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止合同协议甲方: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四川兴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 2010 年 4 月签订的建发千岛国际会所、样板区、91 栋别墅等项目的商品砼供应合同,现因建设单位原因工期延误,主体仍有 8 幢别墅未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原砼供应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终止合同签订本协议,并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一、砼供应至 2010 年 7 月 31 日止,在此之前由乙方继续供应砼,之后甲方可另行托其他砼公司供应本工程未供应完成的商品砼。二、原四川石化建设集团与成都中联正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所签千岛国际景墙工程的保修款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还手续,此部分款项甲方委托四川石
2、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付与乙方,甲乙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三、乙方需将所有砼相关质保资料提供甲方。四、甲方需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前将工程尾款支付给乙方。五、乙方泵车打伤砼工人罗开君一事,甲乙双方需尽快与罗开君协商解决此事。并按乙方承担事故责任 80%,甲方承担责任 20%的处理此工伤遗留问题。六、甲乙双方均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互不追究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等,原合同相关条款作废。七、甲乙双方须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前将账目结清,如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对账清楚,则乙方提供 300 万元发票给甲方,甲方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前先行支付 300 万元给乙方,余款待所有款项结清 10 天内付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后原江苏省聚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兴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关于建发成都项目的所有协议均终止,并互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协议签订日期:2011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