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系统维护协议甲方: 乙方:监控系统工程维护维修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维修条款:一、乙方的职责:1、对甲方现有设备进行维护维修。2、对甲方的设备在每月的 1-7 号间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对甲方的报修需 24 小时内到现场。3、对甲方的设备,每年提供 12 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确需更换的,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6、如乙方没有按期
2、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 5%。二、甲方的职责: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维护保养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四、付款方式: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 50,满 6 个月后 5 日内支付 50余款;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 5 日内甲方一次付清;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六、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期限为壹年;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2018 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