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户 外 拓 展 活动协议书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成都玲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 2 号 1 栋 5 楼 518 号 电话: 1369909588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户外活动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活动内容1、活动时间: 2、活动地点: 3、活动人数: 4、活动安排: 详见附件一(活动方案) 5、交 通: 6、 培训费:7、付款方式:活动前 7 日预付百分之二十的预付款,活动结束当日现金支付全款,甲方付款之前先由乙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对活动内容提出合理建议并修改及决定全部活
2、动内容;(2)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2、乙方权利义务(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费用;- 2 -(2)按本协议和活动方案 (附件一,甲方有权修改并最终定稿)组织甲方参与人员开展本次户外活动,安排 名教练/导游陪同;(3)代甲方办理参加活动人员每人十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万元意外医疗保险;(4)对于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信息等负有保证不外泄的责任。第三条 活动费用本次活动费用根据实际参与人数,以服务标准与价格 (附件二)为准,按实结算,包括保险费、活动项目费、活动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账户名:成都玲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洛带分理处 账号:2283580104000461
3、8第四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其他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失效。注:本次活动双方遵循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努力将本次活动开展顺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3 -负 责 人: 负 责 人: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13699095882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活动方案附件二:服务标准及价格附件三:培训说明:1、注意安全,听从教练的安排。2、注重环保,爱惜一草一木。3、提倡团结协作和自助,个人的事情必须由自己完成。4、如不听从领队指挥,或者擅自冒险行动、离队,安全自负。5、男生千万不要穿皮鞋、衬衫;女生千万不要穿裙子、高跟鞋。6、患有不宜参加户外运动的疾病者(如:心血管病、传染病、各种慢性病)谢绝参加。温馨提示:出发时需准备双肩背包、徒步鞋(运动鞋) 、换洗衣服 2 套、个人旅途备用药品、洗漱用品、防护霜、两三个方便袋和一份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