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52016 年度 XXXX 区阳光体育系列 活动之校园足球联赛的实施方案一、主办单位XXXXXXXX二、协办单位XXXXXXXXXXXXXXX三、报名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18 日9:0011:30, 15:0017:00四、报名地址XXXXXXXXX 体育场院内五、联系方式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六、比赛时间及地址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开始地址:小学组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二实验小学初中组万柏林区文体局体育场七、竞赛组别:1.小学男子、女子组: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2.初中男子、女子组:2000 年 9 月 1 日至 2003
2、年 8 月 31 日。八、参赛单位21.万柏林区所属中小学校2.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中小学校九、参赛办法(1)参赛队伍每队可报领队 1 人(须为校长或分管校长) ,教练员2 人,随队校医 1 人,运动员:小学组不超过 12 人;初、高中女子组不超过 16 人;初、高中男子组不超过 20 人。(2)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应是本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其学籍必须纳入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各组别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均需提供运动员全国学籍号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4)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换,未报足名
3、额的不得补报。运动员一个学年内只能代表 1 所学校参加全区校园足球联赛,凡违反此规定的学校及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全年比赛资格,其所有相关参赛成绩按 0:3 判负。(5)小学参赛运动员在校就读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 4 届;初中参赛运动员在校就读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 3 届。(6)建议每个学校安排随队学生记者报道赛事,通过报道赛事信息,搭建校园足球联赛展示平台,提升校园足球的普及水平,调动和激发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7)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提交每名运动员的保单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体检项目必须包含心肺功能
4、检查。保险时间必须涵盖联赛时间段。 )3(8)万柏林区 XXXXXXXX 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其他参赛资料的审查工作。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取消全部联赛成绩,并全区通报批评。(9)参加区级决赛的运动员凭万柏林区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参赛,备身份证待查。未备齐相关证件者不予参赛。各参赛队应加强赛风赛纪的管理,家长和随队人员如出现任何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参赛学校和教练员承担相关责任。(10)教练员资格:1.教练员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或学校聘请的教练员(聘请的教练员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 。2.所有在岗的校园足球教练员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校办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十、竞赛规则(1
5、)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竞赛规则 。(2)小学组采用 5 人制 即中国足球协会在 2003 年下半年正式推出五人制足球联赛评审方案,具体参照附件一;初中女子组采用 8 人制、初中男子组采用 11 人制即国际足联最新版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竞赛规则(3)小学组比赛用球为 4 号球;中学组比赛用球为 5 号球。(4)每队必须备有 2 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袜) ,全队(除守门员外)的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必须一致,队员号码数不得超过所在队的报4名人数。服装颜色、号码不符要求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运动员号码不
6、得使用“0”号。(5)比赛时间:5 人制比赛 40 分钟,上下半场各 20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钟;8 人制比赛 60 分钟,上下半场各 30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钟;11 人制比赛 80 分钟,上下半场各 40 分钟,中场休息 15 分钟。(6)各队必须在比赛前 30 分钟到达赛场向裁判组报到,并于赛前15 分钟将参赛队员名单交于裁判组。(7)5 人制比赛换人名额不限,先下后上,换下队员仍可换上;8人制、11 人制比赛换人名额为 7 人,换下队员不可再次替换上场,在上场前须到场值裁判处验证同意后方可替换。(8)8 人制比赛规则按照 11 人制比赛规则执行。(9)五人制比赛不得铲球(不
7、包括拦截、封堵、救球),一经发现,根据情节情况予以警告、黄牌、红牌等处理!(10)场上队长必须佩戴 6 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1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女子组须穿带胶钉的布面足球鞋,高中男子组须穿带胶钉的皮质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带护腿板,否则不允许上场参赛。(1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饰物和眼镜,一旦发现,直接停赛。(13)每场比赛前,所有上场队员必须向裁判员交验二代身份证,缺证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14)关于上场队员比赛资格的特殊规定:小学组:每场至少保持 2 名山西省户籍运动员上场比赛。初中女子组:每场至少保持 3 名山西省户籍运动员同时上场比赛。5初中男子组:每场最多
8、可以 3 名非山西省户籍运动员上场比赛。(15)小学组每场比赛上场队员每队不少于 3 人;初中女子组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不得少于 5 人;初、高中男子组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不得少于 7 人,否则按弃权认处。(16)每场比赛参赛队非因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视为罢赛;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 5 分钟之内恢复中断的比赛,视为罢赛;中途退出比赛,视为罢赛。如果参赛学校被认定有罢赛行为,所有在赛程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记 3:0 获胜。(17)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或 1 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如有组委会的追加处罚则按追加处罚决定停赛场次。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
9、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十一、分组办法比赛前组委会召开裁判员、领队会议,现场抽签分组决定比赛顺序及对手。十二、决定名次办法本次比赛采用淘汰赛制1.本次赛事采用单场淘汰赛制,即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如打平则直接点球决定胜负。2.第一轮胜出者参加第二轮比赛,淘汰者出局,方法参照第一轮比赛,直到决出第一、二、三名。具体分组办法及决定名次办法参照附件二。十三、奖项设置设一、二、三、四等奖各一名,进步奖若干。十四、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6(1)比赛监督由组委会派遣,按照组委会要求指导协调赛场工作,对比赛和赛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2)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委派,裁判长应做好
10、裁判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裁判员应做好每场比赛记录并上报组委会,比赛记录及成绩必须当天上报。十五、纪律和申诉(1)为端正赛风,严肃赛纪,组委会将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赛前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且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赛中或赛后发现,胜场全部判负,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该队 3 年内不允许参加该组别的比赛,并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2)赛事中的违纪行为和申诉案件,由组委会及裁判委员会负责处理。组委会及裁判委员会有最终处理权。(3)赛事中各队球员、教练、领队必须服从裁判组判罚,如有疑问,裁判委员会有最终决定权。(4)本次赛事本着文明友好、
11、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原则,比赛中中不得出现互相谩骂、推搡、打架等现象。若发生谩骂,第一次给予涉事运动员黄牌,第二次直接红牌。若发生打架行为,直接永久性停赛,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同时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5)各参赛队校领导、领队、教练员应积极配合裁判组工作,如己方队员与对方队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应积极劝导阻拦,若出现放任、不作为等情况,任由事态发展升级,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十六、工作要求7(1)校园足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教育部等 6 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将校园足球联赛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计划,积极调动
12、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校园足球的普及率,切实保障校园足球联赛等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2)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于赛事始终。落实“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赛前、赛中、赛后都要抓好教育引导,注意学生文明言行举止,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守则、遵守竞赛规程、遵守比赛规则。严禁罢赛、弃赛,严禁与裁判员、运动员发生吵闹甚至打架斗殴行为。(3)要高度重视参赛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将校园足球联赛纳入学校体育运动安全防控机制,制定好参赛安全预案,为每名参赛运动员购买运动员意外伤害险,最大限度减少体育运动风险,确保参赛学生的健康安全。(4)区教育局将各学校组队参加联赛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根据组织和参与情况通报表彰联赛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单位,并给予适当奖励。(5)本次联赛结束后 10 天内,区教育局将为获奖球队颁奖,具体颁奖办法另行通知。(6)本次联赛成绩优异者将代表我区参加 20152016 年度太原市校园足球三级联赛。(7)比赛结束后,将组织联赛的工作方案、安全预案、秩序册、成绩册、现场图片等竞赛活动资料,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8附件:1. 万柏林区校园足球联赛五人制青少年比赛规定2. 万柏林区校园足球联赛分组办法及决定名次办法3. 万柏林区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4. 万柏林区校园足球联赛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