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操作规程一、 本系统是火灾发生初期,播出火灾警报信息,引导人们安全疏 散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二、 打开系统电源开关和音频放大器的电源开关,在平时必须让系统处于待命工作状态。三、 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情报警时,消防主机会发出应急广播预警启动指令。本系统的“预警”指示灯闪红色光,并发出警报音;值班人员应确认是否发生火灾。四、 火灾确认时,首先关闭消防主机的地区音响,然后打开“强制报警”开关;在音频放大器中首先选择着火层和邻近层的按钮开关,让这些层楼的人员优先疏散,然后音量旋钮调大。五、 当着火层和邻近层已经疏散了大部分的人员时。再按下其它层的按钮开关,让其它层人员疏散。六、 必要时,使用话筒优先功能,把话筒咪头插入音频放大器的MIC1 的插口。值班人员用语言引导人群安全疏散,并提醒人群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七、 非紧急状态下,严禁按动“强制报警”开关。八、 当“自检”指示灯亮时,请及时通知检修。九、 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