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水利局关于规范行政水利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陈武主席重要批示精神规范水利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自查的通知、XX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自治区水利厅集中审查要求,我局对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审查并通过合法性审查,按县级模板要求编制和优化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参照市水利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前,我局进驻窗口事项共 41 项,其中行政许可 18 项,行政征收 3 项,行政确
2、认 2 项,其他行政权力 18 项。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信息及时更新。为确保政务服务信息能够及时更新,本局将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核对本级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与窗口实施的操作规范及办事指南,定时制定自查方案,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咨询投诉渠道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并及时将更新信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政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以“老带新、参观见学”等形式,督促窗口工作人员熟悉职责,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熟悉水利工作的相关常识,便于解答群众的咨询;熟悉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便于解答办事人员的疑惑;熟悉网上受理办件流程,便于开展工作。以此提升政务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梳理窗口良好形象。XX 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