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和规范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法规,学习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一、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是由中共中央向全党颁布的重要法规,第一,从法规地位看,政工条例具有权威性。,第二,从法规性质看,政工条例具有双重性。,第三,从适用范围看,政工条例具有全员性。,第四,从主体内容看,政工条例具有根本性。,第五,从作用时效看,政工条例具有稳定性。,二、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凝聚了我军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1、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1930年),2、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1934年),3、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1938年),总政治部对于新四军政治工作的指示(1940年5
2、月6日):“红军时代的政治工作条例基本上现在仍旧适用。你们起草的政治工作条例是不妥当的”。,4、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1942年),新四军政治工作组织纲要(1939年2月),关于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1948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1947年7月),革命军人委员会条例草案(1949年12月),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1954年),6、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1963年),7、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1978年),8、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1983年),9、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1991年),10、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
3、例 (1995年),1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2003年),12、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2010年),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1954年),经毛泽东亲自修改的1954年政工条例清样,这次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和修改了加强政治工作的决议、政治工作条例、干部服役条例三个草案。这些文件经过军委审定之后,军队政治工作也就有了章程。邓小平,1978年6月。,政治干部更要强调以身作则,我们过去在战争年代就是这样。 红军时代的政治工作条例就规定:“政治指导员进行政治工作全凭本身直接接近群众和熟识红军战士”,“政治指导员不论在执行自己的职务上和个人行动上,均须做全体军人的模范,并且
4、要在言论和事实上来表现”。我们要恢复和发扬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要靠政治干部以身作则。邓小平,1978年6月。,江泽民任军委主席期间,亲自修改审定1991年、1995年和2003年三部政工条例。,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对2010年政工条例高度重视,亲自审定修订方案,对送审稿亲自修改把关。,小结:政工条例修订颁布的历史,就是我军政治工作基本实践的创新发展史,就是政治工作理论原则的完善成熟史,就是政治工作组织制度的改革建设史。一部政工条例的历史沿革,集中体现了我军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我们今天学习新颁发的政工条例,实际上就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温政治工作的辉煌进程,汲取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传承
5、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三、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军事创新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第一,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我军建设和政治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第二,充分体现了胡锦涛主席关于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第三,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第五,充分体现了政工条例作为政治工作“母法”的纲领性特征。,第四,充分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鲜经验。,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政工条例,党委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共青团工作条例 z,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思想政治教育大纲,政工条例的母法地位,实施
6、细则、有关规定,上位法,本法 (母法),下位法 (子法),实施细则,四、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是内容丰富结构严密的政治工作法规制度体系,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总政治部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六章 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 第七章 军区级以下单位政治机关 第八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九章 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委员会 第十章 附则,横向概括(21项),纵向展开,先总后分,逻辑结构,政工条例内容体系,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总 则,总纲,主要内容
7、,基础,党委制度,政治委员制度,政治机关制度,主干,军队共青团制度,军人代表会议制度 军人委员会制度,附 则,重要方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
8、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全面履行新
9、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军事斗争准备,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
10、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第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
11、的单位(以下简称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实行军队系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双重领导制度。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是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预备役部队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
12、同级或者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设立政治委员,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干部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单位决定;预备役部队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同时设立第一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由同级或者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其中与预备役部队师、旅、团相当等级单位的第一政治委员,可以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党组成员兼任。,第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总政治部。旅以上部队设立政治部,团设立政治处;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机关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中央军委的授权的单位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机关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
13、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官兵、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坚持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是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
14、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把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建设和任务中去,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完善政策和法规制度结合起来、把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增强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坚持紧贴时代发展、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官兵实际,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改进和创新政治工作,增强时代感和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1、思想政治教育 2、党组织建设 3、干部队伍建设 4、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 5、民主制度建设 6、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7、政法
15、工作 8、保卫工作 9、军事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 10、军事宣传工作 11、科学文化教育 12、文化体育工作 13、群众工作 14、联络工作 15、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 16 、经常性思想工作 17、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 18 、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19、战时政治工作 20 、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 21、政治工作研究,第二章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平时政治工作与战时政治工作的统一。,思想工作与组织工作的统一;,政治机关工作与基层政治工作的统一;,着眼于整体与着眼于个体工作的统一;,把握政治工作内容需坚持的“五个统一”,党的工作与政权工作的统一;,第三章 总政治部,规定了总政治部的性质、
16、地位和主要职责。,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党的支部,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体系,1、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设置,2、军队党组织的设置与类型的规定,党在军队中的组织设置,团以上党委(四种),基层党委 (两种),党支部和总支 (六种),团级单位司令部、政治处和直 属单位统一设立的直属党委,旅级以上单位直属党委,旅级以上单位机关党委,团级以上各单位部队党委,营和相当于营级单位设立的基层党委,团级单位的后勤处和 装备处设立的基层党委,连队(预备役连队)党支部,科室单位(干休所老干部)党支部,机关支部和总支部,党政工作,统一领导,统一
17、领导,党政工作,统一领导,党政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领导,政治领导,临时党支部,待定,3、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第二十五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一)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接受检查。,(二)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个人不得专断。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当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18、党的委员会委员对党的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在本级或者上级党的委员会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执行。,(三)党的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党的委员会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应当支持行政首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四)在党的委员会中,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个人不得决定重大问题或者改变委员会的决定。书记、副书记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民
19、主作风,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发挥委员的作用。书记、副书记应当自觉接受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对自己和党的委员会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主动承担责任。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五)党的委员会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度办事,不断提高领导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能力。,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纪律检查机关,第六章 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第五十二条 政治委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部队的首长,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所属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委员是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20、。政治委员隶属于直接上级首长,在政治工作上,服从上级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在军事工作上,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副政治委员协助政治委员工作。,第五十四条 政治委员应当以主要精力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四)协同军事主官组织完成指挥作战、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等任务;领导做好执行作战、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同军事主官共同签署各项命令。,第五十五条 政治委员在工作中应当同军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则问题上同军事主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者请示上级解决;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
21、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及时报告,接受检查。,同为首长,分工协同,同署命令,共同负责,正确理解“双首长制”:,第七章 军区级以下单位政治机关,第七节 政治部(处)主任、政治机关干部和政治协理员,第八十一条 政治部(处)主任在上级政治机关、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和政治委员的领导下,主持本政治机关的工作,组织实施对所属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政治部(处)主任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政治部(处)主任必须是有5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部(处)主任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
22、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决议和首长的命令、指示,依照本条例有关政治机关的规定,组织领导部属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政治部(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第八十二条 政治机关干部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经过相应院校的培训,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素质能力。旅、团级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应当担任基层干部2年以上;军、师级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应当具备下级机关2年以上工作经历;总政治部和军区级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应当具备下两级机关3年以上工作经历。院校、科研(试验)单位和医院的政治机关干部的任职经历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八十三条 协理员是上级政治机关派到团级以上单位的机关(部门)、科室的政治干部。政治协理员在上级政
23、治机关、本机关(部门、科室)党组织的领导下和机关(部门、科室)领导的指导下,进行政治工作。政治协理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政治工作经验,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本机关(部门、科室)的业务工作,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谦虚谨慎,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政治协理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第八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军队中的组织,第八十五条 共青团在军队旅、团级单位和以承担学历教育任务为主的院校及士官学校设立团的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团的总支部,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团的支部。,第九章 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委员会,军人代表会议,军队民主制度,军人大会,军人委员会,军人代表大会,第十章 附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