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1.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9640400 上传时间:2019-08-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森林公安执法细则复习题 (刑事案件)一、填空题1、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由 犯罪地 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2、几个同级森林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由 最早 受理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3、受案后,应当立即审查是否有 犯罪事实 ,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4 。6、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 呈请立案报告 ,连同受案登记表等受案材料,报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7、8、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现场勘验、检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场勘验、检查资格,佩戴 刑事犯罪现场勘验证 。对刑事案件进行勘验、检查不得少于

2、2 人。9、10、11、执行搜查的侦查员不得少于 2 人。应当向被搜查人或家属出示 搜查证 。12、除对犯罪嫌疑人作 精神病 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计入办案期限。13、14、办理森林刑事案件鉴定费用,由 管辖案件的森林公安机关 承担。15、提解在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对犯罪场地进行辨认的,应当制作 呈请出所辨认报告书 ,由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凭提讯证,征得看守所的同意和配合,对犯罪嫌疑人必须加戴械具,配备足够警力,防止逃跑和发生意外事故。16、选择辨认陪衬人,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 7 人。17、选择辨认陪衬照片,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 10 张。1819、对犯罪嫌疑

3、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2 个月 。20、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 月 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 该月的最后一日 为截止日。2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5 日内报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2、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员对其进行讯问,必须在 看守所讯问室 进行讯问。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办理 换押 手续?(1)案件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人民检察院退回森林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

4、院审查起诉的;(3)案件侦查过程中改变办案机关的。24、25、立案后,应当立即审查是否有 犯罪事实 ;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26、对被拘留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时间为 3 日,自执行拘留后次时算起。特殊情况可延 1-4 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延长至 30 日。27、逮捕后羁押期限为 2 个 月,自执行后次时算起。28、办案部门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 提讯证 ,由看守所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羁押期限。29、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押解过程中,应当依法使用 约束性警械 。遇有暴力对抗或者暴力犯罪行为,可以依法使用制服性警械或者武器。30、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 取保候审 。3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 定案 的根据。32、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 保证金 保证和 保证人 保证。3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缴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 监视居住 。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 一年 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书面传唤的程序有 呈批 、批准、 执行传唤 。36、每次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案情特别重大

6、、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经 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拘传经县级以上森林机关负责人批准,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37、38、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二 人,询问开始时,应当出示 工作证件 。39、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延长审批程序为 呈批 、 审核 、 决定 。40、拘传由 2 名以上侦查人员执行。执行拘传时,侦查人员应当表明身份,向犯罪嫌疑人出示 拘传证 。41、42、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43、二、判断题1、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直接在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立案侦查的,不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直接制作立案决定书。 () 2、森

7、林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告知控告人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 15 日内向本森林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3、第一次讯问、询问当事人时,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在笔录中记明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第一次讯问、询问时未提出回避申请,但在以后的侦查阶段提出的,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4、5、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森林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6、7、对盗伐、滥伐现场发现的林木、伐桩的测量,面积测算等可以通过测量、简单计算的方法解决,且不需要进行专门技术鉴定的事项,可以由具备相关专门知识的民警进行测量和计算。 ()8、9、 10、11、12、

8、初查的批准程序:经法制部门批准,即由法制部门负责人在受案登记表或者其文书上作出批示同意。 ()1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需要立案侦查,当事人要求立案的,应当立案。 ()14、15、接受案件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或者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16、17、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辨认陪衬人可由森林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替代。 ()18、对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实施一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网上督察系统以及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复印件等形式,将被传唤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涉嫌犯罪的行为、实施时间、实施传

9、唤后涉案人员所在的地点及办案单位和主办民警等情况报本级森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备案。 ()20、21、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为 20 日,自受理次日算起。 ()22、2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时间为 12 小时,自执行到案次时算起。 ()24、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为 12 个月,自决定执行次日算起。 ()25、26、对被拘留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为 24 小时,自执行后次时算起。 ()27、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为 12 个月,自决定执行次日算起。 ()28、29、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 ()30、31、3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

10、义务,单位不能充当证人。 ()33、讯问女性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34、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37、38、对于犯滥伐林木罪的被告人所有的涉案林木依法应当追缴。 ()39、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40、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41、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有侦查员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42、办案人员对传唤、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管制刀具

11、、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应当立即予以扣押或者暂时保管。安全检查需要开具检查证。()43、拘传持续时间每次不得超过 12 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44、45、46、森林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期限将届满,检察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 15日前书面通知检察机关。()47、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48、犯罪嫌疑人之前供述一致,之后翻供,但犯罪嫌疑人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或者其

12、辩解与全案证据相矛盾,而之前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犯罪嫌疑人之前供述。()49、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罪行或者某一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其它罪行一时又难以查清的,应当对已查清的主要罪行或者某一罪行移送审查起诉。()50、经过侦查,发现所立案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和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51、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 5 日以内将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原案件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52、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森林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森林公安机关接到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

13、按照补充侦查提纲的要求在二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 2 次为限。()53、54、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申请复核的期限是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 7 日内。()55、刑事案卷分为诉讼卷(又称正卷)和侦查工作卷(又称副卷)两大部分,侦查终结后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6、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需另装订补充侦查工作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57、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境的,必须经县(市、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8、59、60、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同时触犯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和盗伐林木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进

14、行数罪并罚。()61、超出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的林木,属于盗伐林木行为。()62、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63、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狩猎证,也未持有持枪证的情况下持枪猎捕非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获时其还没有猎获物的,处以 2000 元的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持有猎枪。()64、森林公安机关对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需要鉴定,但没有法定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进行检验、检测的,可以指派、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定案的参考。()65、立案地森林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

15、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 24 小时内办理网上撤销手续。()6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8、执行传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得以派人押解或使用警械等强制方法进行传唤。()69、对群众扭送到森林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应该依法书面传唤,不可以口头传唤。()70、讯问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所在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进行。 ()71、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吃饭、入厕、休息时,必须由办案人员或协勤人员看守。()72、讯问女性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

16、人员在场。 ()73、对传唤、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74、讯问,即包括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的讯问,也包括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地点或者其住处进行的讯问,以及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的讯问。 ()75、讯问笔录应当当场制作,也可以事前制作。 ()76、在看守所讯问或者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77、讯问录音录像资料应该由办案人员保存。 ()78、犯罪嫌疑人可以自行书写供述。 ()79、承办本案的鉴定人,能充当本案的证人。()80、到证人、被害人单位、住所或者到其提出的地点询问,应该经办案部门负责人

17、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81、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82、技术侦查措施的期限为 3 个月,对复杂、疑难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83、实施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森林公安机关需要对适用对象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应当由本森林公安机关执行,不得由技术侦查的部门协助执行。 ()84、侦查结束时,森林公安机关向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调取有关证据材料的,应该制作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函。 ()85、执行拘传中,犯罪嫌疑人到达讯问地点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办案人员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 ()86、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

18、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87、拘传证可以多次使用,但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88、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89、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交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监视居住。()9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书面申请取保候审,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7 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91、森林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与证人、被害人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92、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 1000 元,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500 元。

19、()93、保证金一般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也可由办案部门管理。 ()94、执行机关没收 5 万元以上保证金的,应当层报省级森林公安机关。 ()95、执行机关民警应当在决定作出 7 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96、送达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时,应当告知如果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在 7 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森林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97、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但在举报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森林公安机关可以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98、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取保候审,森林公安机关应当

20、在收到申请后 3 日内作出决定。 ()99、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 ()100、执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办案部门应当在拘留后 24 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并送达被拘留人家属,对未在 24 小时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101、拘留通知书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也可以口头通知。 ()102、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30日。 ()103、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拘留,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7 日内作出决定。 ()104、森林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 ()105、对于被逮捕的人,侦查人员应当在逮捕后 24 小时内进行讯问。 ()106、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如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森林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在 24 小时以内报经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被拘留人释放。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