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 用 燃 气 管 道 连 接 注 意 事 项一、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 D
2、N15 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二、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三 、 燃 气 引 入 管 穿 过 建 筑 物 基 础 、 墙 或 管 沟 时 , 均 应 设 置 在 套 管 中 , 并 应 考 虑 沉 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四、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 50mm 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 2 次以上。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五、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 25mm;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 20mm;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 15mm。六、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