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污 染物实 际排放量 核算方 法 火电 行业 1 一般 原则 火电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总 量达标是指企业中有许可 排放量要求的主要排放口 的主要污 染物实 际排 放量 之和 满足 年许可 排放 量要 求。 对于 特 殊时期 短时 间内 有许 可排 放量要 求的 企 业,主 要排 放口 实际 排放 量之和 不得 超过 特殊 时期 许可排 放量 。 火电企 业 SO 2 、 NO X 和 烟 尘实际 排放 量的 核算 方法 包括实 测法 、 物料 衡算 法 和产排 污系 数法等 。 应当采 用自 动监 测的 污染 因子, 根据 符合 监测 规范 的 有效自 动监 测数 据采 用实 测法核 算 实际
2、排 放量 。 同时 根据 执 法监测 、 企业 自行 开展 的 手工监 测数 据进 行校 核 , 若同一 时段 的手 工 监测 数据 与自 动监 测数 据不一 致 , 手 工监 测数 据 符合法 定的 监测 标准 和监 测方法 的 , 以 手 工监测 数据 为准 。 对于应 当采 用自 动监 测而 未采用 的污 染因 子 , 采 用 物料衡 算法 核算 二氧 化硫 排放量 , 采 用产污 系数 法核 算氮 氧化 物和烟 尘实 际排 放量 , 全 部按照 直接 排放 核算 。 其 他采用 手工 监测 的污染 因子 , 按照 执法 监 测或企 业自 行开 展的 手工 监测数 据进 行核 算 。 若
3、 同 一时段 的执 法监 测数据 与企 业自 行开 展的 手工监 测数 据不 一致 ,以 执法监 测数 据为 准。 未要求 采用 自动 监测 的排 放口或 污染 因子 , 按照 优 先顺序 依次 选取 自动 监测 数据 、 手 工 和执法 监测 数据 、 产排 污 系数法 进行 核算 。 在 采 用 手工和 执法 监测 数据 进行 核算时 , 还应 以 产排污 系数 进行 校核 ; 若 同一时 段的 手工 监测 数据 与执法 监测 数据 不一 致 , 以执法 监测 数据 为准。 监测 数据 应符 合国 家有关 环境 监测 、计 量认 证规定 和技 术规 范。 2 废气 污染 物实 际排 放量
4、核算方 法 排污单位 应按式(1 )核算 有组织排 放烟尘( 颗粒物 )、二氧 化硫、氮 氧化物 的实际 排 放量: (1) 式中: 核 算时 段内排 污单 位 第 j 项大 气 污染物 的实 际排 放量 ,t ; 核算 时段 内排 污 单位有 组织 排放 口 第 j 项 大气 污 染物 实际 排放 量 ,t ; 核算 时段 内排 污 单位 全部 主要 排放 口第 j 项 大气 污染 物实 际排 放量 , t ; 核算 时段 内排 污单 位 第 i 个主要 排放 口第 j 项大 气 污染物 的实 际排 放量 , t 。 , , , 1 = n j j j ij i E E E E 排 污 单
5、位 有 组 织 排 放 主 要 排 放 口 , j E 排 污 单 位 , j E 有 组 织 排 放 , j E 主 要 排 放 口 ij E2 2.1 实 测法 实测法 是通 过实 际测 量废 气排放 量及 所含 污染 物的 质量浓 度计 算该 污染 物的 排放量 , 分 为自动监测实测法和 手工监测实测法。其中, 自动监测实测法是指根 据 DCS 历史存储的 CEMS 数 据中 的每 小时 污 染物的 平均 排放 浓度 、 平 均 烟气量 、 运行时 间核 算污 染 物年排 放量 , 见公式 (2 ) ; 手 工监 测实 测法是 指根 据每 次手 工监 测时段 内每 小时 污染 物的 平
6、均排 放浓 度 、 平均烟 气量 、运 行时 间核 算污染 物年 排放 量, 见公 式(3 )。 9 1 10 ) ( i S i i L E t (2) 式中:E 核 算时段 内某 主 要排放 口某 项大 气污 染物 的实际 排放 量,t ; S t 核 算时 段内某 污染 物排 放时间 ,h ; i 第 j 个 排放 口第 i 小时 标态干 烟气 污染 物的 小时 排放质 量浓 度,mg/m3 ; L i 第 j 个排 放口 第 i 小时 标态干 烟气 排放 量,m3/h 。 9 1 () 10 n ii i t L DS n(3) 式中:D 核算 时段 内 某污染 物排 放量 ,t ;
7、i 第i 次监 测标 态干 烟气 污染物 的小 时排 放质 量浓 度,mg/m 3 ; L i 第i 次监测 标态 干烟 气排放 量,m 3 /h ; n 核算 时段 内有 效监 测 数据数 量 , 量纲 一 ; S t 核算 时段内 运行 小时 数,h 。 对于因 自动 监控 设施 发生 故障以 及其 他情 况导 致数 据缺失 的按 照 HJ/T 75 进 行补遗 。 缺 失时段 超 过25% 的, 自动 监 测数据 不能 作为 核算 实际 排放量 的依 据, 实际 排放 量按照 “应 当 采用自 动监 测而 未采 用的 污染因 子” 的相 关规 定进 行核算 。 排污单 位提 供充 分证
8、据证 明在线 数据 缺失 、 数据 异 常等不 是排 污单 位责 任的 , 可 按照 排 污单位 提供 的手 工监 测数 据等核 算实 际排 放量 , 或 者 按照上 一个 半年 申报 期间 稳定运 行期 间 自动监 测数 据小 时浓 度均 值和半 年平 均烟 气量 ,核 算数据 缺失 时段 的实 际排 放量。 2.2 物 料衡 算法 采用物 料衡 算法 核算 二氧 化硫直 排排 放量 的 , 根 据 燃料消 耗量 、 含硫 率进 行 核算 , 具 体 公式如 下: K S q B E ar t g so 100 ) 100 1 ( 2 , 4 2(4) 式中:EO2 二氧 化硫 排放 量,t
9、 ; Bg 锅 炉燃 料耗 量,t; q 4 锅 炉机 械不 完全 燃烧 热损失 ,% ; St,ar 燃料 收到 基全 硫分 ,%,St,ar 取 核算 时段 内最 大 值; 3 K 燃料 中的 硫燃 烧后 氧化 成二氧 化硫 的份 额。 q4 与炉型 和燃 料等 有关, 可取生 产商 锅炉 技术 规范 书等确 定的 制造 参数 , 燃 煤锅炉 也 可 参考 表1, 燃气 和燃 油锅 炉取 0 。 表 1 燃煤 锅炉 机械 不完 全燃烧 热损 失q4 的 一般 取 值 锅炉型式 煤种 q 4 / % 固态排渣煤粉炉 无烟煤 4 贫煤 2 烟煤(V daf 25% ) 2 烟煤(V daf 2
10、5% ) 1.5 褐煤 0.5 洗煤(V daf 25% ) 3 洗煤(V daf 25% ) 2.5 液态排渣煤粉炉 无烟煤 2 烟煤 1 褐煤 0.5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煤 2 无烟煤 2.5 K 随 燃烧 方式 而定 ,一 般 可按 表 2 选 取。 表 2 燃料 中的 硫生 成二 氧化硫 的份 额 锅炉型式 循环流化床炉 煤粉炉 燃油(气)炉 K 0.85 0.90 1.00 2.3 产 污系 数法 采用产 污系 数法 核算 氮氧 化物 、 烟 尘直 排排 放量 的 , 根 据燃 料消 耗量 、 产 污 强度进 行核 算,见 公式 (5 )。 3 g 10 g B E (5) 式中:E
11、 核算时 段内 污 染物排 放量 ,t ; B g 核算 时段 内燃 料消 耗量,t ; e 产 污系 数,kg/t 或 kg/10 4 m 3 ,取值参 见附 表 。 3 废水 污染 物实 际排 放量 核算方 法 废水污 染源 应优 先采 用实 测法核 算, 无实 测数 据的 采用产 排污 系数 法核 算。 4 3.1 实 测法 实测法 是通 过实 际测 量废 水排放 量及 所含 污染 物的 质量浓 度计 算污 染物 排放 量, 凡 安 装 污染物 自动 监测 系统 并与 环境保 护部 门联 网的 火电 厂, 应 优先 使用 有效 的自 动 监测数 据按 式 (6) 核算 : 6 1 ( )
12、 10 t S ii i P Q C(6 ) 式中:P 核算时 段内 污 染物排 放量 ,t ; S t 核算 时段内 运行 天数 ,d; Q i 第 i 日废水 排放 量,m 3 /d ; C i 第 i 日 污染 物 的 排放 质量浓 度 ,mg/L 。 污染物 自动 监测 系统 未要 求 设置 或数 据无 效时 , 可 采用执 法监 测 、 自 行监 测 等手工 监测 数据按式 (7)进 行核算。 除执法监 测外,其 他手工 监测时段 的生产负 荷应不 低于本次 监 测 与上一 次监 测周 期内 的平 均生产 负荷 ,并 给出 生产 负荷对 比结 果。 6 1 () 10 n ii i
13、t CQ PS n(7) 式中:P 核算时 段内 污 染物排 放量 ,t ; C i 第i 次监测 的污 染物 排放质 量浓 度,mg/L ; Q i 第i 次监 测 的 日废 水 排放量 ,m 3 /d ; n 核算 时段 内有 效监 测 数据数 量 , 量纲 一 ; S t 核算 时段内 运行 天数 ,d。 自动监 测和 手工 监测 的污 染物采 样、 监测 及数 据质 量 应符 合 HJ/T 355 、 HJ/T 356 和 HJ/T 92 的 规定 。 3.2 产 排污 系数 法 对于要 求采 用自 动监 测的 排放口 或污 染因 子而 未采 用的, 视情 形采 用产 污系 数 法或排
14、 污 系数法 核算 。 对采 取技 术 规范中 的可 行技 术或 证明 具备同 等污 染防 治能 力的 , 按 排污 系数 法 核算实 际排 放量 。 对于未 要求 采用 自动 监测 且无实 测数 据的 排放 口或 污染因 子, 可采 用排 污系 数 法核算 实 际排放 量 , 按 照采 用的 废水 治理设 施对 应选 取排 污系 数; 对于 未采 取任 何废 污水 治理设 施的 , 按产污 系数 法核 算实 际排 放量。 核算 方法 见式 (8 )。 3 g 10 g B E (8) 式中:E 核算时 段内 污 染物排 放量,t ; B g 核算 时段 内燃 料消 耗量,t ; e 产 排污
15、 系数 ,kg/t 或 kg/10 4 m 3 ,具体 取值 参 见附 表 2。 5 附 录 A (资料 性附 录) 火电行 业污 染物 实际 排放 量产排 污系 数列 表 表 A.1 废气 污染 物排 放 产污系 数 一 览表 原 料名称 工 艺名称 规 模等级 污 染物指标 单位 产 污系数 煤炭 煤粉炉 750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23A ar +8.76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6.09 4.10 煤粉炉 450749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2A ar +9.33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7.95 6.72 6.07 4.08 煤粉炉 2504
16、49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21A ar +11.13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6.31A ar +7.54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8.01 6.65 5.82 4.07 煤粉炉 150249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33A ar +7.77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6.24A ar +7.57 6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7.68 6.61 5.61 3.94 煤粉炉 75149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31A ar +9.18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6.31A ar
17、+7.27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7.49 6.58 5.48 3.86 煤粉炉 3574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36A ar +10.44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6.24A ar +7.24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6.90 5.92 4.13 3.04 煤粉炉 2034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9.16A ar +0.45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6.3A ar +7.79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6.47 5.28 3.92 3.01 7 煤粉炉 9 19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
18、料 9.18A ar +7.56 循环流化床锅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6.3A ar +8.97 层燃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烟煤 1.6A ar无烟煤 1.85A ar褐煤 1.60A ar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5.82 4.07 3.08 2.96 层燃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5.61 5 4.38 4.22 层燃炉 8 兆瓦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烟煤 1.25A ar煤粉炉 8.93A ar循环流化床锅炉 5.19A ar层燃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无烟煤 1.8A ar循环流化床锅炉 4.63A ar层燃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褐
19、煤 1.25A ar煤粉炉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褐煤 8.93A ar层燃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烟煤 4.35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烟煤 5.04 8 循环流化床锅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烟煤 3.63 层燃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无烟煤 5.51 循环流化床锅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无烟煤 5.53 层燃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褐煤 4.71 煤粉炉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褐煤 4.9 煤矸石 循环流化床锅炉 所有规模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238.6 垃圾+ 煤 焚烧炉 所有规模 烟尘 千克/ 吨- 原
20、料 121.4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1.52 天然气 燃机 所有规模 烟尘 毫克/ 立方米- 原料 103.9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1.66 燃油 锅炉/ 燃机 所有规模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0.25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3.41 石油焦 循环流化床锅炉 所有规模 烟尘 千克/ 吨- 原料 5 氮氧化物 千克/ 吨- 原料 2.646 煤炭 干 燥 无 灰 基 挥 发 分 为V daf (%) 10 ; 煤炭 干 燥 无 灰 基 挥 发 分 为10V daf (%) 20 ; 煤炭 干 燥 无 灰 基 挥 发 分 为20V daf (%) 37 ; 煤炭 干
21、 燥 无 灰 基 挥 发 分 为V daf (%) 37。 450 749 兆瓦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参 考 同 等 级 的 煤 粉 炉 9 表 A.2 废水 污染 物排 放 产排污 系数 一览 表 原 料名称 工 艺名称 规 模等级 污 染物指标 单位 产 污系数 末 端处理技 术名称 排 污系数 煤炭 煤粉炉 750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17.6 物理+ 化学法 0 煤粉炉 450749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20.5 物理+ 化学法 0 煤粉炉或循环 流化床锅炉 250449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27.7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22、 循环利用+ 直排 6.7 煤粉炉或循环 流化床锅炉 150249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28.7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7.5 煤粉炉或 循环流化床锅炉 75149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31.5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7.6 煤粉炉或循环 流化床锅炉 3574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36.7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11.8 煤粉炉或 循环流化床锅炉 20 34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37.8 直排 37.8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1
23、5.8 煤粉炉或循环 流化床锅炉或 层燃炉 9 19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74.5 直排 74.5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26.1 全部类型锅炉 ( 锅内水处理) 8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70 直排 70 物理+ 化学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20 10 全部类型锅炉 ( 锅外水处理) 8 兆瓦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90 直排 90 物理+ 化学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30 煤矸石 循环流化床锅 炉 所有规模 化学需氧量 克 / 吨 -原料 65.5 直排 65.5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16.4 垃圾+ 煤 焚烧炉 所有规模 化学需氧量 克/ 吨-原料 26.2 直排 26.2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16.6 天然气 燃机 所有规模 化学需氧量 毫克/ 立方米- 原料 16.7 直排 16.7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4.2 燃油 锅炉/ 燃机 所有规模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36.9 直排 36.9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9.2 石油焦 循环流化床锅 炉 所有规模 化学需氧量 克/ 吨- 原料 28.6 直排 28.6 物理+ 化学法 重复利用 0 循环利用+ 直排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