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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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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项目 (第二次) 资格预审文件 采 购 人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 代理 机构: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 六 年 六 月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I 目 录 1. 资格预审公告 . 1 1.1 采购条件 . 1 1.2 项目概况 . 1 1.3 采购需求 . 1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 2 1.5 资格预审方法 . 4 1.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 1.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 5 1.8 公告媒介 . 5 1.

2、9 联系方式 . 5 2. 资格预审须知 . 6 2.1 定义 6 2.2 项目概况 7 3. 资格预审标准 . 10 4. 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 1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 11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印制、封装及提交 11 4.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 12 5. 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 . 13 5.1 问题澄清 13 5.2 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 13 5.3 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13 5.4 项目采购方保留以下权利 13 5.5 采购方的责任免除 14 5.6 资格预审结果 14 5.7 资格预审结果解释 14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

3、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II 5.8 保密 15 5.9 资格预审申请人费用负担 15 附件一:评分资料对照表 16 附件二:资格预审申请函 17 附件三: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0 附件四:资格预审申请表 22 附件五: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38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 1.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

4、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编号: AHCZFCG-2016082-2)进行资格预审 (第二次) ,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采购条件 为了推进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发展,池州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项目编号: AHCZFCG-2016082-2) ,(下称“本项目”),现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且经池州市财政局评估论证,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均已通过,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5、市政府授权,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 “市住建委”)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范围: 2015 年池州市已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如下内容: 1、 滨江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2、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天堂湖公园建设工程 ; 1.2.2 投资规模:总投资 123113.97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 1.2.3 采购人: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3

6、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养护一体化 +政府付费购买公共服务 ” 模式,由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建设和运营养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为 项目总投资的 20%,其中社 会资本股权比例为 80%,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 20%。项目合作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年。项目公司的回报机制是取得政府购买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

7、担保、无质押、无债务的移交给池州市政府。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主体要求: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不接受联合体。 1.4.2 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4.3 相关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申请人单位)及高级工程师证书(市政相关专业),且截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 5)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币 2 亿元(含)以上的道路项目

8、的项目经理; ( 2)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市政相关专业),且截至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 5)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币 2 亿元(含)以上的道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3)申请人需出具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证明(如在建工程已完成人员变更,申请人需要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同时目前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每月驻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 1.4.4 业绩要求 截至本项 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五年内,至少具有 1 个合同额 5 亿元(含)以上施工总承包的

9、道路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已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时间及投资规模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项目协议名称未明确为施工总承包,但协议内容中明确申请人的施工总承包身份,在本次资格预审时采购人将予以认可 。 如提供的人员证书没有明确相关专业的,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1.4.5 财务要求 ( 1) 2015 年 末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 民币 15 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表为准); ( 2)投资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涵盖 本次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递交截

10、止 之日) 的 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 (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 1.4.6 无行贿犯罪记录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 20153 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 。 并出具 本次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 ,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 经理、 技术负责人) , 申请人中标后采购人对其进行复核。 1.4.7 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照 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的格式填写过去五( 5)年中已经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信息;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

11、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 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 2)在过去五( 5)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 3)不是 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

12、讼中的对象; ( 4)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5)投资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6)在过去五( 5)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年)内,不曾发生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弄虚作假或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等职业不良行为。本 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 7)没有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或任何原因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13、( 8)无重大法律纠纷、无严重信用逾期记录、无不良法院判决记录。 1.4.8 申请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9 其他要求: 申请人拟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且不得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1.5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购人从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 八 名进入下一阶段投标。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有三到 八 名的,此三到 八 名申请人可 进入详细审查环节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名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经详细审查后, 合格的申请人有三到 八 名的,此三到 八 名申请人可

14、 直接 进入 下一阶段投标 ;经详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名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如经过审查后,合格的申请人仅有三(含)名,但其中两家及以上归属于同一母公司企业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资格预审未通过,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如 评分排名前 八 的申请人中,有三名(含)以上归属于同一母公司企业的,则仅选择此三名(含)以上申请人中排名靠前的两名入围,同时根据评分排名顺序递补其他合格申请人入围,以满足 八 名要求。 经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经验业绩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总得分、经验业绩得分也相同,则 企业 净资产数额 高者排序在前;若总得分、经验业绩得分、 企业净资产数额 也相同,则项目采购人有权

15、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符合数量要求的合格申请人。 1.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6.1 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1.6.2 报名:申请人代表请于本公告第 1.6.1 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手续,办理成功后领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受理通知书。身份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

1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 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同时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电话。 1.6.3 获取:申请人代表请于本公告第 1.6.1 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受理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到本公告第 1.9.1 所述地址领取 资格预审 文件。 1.6.4 售价: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1.6.5 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1.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7.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17、 201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起至 9时 30 分止。 1.7.3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 1 号楼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 1.7.4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8 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1.9 联系方式 1.9.1 采 购 人: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 池州市长江南路与石城大道交叉口红森国际大厦 B 座 16 层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566-

18、2031890 1.9.2 代理机构: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901 联系人: 黎先生 电话: 010-88086760 13810403562 发布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6 2. 资格预审须知 2.1定义 “项目”或“本项目”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 指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指【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

19、采购方 项目采购人与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申请人” 指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依法注册的境内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指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项目采购方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并申请参加本项目招标阶段竞争的依法注册的境内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 指项目采购方在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发布的关于资格预审的程序 和要求的文件 ( 本次发布的) ,包括本须知、资格预审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和相关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指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而制作的,表明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并提供有关情况的

20、文件。 招标文件 指项目采购方在项目招标阶段发布的关于招标阶段的程序和要求的文件,包括 投标人须知、项目协议及其若干附件等。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制作的,表明投标人有关情况及参加投标竞争的文件。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 2.2项目概况 2.2.1 项目名称: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 2.2.2 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分为滨江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新建工程和天堂湖公园建设三部分, 估算总投资约 123113.97 万

21、元(不含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 2.2.2.1 滨江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滨江棚户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估算总投资约 81845.09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沿江路西段(双向四车道,承载力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拟建长度约 2077 米;改造城市主干道 4 条,包括沿江路东段(双向四车道,承载力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九华山大道(沿江路至清风西路段,双向六车道) ,拟建长度约 960 米 、牧之路(沿江路至陵阳大道段,包含牧之路南端立交桥,双向六车道,承载力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拟建长度约 11964 米 、杜坞路(杜坞 大桥至杏

22、花村大道段,双向六车道) ,拟建长度约 2150 米 ;同时实施观湖圩堤防加固工程。 表 2.2.1 滨江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览表 名称 道路宽度( m) 道路等 级 长度( m) 位臵 断面形式 ( m) 池州市沿江路 25 主干道 2077 新建池口路至昭明大道段 5+15+5 25 主干道 9864 改造并拓宽池口路至牧之路段 5+15+5 池州市牧之路 50 主干道 11964 改造沿江路至陵阳大道段及牧之路南段立交桥 3.5+5+5+23+5+5+3.5 九华山大道北段 59 主干道 960 改造沿江路至清风西路段 不同区间断面不同 52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

23、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8 名称 道路宽度( m) 道路等 级 长度( m) 位臵 断面形式 ( m) 杜坞路 40 主干道 2150 改造杜坞大桥至杏花村大道段 3.5+4.5+4.5+15+4.5+4.5+3.5 观湖圩堤防加固 840 2.2.2.2 天堂湖新区道路工程 : 天堂湖新区道路工程估算总投资为 26816.68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建设内容为:新建、改造城市主干道 4 条;建设城市次干道 1 条,其中长江南路 、 永明西路、永明东路 承载力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 表 2.2.2 天堂湖新区道路改造工程

24、一览表 名称 道路宽度( m) 道路等级 长度( m) 位臵 断面形式 ( m) 祥云大道 50 主干道 788.4 滨河东路至升金湖大道段 2.5+5+2+11.5+8+11.5+2+5+2.5 永明西路 60 主干道 2657.7 滨河东路至长江南路段 8.5+5.0+5.0+23.0+5.0+5.0+8.5 永明东路 60 主干道 1100 齐山大道至 陵阳大道 段 8.5+5.0+5.0+23.0+5.0+5.0+8.5 长江南路 60 主干道 4300 广济桥至齐山大道段 4+7+5+23.0+5+7+4 滨河东路 30 次干路 2522.7 东至路至永明路段 3+3+1.5+15+

25、1.5+3+3 2.2.2.3 天堂湖公园建设工程: 天堂湖公园北至东至路规划地块,南至永明路,西至升金湖大道规划地块,东至长江南路 , 总占地面积约 173.5 ha,其中水域面积约 95.5 ha,陆地面积约 78 ha。 项目工程 估算 总投资 14452.19 万元 。 2.2.3 项目实施 内容: 工程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9 程、海绵体建设等。建设期不超过 2 年。完成工程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包括交桩、放线、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雨污工

26、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运营养护:运营养护期超过 10 年。包括项目设施的日常养护、移交前的人员培训等服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含路基、路面、边坡、人行道)、桥涵、绿化、照明、低影响开发设施,附属设施及应急处理(包括除雪、 排水防涝、 抢险等);天堂湖公园的运营养护(包括园路及铺装场地、绿化、园艺设施、环 卫 保 洁,水质保持等)。 2.2.4 项目运作 方式 : 本项目采用“投 资 、建 设 、养 护 一体化 +政府 付费 购买 公共 服务”的运作方式。 经 池州 市 人民 政府 (下称“

27、 市 政府”) 授权,由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下称“ 市 住建委 ”)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 采购 人。 本项目将由市 住建委 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选择投资人,由中标人与 市城投公司 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中标人持有项目公司 80%股权, 市城投公司 持有项目公司 20%股权,合资双方均以 货币 出资。资本金暂定为项目 总 投资额的 20%。 经 市 政府授权, 市 住建委 将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协议 。 合作 期限 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 ,其中 ,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为 10 年。项目公司应按照 PPP 协议要求和经批复的设计文件,负责项目 的 投资 、 建设 和 运营 养护 等

28、工作, 并 获得服务费用。 合作 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 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 移交给 市 政府指定机构 。 2.2.5 服务费 用 支付与保障: 政府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服务费分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养护服务费,其中可用性服务费为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政府支付的费用,其支付计算基数为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的项目总投资额;运营养护服务费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因项目公司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养护服务而支付的费用。政府承诺将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29、)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 3. 资格预审 标准 见资格预审公告“ 1.4 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1 4. 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 1.评分资料对照表(附件 一 ) 2.资格预审申请函(附件 二 ) 3.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 ) 4.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信息表(附件 四 表 1) 5.资格预审申请人组织机构表(附件 四 表 2) 6.申请人资质表(附件 四 表 3) 7.申请人财务报表(附件 四 表 4) 8

30、.申请人业绩经验表(附件 四 表 5) 9.申请人获奖证明表(附件 四 表 6) 10.申请人诉讼情况表(附件 四 表 7) 11.项目经理业绩表(附件 四 表 8) 12.技术负责人 业绩表(附件 四 表 9) 13.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 ,但须包括以上1 12项内容 。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印制、封装及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应用中文准备,与资格预审有关的报告、文件或介绍材料,以及资格预审申请人和采购人之间的往来通信和文件,均须用中文写成,但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任何文献资料印刷品,只要随附有关段落的中文译文,均可以是另外一种文字。

31、在此情况下,为了说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起见,以中文译文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六份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及有效电子版( U盘)一份,全部申请文件须封装于同一密封袋内,加盖骑缝章,并一并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2 于 2016年 7月 8日 09:30前 (北京时间 )或项目采购方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之前派人送达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 1号楼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联系人: 黎先生 ,电话: 138104035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

32、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资格预审评估工作将完全依据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的资料及应项目 采购方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所做的补充澄清资料(如果有)进行。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与投标资格。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3 5. 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 5.1问题澄清 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书面要求对本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作出澄清, 此要求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五

33、( 5)日之前提出, 并 以书面形式 (材料上须含申请人单位公章 )传真至 010-88087674, 同时 提 供 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发至,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13810403562。项目 采购人 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三( 3)日之前做出答复,通知所有登记在册、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并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 原公告发布媒体 ,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更正公告是资格预审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资格预审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2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 除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外,项目 采购人 不会增加任何其他资格预审标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即表明该资格

34、预审申请人已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提出异议。 5.3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5.3.1 资料真实性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存在实质性的不准确或实质性的不完全,项目 采购人 可以 取消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格 。 5.3.2 投标时资格要求 应项目 采购人 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确认其仍然具备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格条件。如果经判断申请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则项目 采购人 有权拒绝向该申请人出售招标文件。 5.4项目 采购 方 保留以下权利 池州市海绵城市

35、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4 5.4.1 有权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和 /或 拒绝所有的申请。 5.4.2 在 参加 资格预审 的 申请人 少于三( 3)家 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 5.4.3 可 依法对本次 采购 的程序 进行修改。 5.4.4 当出现以下情况 时 ,有权拒绝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并取消其参加 本次 资格预审的资格: 5.4.4.1 申请人逾期送达申请文件; 5.4.4.2 申请人未将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5.4.4.3 申请人未能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第 4.1 条中规定的全部文件; 5.4.4.4

36、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能到场参加资格预审; 5.4.4.5 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 5.4.4.6 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事项。 5.5采购 方 的责任免除 项目 采购人 将不因上述第 5.4条款 规定而负任何责任。如果项目 采购人 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或拒绝所有资格预审申请,将立即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5.6资格预审结果 项目 采购 方 将根据资格预审 评审小组的 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后通过传真或 特快专递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 的 三 ( 3)日 内 ,应以传真 或 特快专递 的 形式按 资格预审公告第 1.9条款 给出的地址向项目招标方

37、确认已收 到通知, 并书面 确认其是否准备参加项目的投标。 项目 采购人 将于 适当日期 将投标邀请书 以传真或 特快专递的形式发送给资格预审合格并确认参加投标的申请人。 5.7资格预审结果解释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5 应资格预审申请人书面要求,项目 采购人 将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解释评审的结果 (仅指该书面要求提出人本身的评审结果) ,但申请人不能要求项目 采购人 提供该结果的证据。 5.8保密 有关资格预审及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项目 采购人 批准,资格预审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

38、他任何人泄露与资格预审有关的任何信息。 5.9资格 预审 申请人费用负担 资格预审申请人因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由其自行承担。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6 附件一:评分资料对照表 序号 评分分项 申请 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1 2015 年净资产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2 2013-2015 年 经营状况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3 2015 年资产负债率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4 银行授信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5 贷款意向书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39、6 道路施工业绩 满足资格预审公告 1.4.4 条款规定条件 的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7 道路施工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8 桥梁施工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9 道路 PPP 项目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0 其他行业 PPP 项目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1 项目经理业绩 满足资格预审公告 1.4.3( 1)条款规定条件 的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2 其道路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3 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获得的工程质 量奖项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4 优秀项目经理获奖证明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40、 )页 15 技术负责人业绩 满足资格预审公告 1.4.3( 2)条款规定条件的业绩证明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6 其他道路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 业绩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7 担任技术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 的项目获得的工程质量奖项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18 申请人实施的项目获得的工程质量奖项证明 见预审申请文件 第( )页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上述资料在申请文件中的页码,如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对评审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7 附件 二 :

41、 资格预审申请函 资格预审申请函 致: ( 项目 采购 人 ) 1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了贵方资格预审文件后, 我方 _ (以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 )在此申请参加 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 资格预审 。 2 、随申请函附上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和税务登记证 的 原始文件的 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 3 、 随申请函附上我方资质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 现行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 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随申请函附上我方 拟派驻的 项目 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以上建造师证书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 高级工程师证书

42、复印件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 , 项目 经理 及技术负责人 同期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管理职务 、 目前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 项目建设阶段项目 经理 及技术负责人 须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 、 每月驻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的承诺函原件 并加盖公章 。 5 、 随申请函附上我方 法定代表人 (或愿为其提供担保或资金的母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声明,声明我方具有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的财务实力。 6 、 随申请函附上我方 2013 2015 年 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7 、随申请函 附上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涵盖 本次 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

43、元 (含) 的 证明文件。 8 、 随申请函附上我方项目经验的情况介绍, 我方 相关业绩情况 详细说明,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8 项目经验方面的资料 包括项目的位臵、规模、投资金额、运作方式、主要项目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 9 、随申请函附上我方关于法律诉讼的情况介绍 以及资格预审 文件 中要求的承诺函 。 10 、在此授权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对我方所提交的与本申请 文件 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其正确性,并可向我方银行查证我方财务状况。申请函作为 授权信,已提供给任何一个可

44、提供证明材料的有关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以使其提供你方认为需要的资料,从而便于贵方证实申请书中的声明和资料以及申请人的财力、经验及能力。 11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与下列人员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联系人员 1: 电话 1: 联系人员 2: 电话 2: 12 、我们充分理解下列条件后作出申请: (a)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对资格预审时提交的所有资料重新确认。 (b) 贵方保留下列权利: 只选择最符合要求的申请人; 拒绝或接受任一申请人;和 取消资格预审程序,以及拒绝所有的申请。 (c) 贵方无须对前款行为负任何责任,并且没有向申请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13 、 下述签字人声明资格

45、预审申请书中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的任一细节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9 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_(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名称: _ 日期: _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 附件 三 :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 ) 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声明: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资格预审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

46、义全权处理该项目资格预审的有关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资格预审而不委托代理人时适用。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1 (二 )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声明: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资格预审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资格预审的有关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资格预审而委托代理人参与资格预审时适用。 池州市海绵城市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2 附件 四 : 资格预审 申请表 (一 )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表 1) 1、一般资料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成立日期 经营年限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话 地区号码 电话号 传真 2、联系人员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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