 的 要 求 ;12.建 立 项 目 部 起 重 机 械 、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起重 机 械 安 装 、 运 行 、 维 护 、 拆 除 和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装 、 使 用 的 安 全 管 理规 定 ;13.建 立 项 目 部 爆 破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 爆 破 作业 程 序 及 爆 破 作 业 行 为 的 有 关 安 全 事 项 ;14. 建 立
21、 项 目 部 灌 浆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灌 浆 作 业 中 的 钻 机 架设 、 平 台 搭 设 、 钻 机 移 位 及 灌 浆 过 程 的 安 全 规 定 ;15.建 立 项 目 部 开 挖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开 挖 的 施 工 程 序 , 安全 防 护 要 求 ;16.建 立 项 目 部 混 凝 土 浇 筑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砼 运 输 、 入 仓 、振 捣 过 程 的 安 全 要 求 ;17.建 立 项 目 部 模 板 、 脚 手 架 作 业 的 安 全 规 定 , 明 确 立 模 、 拆 模 、脚 手 架 的
22、 搭 设 、 验 收 、 使 用 、 维 护 等 过 程 的 安 全 规 定 ;18.建 立 项 目 部 焊 接 作 业 安 全 规 定 , 明 确 焊 接 作 业 中 的 防 火 、 防 爆 、防 触 电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规 定 ;19.建 立 项 目 部 坍 塌 、 度 汛 、 高 处 坠 落 、 触 电 、 火 灾 、 交 通 等 重 大 事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明 确 重 大 意 外 事 故 的 抢 救 过 程 的 指 挥 、 通 讯 联 络 、 紧 急疏 散 和 抢 救 过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20.建 立 项 目 部 生 产 、 生 活 区 消 防 安 全
23、管 理 规 定 , 明 确 生 产 、 生 活区 有 关 消 防 安 全 要 求 , 明 确 危 险 部 位 消 防 责 任 人 员 和 义 务 消 防 队 的 职 责 ;21.建 立 项 目 部 工 地 治 安 保 卫 规 定 , 明 确 工 地 治 安 保 卫 重 点 部 位 和 外来 人 员 的 管 理 规 定 。11.4 安 全 管 理 措 施1.组 织 保 证健 全 项 目 部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网 络 , 即 : 在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的 全面 领 导 下 , 以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为 主 导 , 以 施 工 作
24、 业 队 安 全 员 为依 托 、 以 施 工 班 组 兼 职 安 全 员 为 基 础 , 使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纵 向 到 底 ; 同 时 , 注重 党 委 、 工 会 、 团 委 全 方 位 的 监 督 保 证 作 用 , 使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横 向 到 边 , 形成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党 、 政 、 工 、 团 齐 抓 共 管 的 局 面 。安 全 环 保 部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8 名 , 各 施 工 队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1 名 , 各 班 组设 兼 职 安 全 员 1 名 。2.制 度 保 证 建 立 以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为 核
25、 心 的 各 项 安 全 施 工 规 章 制 度 , 并不 断 完 善 , 保 证 实 施 。3.措 施 保 证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实 际 安 全 施 工 要 求 , 编 制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报 监 理 人 和发 包 人 批 准 。 该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施 工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 安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安 全 防 护 施 工 方 案 , 施 工 现 场 临 时用 电 方 案 ,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 安 全 预 控 及 保 证 措 施 方 案
26、, 紧 急 应 变 措施 , 安 全 标 识 、 警 示 和 围 护 方 案 等 。对 关 键 的 施 工 作 业 , 根 据 监 理 人 要 求 ,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和 安 全 措 施 方案 , 并 附 安 全 验 算 结 果 , 须 经 总 工 程 师 审 批 盖 章 后 , 报 监 理 人 和 发 包 人 批 准实 施 , 由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 每 天 开 工 前 , 通 过 站 班 会 进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施 工 现 场 要 应 用 施 工 作 业 指 导 书 和 安 全 施 工 作 业 票 。4、 费 用
27、 保 证在 编 制 投 标 报 价 时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及 定 额 标 准 计 入 相 应 的 安 全 生产 措 施 费 , 项 目 部 按 本 合 同 的 要 求 和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实 际 的 需 要 , 编 制 安 全 生产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并 列 出 主 要 安 全 设 施 表 , 安 全 生 产 施 工 措 施 费 专 款 专 用 、建 立 报 表 , 用 于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和 设 施 ,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 培 训 、 应 急 设 备 、演 练 等 费 用 。5.落 实 责 任 项 目 部 实 行 层 层 签 订
28、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制 度 。 即 : 项 目 部 经 理与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与 班 组 长 ; 班 组 长 与 个 人 均 签 订 “安 全 生产 责 任 书 ”, 使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落 到 实 处 。6.定 期 检 查 做 好 项 目 部 定 期 安 全 施 工 检 查 工 作 , 项 目 部 每 月 组 织 一 次 全 工 地 安 全 施工 检 查 , 施 工 队 每 半 个 月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施 工 检 查 , 班 组 实 行 班 前 安 全 检 查 。同 时 做 好 季 节 性 、 阶 段 性 、 专 业
29、性 安 全 检 查 。 并 做 好 整 改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的 验证 记 录 。7.防 护 手 册 及 时 、 认 真 编 制 本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手 册 , 发 至 全 体 施 工 人 员 , 同时 报 业 主 和 监 理 人 备 案 , 本 手 册 将 着 重 就 防 护 服 、 安 全 帽 、 防 护 鞋 袜 及 防 护用 品 、 施 工 机 械 、 汽 车 驾 驶 、 用 电 、 机 修 作 业 、 高 空 作 业 、 焊 接 作 业 的 安 全以 及 意 外 事 故 、 火 灾 、 自 然 灾 害 的 救 护 程 序 、 措 施 等 方 面 作 出 规 定 ,
30、 同 时 明确 信 号 和 告 警 的 有 关 要 求 。8.广 泛 教 育 对 所 有 进 场 人 员 均 进 行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素 质 ,并 建 立 个 人 教 育 档 案 。9.活 动 多 样 不 拘 形 式 , 广 泛 开 展 各 项 安 全 活 动 , 积 极 参 加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月 ”活动 , 努 力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10.严 格 考 核 项 目 部 根 据 各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的 履 行 情 况 , 对 所 属 施 工 队 进 行年 度 安 全 生
31、 产 考 核 奖 罚 。11.评 比 表 彰 及 时 总 结 安 全 施 工 工 作 经 验 , 对 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人 和集 体 及 时 进 行 表 彰 , 营 造 良 好 的 安 全 施 工 氛 围 。12.安 措 计 划 为 提 供 符 合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标 准 的 劳 动 条 件 , 针 对 工 程 施 工 进 程 , 以 机 械设 备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活 动 等 为 主要 内 容 , 编 制 项 目 部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措 施
32、计 划 。11.5 主 要 施 工 过 程 安 全 控 制 措 施一 、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1、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人 员 , 必 须 正 确 佩 戴 安 全 帽 、 穿 戴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 安 全用 具 。 在 没 有 防 护 设 施 的 陡 坡 、 临 边 作 业 时 必 须 系 好 安 全 带 。2、 属 国 家 规 定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考 试 , 合 格 后 取 得 操 作证 , 方 可 上 岗 独 立 操 作 。3、 在 施 工 区 内 设 置 一 切 必 需 的 安 全 标 志 , 其 标 志
33、 类 型 包 括 :( 1) 禁 止 标 志 ;( 2) 警 告 标 志 ;( 3) 指 令 标 志 ;( 4) 提 示 标 志 。并 负 责 维 修 和 保 护 施 工 区 内 所 有 标 志 , 派 人 经 常 补 充 或 更 换 失 效 的 标 志 。4、 现 场 的 坑 、 沟 等 危 险 处 设 置 盖 板 或 围 栏 、 护 栏 等 安 全 保 护 设 施 并 有 明显 的 安 全 标 志 , 夜 间 设 红 灯 警 示 。5、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机 械 安 全 管 理 安 装 验 收 制 度 , 机 械 安 装 要 按 照 规 定 的 安全 技 术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34、。 所 有 操 作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 使 用 期 间 定 机 定 人 , 保 证 设备 完 好 率 。 轮 式 运 输 车 辆 持 有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颁 发 的 机 动 车 牌 照 , 车上 放 置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和 保 险 标 志 , 特 种 机 械 设 备 持 有 安 全 使 用 许 可 证 。6、 施 工 道 路 和 排 水 系 统 有 专 人 负 责 进 行 维 护 , 保 证 路 基 坚 实 、 边 坡 稳 定 、排 水 畅 通 。7、 在 施 工 作 业 区 、 施 工 道 路 、 临 时 设 施 、 办 公 区 和 生 活 区 设 置
35、 足 够 的 照明 , 运 输 通 道 布 置 照 明 设 施 符 合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SL 398-2007) 第 4.5.94.5.14 条 的 规 定 。8、 凡 可 能 漏 电 伤 人 或 易 受 雷 击 的 电 器 及 建 筑 物 均 应 设 置 接 地 或 避 雷 装 置 ,并 负 责 管 理 和 维 修 , 建 立 定 期 检 查 制 度 ; 接 地 及 防 雷 装 置 应 符 合 水 利 水电 工 程 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SL 398-2007) 第 4.2 节 接 地 ( 接 零 ) 与防 雷 规 定
36、 的 要 求 。9、 设 备 、 物 资 的 堆 放 和 存 储 尽 可 能 的 定 点 放 置 分 类 保 管 , 符 合 安 全 文 明施 工 的 要 求 。 仓 库 符 合 防 火 、 防 盗 要 求 。 现 场 施 工 中 使 用 剩 余 材 料 及 时 清 理收 回 , 分 类 存 放 。10、 机 械 的 转 动 带 、 开 式 齿 轮 、 皮 带 轮 、 飞 轮 等 危 险 部 位 , 设 置 安 全 防护 装 置 。11、 夏 季 施 工 有 防 暑 降 温 措 施 。12、 在 汛 期 及 时 掌 握 雨 汛 时 间 , 做 好 安 全 撤 离 的 工 作 , 确 保 人 身
37、 和 财 产安 全 , 对 于 现 场 的 临 时 设 施 和 机 械 设 备 , 采 取 可 靠 的 加 固 措 施 。二 、 爆 破 作 业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1、 在 爆 破 作 业 前 , 向 监 理 人 提 供 开 挖 区 的 钻 爆 作 业 措 施 计 划 , 报 送 监 理人 审 批 , 并 严 格 按 照 监 理 人 批 准 的 钻 爆 作 业 措 施 计 划 和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2、 爆 破 工 程 师 、 爆 破 安 全 员 、 爆 破 工 以 及 与 爆 破 作 业 有 关 人 员 (爆 破材 料 采 购 人 员 、 运 输 司 机
38、 、 仓 库 保 管 员 等 )按 国 家 和 行 业 的 有 关 规 定 接 受 爆破 技 术 培 训 , 熟 悉 爆 破 器 材 性 能 和 安 全 规 则 , 按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考试 和 现 场 考 核 , 取 得 相 应 资 格 持 证 上 岗 。3、 建 立 专 门 的 爆 破 作 业 指 挥 机 构 , 制 定 严 格 的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尤 其 是对 装 药 量 的 控 制 检 查 ), 设 立 专 职 的 安 全 检 查 人 员 。 一 切 爆 破 作 业 经 专 职 爆破 安 全 员 检 查 签 认 后 实 施 , 爆 破 作 业 过
39、程 实 行 “统 一 指 挥 、 统 一 时 间 、 统一 警 戒 ”。4、 坚 决 杜 绝 “边 钻 孔 、 边 装 药 ”、 “闪 电 雷 鸣 时 , 装 药 、 安 装 电 雷 管 和联 接 电 线 ”、 “装 炸 药 时 用 金 属 棒 代 替 木 棒 ”等 严 重 违 章 行 为 ; 严 禁 在 雾 天 、雷 雨 天 、 黄 昏 和 夜 晚 实 施 爆 破 作 业 。5、 为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提 供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和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 并 书 面 告 知 危 险岗 位 的 操 作 规 程 和 违 章 操 作 的 危 害 。6、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时
40、, 明 确 爆 破 人 员 的 职 责 分 工 , 在 爆 破 危 险 区 边 界 设立 警 戒 哨 和 警 示 标 志 , 将 爆 破 信 号 的 意 义 、 警 示 标 志 和 起 爆 时 间 通 知 有 关 单位 , 起 爆 前 督 促 人 、 设 备 、 车 辆 撤 离 危 险 区 。7、 对 实 施 电 引 爆 的 作 业 区 , 采 用 必 要 的 特 殊 安 全 装 置 , 防 止 暴 风 雨 时 的大 气 或 邻 近 电 气 设 备 放 电 的 影 响 。 特 殊 安 全 装 置 经 过 试 验 证 明 其 确 保 安 全 可靠 时 才 能 使 用 , 试 验 报 告 报 监
41、理 人 审 批 。8、 在 危 险 区 内 的 建 (构 )筑 物 、 线 、 设 备 等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防 止 爆破 震 动 、 飞 石 和 冲 击 波 的 破 坏 。 项 目 部 在 必 要 的 地 段 设 置 防 护 墙 、 防 护 栏和 防 护 网 , 以 防 止 飞 石 或 滚 石 的 影 响 。三 、 边 坡 开 挖 作 业 安 全 控 制 措 施边 坡 开 挖 作 业 , 将 设 计 边 线 处 至 少 5 米 范 围 内 的 浮 石 、 杂 物 清 除 干 净 ,坡 面 悬 浮 层 要 清 除 , 并 撬 挖 成 一 个 确 无 危 险 的 坡 度 ; 开
42、 挖 前 先 进 行 开 挖 区周 边 截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 开 挖 必 须 由 上 而 下 , 严 禁 开 挖 面 出 现 倒 坡 , 开 挖 面 每下 降 一 层 , 进 行 一 次 清 坡 、 检 查 , 对 断 层 、 裂 缝 、 破 碎 带 等 不 良 地 质 构 造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加 固 和 支 护 , 避 免 在 形 成 了 高 边 坡 后 再 处 理 ; 每 次 放炮 后 , 必 须 对 爆 破 面 进 行 安 全 处 理 , 否 则 不 得 进 行 下 一 工 序 作 业 , 边 坡 开 挖作 业 严 禁 在 同 一 垂 直 面 上 下
43、进 行 立 体 交 叉 作 业 。四 、 集 渣 、 挡 渣 安 全 控 制 措 施1、 对 边 坡 等 可 能 向 下 滚 石 、 掉 渣 的 开 挖 部 位 , 及 时 修 建 集 渣 平 台 , 在 集渣 平 台 外 侧 修 建 挡 渣 墙 。2、 在 挡 渣 墙 的 外 侧 设 置 防 护 栏 , 对 不 能 采 用 防 护 栏 的 部 位 , 采 用 柔 性 防护 网 , 防 止 爆 破 作 业 飞 石 和 开 挖 中 的 滚 石 危 及 人 员 和 设 备 安 全 。3、 每 天 施 工 作 业 前 对 挡 渣 墙 、 防 护 栏 、 柔 性 防 护 网 的 安 全 状 况 检 查
44、 , 发现 损 坏 或 失 稳 , 及 时 进 行 修 复 或 加 固 。4、 在 开 挖 面 和 堆 渣 区 , 除 按 设 计 要 求 及 时 修 建 排 水 设 施 外 , 修 建 临 时 性的 表 面 排 水 设 施 , 以 保 证 开 挖 面 水 流 不 冲 刷 渣 料 和 坡 面 。五 、 钻 孔 灌 浆 作 业 过 程 安 全 控 制 措 施钻 机 至 少 设 3 个 地 锚 , 抗 拨 力 不 小 于 钻 机 额 定 最 大 上 顶 力 的 1.5 倍 ;斜 坡 施 工 设 有 平 整 牢 固 系 数 不 低 于 1.3 的 工 作 平 台 , 且 钻 脚 周 边 留 有0.5
45、m 1.0m 的 安 全 距 离 , 临 空 面 设 有 防 护 栏 杆 , 斜 坡 与 平 台 间 设 有 通 道 ; 安装 、 拆 卸 钻 架 严 格 遵 循 拆 装 原 则 ; 开 钻 前 , 认 真 检 查 水 接 头 丝 扣 紧 固 、 水 平移 动 刹 车 装 置 楔 合 、 机 身 平 衡 、 各 操 作 手 柄 、 油 路 系 统 、 传 动 机 构 、 动 力 系统 的 灵 活 可 靠 和 绝 缘 良 好 ; 灌 浆 前 , 对 机 械 管 路 进 行 认 真 检 查 , 还 必 须 进 行10 20min 该 灌 浆 段 最 大 灌 浆 压 力 的 耐 压 试 验 ; 运
46、行 中 , 安 全 阀 必 须 确 保 额定 负 荷 动 作 , 经 校 正 后 , 不 得 随 意 转 动 , 调 节 高 压 阀 门 和 检 查 各 缸 阀 门 时 ,必 须 减 压 进 行 , 并 带 眼 镜 ; 现 场 通 风 、 照 明 良 好 , 水 源 充 足 。六 、 填 筑 作 业 安 全 控 制 措 施车 辆 在 填 筑 区 卸 料 倒 车 时 有 专 人 指 挥 ; 各 填 筑 部 位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齐 全 、明 显 , 施 工 机 械 的 进 出 安 排 专 人 指 挥 ; 制 定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执 行 施 工 机 械
47、机 长 负 责 制 , 施 工 机 械 的 操 作 手 经 专 门 的 安 全 培 训 后 方 可 上 岗 。七 、 混 凝 土 施 工 过 程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1.模 板 支 撑作 业 人 员 要 正 确 佩 戴 安 全 帽 、 安 全 带 , 工 具 要 用 绳 链 系 挂 在 身 上 , 并 不得 在 同 一 垂 直 面 上 下 同 时 作 业 ; 高 处 、 复 杂 结 构 模 板 的 安 装 、 拆 除 要 编 制 安全 措 施 , 支 模 过 程 中 , 如 需 中 途 停 歇 应 将 支 撑 、 搭 头 、 柱 头 等 固 定 牢 , 支 撑 、牵 杠 不 得 搭 在 脚
48、 手 架 上 , 拆 模 间 歇 , 应 将 已 活 动 的 模 板 、 牵 杠 、 支 撑 等 运 走或 妥 善 堆 放 ; 高 处 拆 模 时 , 下 面 应 标 出 工 作 区 , 并 有 人 监 护 , 严 禁 从 高 处 往下 掷 物 ; 钢 模 板 作 业 场 所 的 移 动 照 明 要 用 安 全 电 压 。2.钢 筋 制 安在 钢 筋 的 调 直 、 弯 曲 、 断 料 等 加 工 过 程 中 , 机 械 传 动 装 置 要 设 防 护 罩 ,冷 拉 钢 筋 卷 扬 机 前 设 挡 板 , 其 宽 度 不 小 于 3m, 高 度 不 小 于 1.8m, 并 设 置孔 径 为 8
49、0cm 的 观 察 孔 , 或 卷 扬 机 与 冷 拉 方 向 布 置 成 90 度 , 并 采 用 封 闭 式导 向 轮 , 夹 具 齿 板 要 可 靠 , 卷 扬 机 地 锚 勤 检 查 ; 钢 筋 机 械 进 行 保 护 接 地 或 接零 , 防 止 钢 筋 机 械 的 伤 害 ; 在 水 平 和 垂 直 运 输 钢 筋 时 , 捆 扎 牢 固 , 防 止 碰 人撞 物 , 高 处 绑 扎 钢 筋 时 , 不 允 许 在 脚 手 架 上 、 模 板 上 放 置 过 量 钢 筋 , 并 禁 止站 在 模 板 上 操 作 ;3.焊 接 作 业焊 机 外 露 带 电 部 分 必 须 有 完 好 的 隔 离 防 护 装 置 , 电 焊 机 的 电 源 闸 刀 严 禁直 接 装 在 金 属 板 上 , 焊 把 线 绝 缘 良 好 , 长 度 不 宜 超 过 50m, 空 载 电 压 在 满足 焊 接 工 艺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 不 宜 太 高 ; 钢 筋 焊 接 时 , 禁 止 将 焊 把 线 缠 绕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