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6 年忻州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表名称法定代表人旅行社(分社) 地址联 系 电 话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情况 资质证照是否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资质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备 ,经营场所和证照登记是否一致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一、 资质证 照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承包挂靠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是否存在超范围宣传 是否使用“准星级” 、“豪华” 、“优秀”等不确定用语误导消费者 是否含有不合理低价招徕信息 是否明码标价所有旅游服务产品,并列明所含 费用和不含 费用
2、二、广告宣传是否有向特殊职业特殊人群另外加收费用的信息 是否规范使用 2014 新版国家旅游合同范本(国内旅游组团、出境旅游合同、一日游合同等) 是否做到旅游合同一客一签、一 团一签 是否规范签订旅游合同,载明 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一式二份,并加盖旅行社印章(旅行社 负责人、旅游者双方签字) 三、合同 签订 是否存在向特殊职业、特殊人群另外加收 费用条款2委托其它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转拼团时,是否将受委托的旅行社以及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告知游客,并填写在旅游合同中计划行程单是否详尽载明旅游线路安排事项(线路、交通、食宿
3、、另行付费项目等),并有旅游者签字确 认购物场所安排、更改预设行程安排是否与游客 签订书面协议是否租用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做到 规范签订租车合同是否约定派出导游/领队全程陪同,并载明导游/领队服务费用是否聘用有从业资质的导游人员旅行社是否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向导游(领队)支付薪酬、 导服费是否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是否存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现象四、导游管理是否存在诱导游客购物、燃香行 为是否确定专职质监员是否公布旅行社投诉、咨询电话是否于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忻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热线0350-3028354是否建立投诉处理档案五、服务质量是否建立游客回访档案存在问题及建议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加盖公章):日期:3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