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12 页xxxx项 目人 防 防 护 设 备 供 货 、 安 装施工合同 第 2 页 共 12 页日 期 : 2015年 4月编 号 : xx-商 业 -CB( 2015) 合 002xxxx人 防 防 护 项 目 设 备 供 货 、 安 装 工 程 承 包 合 同发 包 方 ( 甲 方 ) : 福 建 xxxx有 限 公 司 承 包 方 ( 乙 方 ) : xxxx人 防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 甲 、 乙 双 方经 协 商 一 致 ,就 甲 方 人 防 防
2、护 设 备 供 货 、 安 装 工 程 承 包 给 乙 方 事 宜 签 订 如 下 合 同 条 款,以 资 共 同 遵守 。一 、 工 程 概 况 : 第 3 页 共 12 页1.1、 工 程 名 称 : xxxx地 下 室 人 防 工 程 1.2、 工 程 地 点 : 福 州 市 xxxx 1.3、 承 包 方 式 : 甲 方 以 包 工 包 料 ,总 价 含 税 包 干 的 方 式 承 包 给 乙 方 施 工1.4、 工 程 质 量 : 人 防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通 过 人 防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二 、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及 内 容 :1、 工 程 承 包 范
3、 围 : xxxx项 目 人 防 工 程 的 建 筑 施 工 图 纸 , 安 装 工 程 人 防 通 风 ( 不 含 矩 形白 铁 皮 风 管 及 相 关 设 备 、 附 件 ) 等 施 工 图 以 及 合 同 附 件 中 载 明 的 内 容 ;2、 乙 方 按 侯 人 防 ( ) 建 审 字 第 号 要 求 , 完 成 地 下 室 相 关 人 防 通 风 ( 防 化 ) 设 备 和人 防 防 护 设 备 的 施 工 安 装 , 并 负 责 通 过 人 防 相 关 部 门 的 验 收 工 作 包 验 收 通 过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2.1、 人 防 门 、 战 时 封 堵 部 分 :
4、 人 防 门 、 战 时 封 堵 、 锚 固 定 件 、 相 关 的 配 件 的 订 购 、 制作 、 预 埋 、 安 装 、 调 试 、 验 收 ;2.2、 吊 钩 、 气 密 测 量 管 部 分 : 吊 钩 、 气 密 测 量 管 、 相 关 的 配 件 的 订 购 、 制 作 、 预 埋 、 安 装 ;2.3、 给 排 水 部 分 : 含 防 爆 地 漏 ( 不 含 排 水 管 、 普 通 地 漏 、 排 水 泵 等 ) 提 供 并 安 装 , 不含 人 防 给 水 系 统 ;2.4、 战 时 通 风 部 分 : 战 时 进 风 系 统 施 工 至 进 风 机 房(不 含 所 有 镀 锌
5、 铁 板 风 管 及 其 上 设 备),负责 进 、 排 风 井 到 进 、 排 风 机 的 安 装 及 所 有 预 埋 内 容 ; 第 4 页 共 12 页2.5、 电 器 部 分 : 含 抗 爆 按 钮 、 通 风 方 式 信 号 箱 、 通 风 方 式 信 号 控 制 箱 、 人 防 风 机 控 制 箱(不含 所 有 的 预 埋 管 、 穿 线 及 人 防 配 电 箱 、 水 泵 控 制 箱 、 照 明 灯 具 等);2.6、 防 爆 超 压 排 气 阀 门 ( 框 架 、 排 气 阀 门 ) 的 预 埋 、 安 装 , 吸 收 过 滤 器 及 其 他 设 备 用的 支 架 制 作 、
6、安 装 。2.7、 人 防 标 识 部 分 : 施 工 部 分 及 地 下 室 人 防 标 识 的 订 购 、 制 作 、 预 埋 、 安 装 。三 、 人 防 工 程 与 土 建 、 水 电 施 工 交 接 界 面 :1、 预 留 预 埋 所 需 的 标 高 线 由 甲 方 土 建 专 业 提 供 ( 参 照 相 关 施 工 图 ) ;2、 人 防 通 风 井 的 砌 筑 及 地 面 出 风 口 的 百 叶 窗,由 土 建 方 负 责 完 成 。3、 人 防 区 的 排 水 系 统 所 需 的 防 爆 地 漏 , 由 人 防 施 工 单 位 提 供 及 安 装 。4、 进 入 人 防 区 的
7、 给 水 管 、 消 防 管 、 电 缆 穿 墙 所 需 的 刚 性 套 管 由 水 电 、 消 防 施 工 班 组 负责 安 装 ;5、 人 防 区 的 人 防 设 备 所 需 的 电 源 的 电 缆 、 电 缆 套 管 、 桥 架 、 配 电 箱 由 水 电 施 工 班 组 负责 安 装 及 敷 设 , 人 防 施 工 班 组 负 责 配 电 箱 ( 柜 ) 出 线 端 设 备 控 制 箱 用 电 设 备 的 线 路 敷 设 ;6、 平 战 接 合 部 的 镀 锌 铁 皮 风 管 , 由 甲 方 指 定 施 工 班 组 负 责 安 装 ; 人 防 口 部 所 需 预 埋 件 ,滤 毒 室
8、的 风 管 ( 厚 度 3 铁 管 及 所 需 的 法 兰 ) 等 应 由 人 防 施 工 班 组 负 责 制 作 、 安 装 ;7、 人 防 区 所 需 的 气 密 性 测 量 管 、 放 射 性 检 测 取 样 管 、 增 压 管 带 球 阀 、 尾 气 监 测 取 样 管 、压 差 管 、 测 压 管 、 工 事 超 压 测 压 装 置 等 人 防 设 备 , 应 由 人 防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制 作 、 预 埋 、 安 装 。 第 5 页 共 12 页四 、 工 期 :工 程 竣 工 日 根 据 土 建 进 度 确 定1、 根 据 土 建 进 度 ,甲 方 应 提 前 15天 ,
9、将 土 建 开 工 的 人 防 防 护 分 区 工 期 通 知 乙 方,乙 方 接 到 通知 应 将 所 开 工 的 人 防 防 护 分 区 所 需 的 人 防 门 框 、 战 时 封 堵 框 以 及 所 需 的 各 种 大 小 规 格 的 刚性 套 管 进 行 生 产 ,乙 方 应 在 接 到 通 知 之 日 起 10日 内 生 产 完 毕 并 运 送 至 工 地 。 根 据 土 建 人 防 口部 钢 筋 绑 扎 到 位 的 情 况 乙 方 进 行 预 留 预 埋,乙 方 应 密 切 配 合 土 建 模 板 班 组 施 工,不 影 响 土 建 模 板安 装 及 混 凝 土 浇 捣 。 土 建
10、 浇 捣 混 凝 土 时,乙 方 应 派 工 人 在 现 场 看 护 ;2、 人 防 工 程 进 入 安 装 阶 时,甲 方 应 提 前 50天 通 知 乙 方 供 货 , 乙 方 应 在 甲 方 通 知 之 日 起50天内 按 期 将 门 扇 、 悬 摆 式 防 爆 波 活 门 、 密 闭 观 察 窗 等 运 到 工 地 并 派 安 装 工 人 进 入 工 地 安 装 ;3、 人 防 的 通 风 及 滤 毒 室 钢 管 、 风 机 、 人 防 抗 暴 按 钮 、 通 风 方 式 信 号 控 制 箱 、 风 机 控 制箱 、 防 火 阀 、 风 量 调 节 阀 、 气 密 性 测 量 管 、
11、放 射 性 检 测 取 样 管 、 增 压 管 带 球 阀 、 尾 气 监 测取 样 管 、 压 差 管 、 测 压 管 、 工 事 超 压 测 压 装 置 等 附 属 设 备 , 乙 方 安 装 进 度 必 须 满 足 土 建 总包 方 施 工 进 度 的 要 求 ,保 质 保 量 完 成 本 合 同 所 定 的 工 程 任 务 。五 、 工 程 总 造 价 :1、 本 工 程 为 承 包 含 税 固 定 总 价 包 干,总 价 人 民 币 为 贰 佰 壹 拾 万 元 整 (小 写 2100000.00元 ),具 体 详 见 合 同 附 件 “xxxx人 防 防 护 ( 化 ) 设 备 工
12、程 造 价 汇 总 表”。 第 6 页 共 12 页以 上 包 干 价 均 为 人 防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内 容 的 包 干,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材 料 、 油 漆 、 制 作 、 运 输 、二次 运 输 费 、 装 卸 车 、 保 管 、 安 装 、 成 品 半 成 品 保 护 、 内 业 资 料 编 制 、 整 改 、 保 险 、 人 工费 、 设 备 、机 械 费 、 安 全 文 明 措 施 费 、 利 润 、 预 埋 件 、 税 金 等 相 关 费 用 ; 以 上 包 干 价 乙 方已 经 充 分 考 虑 图纸 、 施 工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及 安 装 规 范 中
13、隐 含 的 工 作 费 用 及 各 类 建 材 、 钢 材 、 铜 材 的 市 场 风 险和 政 策 性 调 整 等 各 类 风 险 因 素 。 合 同 履 行 期 间,若 发 生 政 策 、 材 料 、 人 工 、 税 收 、 定 额 等 各 种费 用 变 化 ,包 干 价 均 不 作 调 整 。2、 施 工 中 如 因 甲 方 原 因 引 起 设 计 变 更 而 使 工 程 量 发 生 变 动 的,经 甲 方 书 面 确 认 后 , 工 程 量按 实 调 整 ,单 价 按 合 同 附 件 中 的 单 价 套 用 调 整 结 算,合 同 中 没 有 的 单 价 ,乙 方 须 提 前 一 个
14、月 上 报 给甲 方 ,经 甲 方 书 面 核 实 后 确 定 。5、 本 工 程 包 干 价 内 不 含 人 防 工 程 专 业 监 理 、 总 包 配 合 费 、 总 包 的 管 理 费 、 施 工 的 电 费 。六 、 工 程 质 量 及 验 收 :1、 本 工 程 以 设 计 图 纸 、 设 计 变 更 、 现 行 国 标 图 集 及 按 人 防 主 管 部 门 关 于 防 空 地 下 室 审核 意 见 书 及 文 件 有 关 内 容 组 织 生 产 与 安 装,并 作 为 质 量 评 定 验 收 标 准 。 同 时,乙 方 所 提 供 的 产 品应 达 到 人 防 办 验 收 合 格
15、 标 准 。2、 施 工 中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需 个 别 修 改 规 格 型 号 及 数 量 的,应 报 经 设 计 院 、 人 防 办 同 意 后更 改 , 工 期 经 甲 方 书 面 确 认 后 予 以 适 当 顺 延 。3、 乙 方 须 负 责 本 项 目 人 防 的 验 收,待 设 备 工 程 竣 工 后 ,乙 方 应 及 时 办 理 自 身 施 工 部 分 的 内业 资 料 等 手 续 ,并 检 查 其 他 专 业 的 内 业 资 料 等 手 续 , 同 时 报 人 防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 组 织 人 防 设 第 7 页 共 12 页备 单 项 验 收 。 若
16、 初 验 不 合 格,乙 方 负 责 自 身 施 工 部 分 的 整 改,并 承 担 整 改 产 生 的 费 用 及 整 体 工 程(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人 防 工 程 ) 逾 期 竣 工 验 收 的 责 任 , 直 至 验 收 合 格 为 止 。4、 乙 方 须 负 责 完 成 人 防 验 收 。 若 验 收 过 程 中,出 现 不 合 格 项 , 乙 方 应 负 责 就 自 身 负 责 施 工部 分 整 改 至 验 收 合 格 为 止 。5、 乙 方 负 责 协 调 人 防 及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有 关 工 作 , 并 确 保 本 合 同 如 期 顺 利 履 行 完 毕 。
17、6、 土 建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的 人 防 项 目 应 按 图 及 人 防 验 收 规 范 施 工 。 若 由 于 人 防 土 建 结 构 工程 原 因 或 土 建 施 工 单 位 未 按 照 人 防 审 核 意 见 书 施 工 要 求 施 工 使 得 项 目 未 能 通 过 验 收 的,由 总 包 土建 单 位 整 改 到 位 至 验 收 合 格 为 止 。7、 水 电 、 通 风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的 人 防 项 目 应 按 图 及 人 防 验 收 规 范 施 工 。 若 由 于 人 防 区 的水 电 、 通 风 工 程 原 因 或 水 电 、 通 风 施 工 单 位 未 按
18、照 人 防 审 核 意 见 书 施 工 要 求 施 工 使 得 项 目未 能 通 过 验 收 的 ,由 相 关 专 业 单 位 整 改 到 位 至 验 收 合 格 为 止 。七 、 付 款 方 式 :1、 合 同 签 订 日 后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办 理 完 相 关 手 续 后 次 日 起7个 工 作 内 ,甲 方 支 付 预 付 款 (即 合 同总 金 额 的 20%);2、 完 成 所 有 人 防 门 框 及 各 种 刚 性 套 管 预 埋 安 装 及 内 业 资 料 编 制 和 移 交 ( 交 一 份 给 甲 方工 程 部 ) 后 , 在 乙 方 提 交 建 安 发 票 次 日 起
19、10个 工 作 日 内 , 付 该 阶 段 的 合 同 总 造 价 的20%;3、 所 有 人 防 防 护 分 区 的 门 扇 安 装 、 所 有 人 防 战 时 通 风 设 备 安 装 、 人 防 电 气 设 备 、 滤 毒 第 8 页 共 12 页设 备 等 调 试 完 成 ,经 甲 方 工 程 部 专 业 工 程 师 确 认 , 内 业 资 料 完 成 ( 交 一 份 给 甲 方 工 程 部 ) 后 ,乙方 在 提 交 建 安 发 票 次 日 起 10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工 程 款 (即 合 同 总 价 款 的 40%);4、 人 防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通 过 人 防 办
20、 验 收 )合 格 , 取 得 验 收 通 过 意 见 书 , 且 人 防 工 程 及 全 部资 料 ( 产 品 合 格 证 、 使 用 说 明 书 、 保 修 卡 、 工 程 内 业 资 料 等 相 关 资 料 ) 移 交 给 甲 方 后 , 乙方 在 提 交 建 安 发 票 次 日 起 10个 工 作 日 内 付 工 程 款 (即 合 同 总 价 的 20%)。5、 每 次 付 款 前 乙 方 应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开 具 等 额 的 工 程 所 在 地 正 规 的 建 安 发 票 给 甲 方 作 为付 款 的 依 据 , 否 则 甲 方 有 权 延 期 付 款 。 乙 方 账 户
21、信 息 应 以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为 准 , 如 有 变 更 应在 甲 方 付 款 前 提 前 十 个 工 作 日 以 上 书 面 通 知 甲 方 , 否 则 视 同 未 变 更 , 由 此 造 成 的 责 任 由 乙方 自 行 承 担 。八 、 双 方 责 任 :1、 甲 方 责 任1.1、 甲 方 提 供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接 驳 口 一 处,由 乙 方 进 行 临 时 设 施 搭 接 驳 口 ;1.2、 甲 方 应 按 合 同 规 定 及 时 向 乙 方 支 付 进 度 款 , 若 未 能 按 时 付 款,造 成 工 期 拖 延 的 相 应 顺延
22、;1.3、 甲 方 应 提 供 相 关 经 人 防 办 认 可 的 地 下 室 施 工 图 纸 、 有 关 设 计 变 更 和 人 防 办 审 核 意见 文 件 。 如 甲 方 未 经 批 准 更 改 设 计 图 纸 或 审 核 批 件 而 影 响 主 体 工 程 或 人 防 专 项 验 收 的,工 期 应 顺延 , 乙 方 不 承 担 责 任 ; 第 9 页 共 12 页1.4、 负 责 组 织 设 计 院 、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有 关 人 防 设 备 方 面 专 项 图 纸 会 审 ;2、 乙 方 责 任 :2.1、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 方 案 。 负 责 办 理 施
23、 工 项 目 的 人 防 验 收 手 续 报 备 、 质 量 监 督 申报 及 委 托 ( 含 监 理 及 人 防 监 督 站 ) 、 过 程 验 收 和 人 防 竣 工 验 收 ;2.2、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的 布 置 , 配 合 有 关 施 工 班 组 完 成 人 防 设 备 安 装 施 工 计 划 ;2.3、 向 甲 方 提 交 管 理 人 员 及 工 人 名 单,组 织 劳 力 、 材 料 、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 乙 方 应 服 从 甲方 、 土 建 总 包 的 管 理 及 安 排,做 好 人 防 内 业 资 料 并 纳 入 总 包 的 内 业 资 料 范 围 ;2.4、
24、 施 工 期 间 乙 方 负 责 未 竣 工 验 收 移 交 之 前 , 已 完 成 的 半 成 品 、 成 品 的 保 护 , 防 止 损坏 和 遗 失 ;2.5、 乙 方 应 注 意 工 地 文 明 施 工 , 当 班 产 生 的 垃 圾 , 当 班 应 清 理 干 净 。 若 未 处 理 干 净 ,由 土 建 总 包 单 位 处 理 , 由 此 所 产 生 的 人 工 费 用 , 均 由 乙 方 负 责 ;2.6、 乙 方 应 认 真 审 查 图 纸 , 对 施 工 图 纸 中 存 在 的 缺 陷 , 应 及 时 向 甲 方 工 程 部 提 出 。 在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 应
25、暂 停 施 工 , 向 甲 方 工 程 部 提 出 。 对 图 纸 会 审 纪 要 、 设 计 变 更 、 甲 方 和监 理 的 指 令 , 因 乙 方 失 职 产 生 错 误 的 施 工 , 造 成 的 返 工 费 用 甲 方 一 概 不 给 予 签 证 , 由 乙 方 自 负 ;2.7、 乙 方 必 须 对 员 工 注 重 安 全 生 产 的 教 育 , 杜 绝 在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一 切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若 出 现 安 全 事 故 , 一 切 责 任 与 甲 方 无 关 , 由 乙 方 负 全 部 的 法 律 与 经 济 责 任 ( 非 乙 方 责 任 ,由 事 故
26、 方 负 责 ) ;2.8、 乙 方 负 责 编 制 本 工 程 的 内 业 资 料 , 负 责 收 集 、 保 管 工 程 竣 工 应 移 交 工 程 内 业 资 料 、 第 10 页 共 12 页设 备 产 品 合 格 证 、 使 用 说 明 书 、 产 品 检 测 报 告 等 ;2.9、 乙 方 施 工 人 员 食 宿 自 理 ;2.10、 乙 方 应 确 保 施 工 的 人 防 防 护 设 备 工 程 、 人 防 通 风 设 备 工 程 达 到 人 防 部 门 质 量 评定 验 收 合 格 标 准 。 乙 方 应 负 责 通 过 项 目 所 在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
27、格 并 取 得 人 防 工 程 验 收合 格 意 见 书 。 若 验 收 不 成,各 方 因 此 造 成 的 责 任 和 损 失 均 由 乙 方 承 担 ;2.11、 乙 方 负 责 对 甲 方 水 电 施 工 班 组 人 防 区 与 人 防 设 备 接 轨 的 预 留 、 预 埋 线 管 位 置 的技 术 交 底 ;2.12、 服 从 总 包 单 位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及 甲 方 现 场 管 理 规 定 ;2.13、 服 从 甲 方 及 总 包 单 位 的 进 度 安 排 , 若 进 度 滞 后 造 成 甲 方 、 其 它 单 位 或 自 身 损 失均 由 乙 方 负 责 。九
28、 、 违 约 责 任 :1、 甲 方 违 约 责 任1.1、 甲 方 未 依 约 付 款 , 按 未 付 款 的 每 日 万 分 之 三 支 付 违 约 金 ; 1.2、 甲 方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 设 计 变 更 、 工 程 量 变 更 的 除 外 ) 或 解 除 合 同 。 否 则 甲 方 违 约金 按 合 同 总 价 的 20%支 付 。 2、 乙 方 违 约 责 任 : 第 11 页 共 12 页2.1、 除 不 可 抗 力 外 , 乙 方 不 及 时 供 货 或 逾 期 完 工 , 影 响 土 建 结 构 工 程 进 度 的 , 应 按 未能 及 时供 货 或 未 能 及 时
29、 完 工 部 分 的 每 日 万 分 之 三 计 算 违 约 金 。 预 埋 阶 段 , 若 影 响 土 建 封 模 、结 构 砼 的 浇捣 的 完 工 期 , 每 拖 延 一 天 , 乙 方 另 支 付 给 甲 方 违 约 金 壹 仟 元 整(小 写 1000.00元 );2.2、 乙 方 必 须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的 条 款,不 得 擅 自 变 更 或 解 除 合 同 。 否 则 乙 方 按 合 同 总 价 的20%。十 、 争 议 和 解 除 :双 方 履 行 发 生 争 议 时 , 应 协 商 解 决 或 可 要 求 主 管 部 门 调 解 。 若 协 商 不 成 , 任 何 一
30、 方可 向 工 程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十 一 、 合 同 生 效 和 终 止1、 本 合 同 附 件 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双 方 关 于 合 同 的 变 更 应 由 双 方 盖 章 生 效 。2、 本 合 同 一 式 陆 份 , 甲 方 肆 份 , 乙 方 两 份 。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盖 章 后 生 效 ; 工 程 验 收 合 格并 办 完 移 交 ,工 程 款 结 算 、 付 清 工 程 款 后 自 行 失 效 。 报 人 防 办 备 案 的 合 同 按 指 导 价 另 做 一 份,仅 作报 备 使 用 ,不 作 为 款 项 结 算 等 实 际 履 行 之 用 。甲 方 : 福 建 xxxx有 限 公 司 乙 方 : xxxx人 防 工 程 有 限 公 司法 人 代 表 :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代 理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 电 话 : 第 12 页 共 12 页开 户 行 : 开 户 行 :帐 号 : 帐 号 : 合 同 签 定 日 期 : 年 月 日 合 同 签 定 日 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