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 敬的 先 生 /女士 :录 用 函OF F ER L ET T ER保 利 协 鑫 有 限 公 司 决 定 聘 用 您加 盟 ,欢 迎 您 成 为 公 司 的 一 员 。 此 函 由 保 利 协 鑫 有 限 公 司 发出 , 发 出 时 间 为 _ 年 _ 月 _日 。您 的 工 作 信 息 和 福 利 待 遇 条 件 如 下 :部 门 : *;工 作 及 报 到 地 点 : *;岗 位 : *;职 级 : *级到 岗 日 期 : 201*年 月 日 ;试 用 期 : *个 月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年 ;试 用 期 年 薪 ( 税 前 ) ( 含社 保 及 公 积 金 个 人
2、 应 缴 纳部 分 ) :人 民 币 * 万 /年 其 中 : *%为 固 定 工 资*%为 绩 效 工 资试 用 期 转 正 后 年 薪 ( 税前 ) ( 含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个人 应 缴 纳 部 分 ) :人 民 币 * 万 /年 其 中 : *%为 固 定 工 资*%为 绩 效 工 资根 据 公 司 经 营 业 根 据 年 终 绩 效 考 核 结年 度 绩 效 奖 金 基 数 : 绩 按 公 司 年 度 考核 方 案 执 行 ;果 在 公 司 规 定 核 发 日期 发 放 。假 期 : 按 国 家 、 工 作 地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公 司制 度 规 定 执 行 ;社
3、 保 及 公 积 金 : 缴 纳 地 在 苏 州 , 基 数 及 缴 纳 比 例 依 照 国家 及 深 圳 当 地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其 他 福 利 : 按 公 司 福 利 办 法 执 行 。生 效本 录 用 函 在 同 时 符 合 如 下 条 件 时 生 效 :您 通 过 公 司 要 求 的 医 学 检 查 。您 通 过 公 司 所 作 的 背 景 调 查 , 确 认 您 在 申 请 职 位 中 所 提 供 的信 息 是 正 确 的 及 不 引 人 误 解 的 。 您 在 录 用 函 发 出 之 日 后 两 周内 作 出 确 认 回 复 , 并 且 在 约 定 开 始 工 作
4、 日 到 公 司 报 到 。备 注 :年 度 绩 效 奖 金 基 数 并 非 保 证 收 入 , 而 是 根 据 公 司 及 个 人 整 年 业绩 考 核 而 可 能 获 得 的 目 标 奖 金 (不 满 一 年 , 按 比 例 计 算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其 业 务 、 经 营 需 要 和 您 的 业 务 能 力 及 工 作 表 现 变更 您 的 工 作 部 门 , 工 作 地 点 , 职 务 和 职 责 。 如 您 的 工 作 岗 位 和职 责 发 生 变 化 , 公 司 有 权 合 理 调 整 您 的 薪 酬 以 反 映 您 的 实 际 工作 职 责 和 表 现 。任 职 期 间
5、 您 的 行 为 、 职 责 和 应 履 行 的 义 务 须 遵 守 合 同 及 公 司 规章 对 该 职 位 相 应 的 要 求 。 任 职 期 间 在 没 有 得 到 公 司 的 事 先 书 面许 可 下 您 不 能 也 不 应 为 任 何 第 三 方 工 作 或 提 供 服 务 , 否 则 公 司认 为 此 种 行 为 将 对 公 司 的 利 益 造 成 危 害 。请 您 在 来 公 司 报 到 时 提 供 如 下 资 料 :1) 体 检 报 告 ( 三 个 月 内 的 )2) 两 张 一 寸 近 期 免 冠 照 片3) 两 张 二 寸 近 期 免 冠 照 片4) 电 子 版 正 装 照
6、 片5)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6) 户 口 簿 原 件 及 复 印 件7) 毕 业 证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8) 学 历 验 证 报 告9) 其 他 专 业 资 质 证 书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10) 原 任 职 单 位 离 职 证 明11) 劳 动 手 册 及 退 工 单 ( 仅 限 苏 州 户 籍 人 员 提 交 )12) 银 行 卡 及 复 印 件13) 社 保 卡 及 复 印 件14) 公 积 金 个 人 帐 号15) 存 档 凭 证 复 印 件 ( 若 您 的 档 案 在 人 才 中 心 , 请 提 供 , 并 请将 费 用 付 至 入 职
7、 前 一 个 月 , 并 提 供 存 档 凭 证 原 件 , 若 不 能提 供 , 请 务 必 提 供 复 印 件 , 档 案 在 街 道 的 不 需 要 提 供 )16) 其 他 文 件 ( 原 公 司 薪 资 证 明 以 及 个 人 获 得 的 其 他 任 职 资格 、 奖 励 证 书 等 )如 果 您 同 意 此 函 的 所 有 条 款 并 接 受 上 述 职 务 , 请 在 此 录 用函 ( 一 式 两 份 正 本 ) 上 签 字 确 认 , 其 中 候 选 人 留 存 文 本 由 您 个人 保 存 , 候 选 人 回 签 公 司 留 存 文 本 于 _ 年 _ 月_日 前 反 馈 给
8、 我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备 案 。我 们 衷 心 希 望 你 在 保 利 协 鑫 有 一 个 长 久 和 成 功 的 事 业 发展 !保 利 协 鑫 有 限公 司回 执本 人 , _, 身 份 证 号 码 :_, 同 意 接 受 上 述 职 务 和 此 函有 关 条 款 的 约 定 ; 本 人 承 诺 遵 守 公 司 的 规 章 、 制 度 ( 依 照 国 家法 律 、 法 规 随 时 更 新 ) 并 于 _ 年 _ 月_ 日 办 理 完 与 原 公 司 的 离 职 手 续 , 遵 照 此 函 有 关 要 求 规范 携 带 要 求 文 件 前 往 公 司 报 到 。签 名 : _ 日 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