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项目消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函致:*业主委员会有关本项目在承接查验中所发现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多项消防安全问题,自 2015 年 6 月 1 日我司接管本项目以来,在我司持续不断地督促及努力下,部分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解决,但至今消防系统仍存在如下重大安全隐患:1、2、我司认为,消防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若上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彻底地解决,一旦发生火情,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作,后果及影响不堪设想,有关单位及负责人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为早日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我司特将有关问题再次反映并通知贵会,提请贵会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拨付资金推动问题整改或启动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切实履行修复及整改义务,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管控因发生火灾事故所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风险。有关本项目目前仍遗留的消防安全问题清单,详见本函附件1,望贵会尽快予以答复为盼!顺祝商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某管理处201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