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行政区划分和省会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目前,全国共划分为 23 个省、5 个自治区、4 个直辖市、2 个特别行政区。至 2011 年底,全国共有 34 个省级行政区(其中:4 个直辖市、23 个省、5 个自治区、2 个特别行政区)。现在很多情况下,经常沿用华东、华北、华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七大区的地理分布的说法,具体如下: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华东(上海、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华中(湖北、湖南、河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宁夏、
2、新疆、青海)、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台湾) 。地区 名称 简称 省会/首府辽宁省 辽 沈阳市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市东北地区吉林省 吉 长春市北京市 京 直辖市天津市 津 直辖市河北省 冀 石家庄市山西省 晋 太原市华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蒙 呼和浩特市上海市 沪 直辖市山东省 鲁 济南市浙江省 浙 杭州市江苏省 苏 南京市安徽省 皖 合肥市江西省 赣 南昌市华东地区福建省 闽 福州市湖北省 鄂 武汉市河南省 豫 郑州市华中地区湖南省 湘 长沙市广东省 粤 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市海南省 琼 海口市香港特别行政区 - -华南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 -重庆市 渝 直辖市四川省 川/蜀 成都市云南省 云/滇 昆明市贵州省 贵/黔 贵阳市西南地区西藏自治区 藏 拉 萨 市陕西省 陕/秦 西安市青海省 青 西宁市甘肃省 甘/陇 兰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 川市西北地区新疆 维 吾 尔 自治区新 乌鲁 木 齐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