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制度生效日期:2012 年 2 月 1 日一、采购中药饮片,由库管理人员依据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编制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查,院长审批签字后,由采购人员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二、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三、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以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四、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五、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劣药、假药等验收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不得入库。六、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