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编写 组二一四年十 一 月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1652013)宣 贯 培 训 讲 义环境保护 节能 港口保安- 2 -15 环境保护宣贯培训- 3 -章节 名称 修订内容15 环境保护 增加了港口建设期的污染防治 、 电磁和射线防护15.1 一般规定 1、 增加了环境敏感区港口选址要求;2、 增加了港口建设要从源头控制和削减污染的要求 。15.2 港口建设期的污染防治 包括疏浚施工 、 陆域吹填和回填施工应采取防污及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15.3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1、 增加了废水 、 污水处理后回用的要求;2、 提出了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及港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优先纳入
2、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要求;3、 提出了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码头应对消防水进行收集的措施 。15.4 粉尘 根据目前环境工程污染防治设备的不断进步 , 完善了防止港口各生产环节粉尘污染的各类措施15.5 废气 1、 增加了散装液体化工品储罐防污措施;2、 增加了集中供热 、 使用清洁能源 、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15、环境保护- 4 -章节 名称 修订内容15.6 噪声 补充了应考虑对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15.7 电磁和射线 结合当前环境保护政策提出了电磁和射线防护措施15.8 固体废物 1、 补充了固体废物应纳入所在地市政固体废物接收处置系统;2、 补充了危险废物处理要求 。15.9
3、 绿化和生态恢复 提出了港口在生态恢复方面的措施 , 包括土地功能置换 、 复耕 、植被恢复 、 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等生态恢复 、 补偿等措施 。15.10 码头事故应急措施1、 将原规范 “ 油品码头和散装液体化学码头事故应急措施 ” 调整为 “ 码头事故应措施;2、 增加了 LNG、 LPG码头的事故应急措施;3、 纳入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5、环境保护- 5 -15.1 一 般 规 定 15.1.115.1.2 港口环境保护设计应执行 国家 、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 和标准 , 落实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制定
4、的防治污染措施;应与所处区域的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一致。环境敏感区按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39-1-2007)划分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时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惜动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地、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
5、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和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和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15.1.3 港口选址应考虑可能涉及划定的 环境敏感区域 ,不得在此区域布置污染环境的设施。- 6 -15.1 一 般 规 定 15.1.4 港口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防止污染法律、法规处置 船舶废水和固体废物 。工艺流程是生产作业的中枢系统,工艺流程因装卸货种、生产作业特点而不同,先进合理的工艺流程可从源头上消减污染源,因此工艺流程的制定应与环境保护要求有机结合。装卸设备是实现生产作业的关键,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环保、节能要求。 15.1.615.1.7 配备环境保护 管理人员 ;落实施
6、工期和营运期的 环境监测计划 。 15.1.5 港口工程应采用低污染或无污染的 工艺流程和设备 ,从源头控制和削减污染,实施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是对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的活动。环境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了解项目污染防治情况和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的依据。 专职人员和监测计划是环保闭环的重要一环。设计、执行,专职管理、专业监测,促进常态化、良性发展。- 7 -15.2 港口建设期的污染防治 15.2.1 根据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要求,落实各种污染防治措施。 15.2.4 施工结束后 应对开挖区域采取植被恢复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15.2.215.2
7、.3 港口工程 疏浚施工 应采取防治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的措施;陆域形成 工程应采取防止悬浮泥沙泄漏的措施。根据水土保持法相关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对开挖区域采取植被恢复等方法,避免水土流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8 -15.3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5.3.1 港口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应进行 收集、处理 ,并优选 中水回用 。 15.3.3 油品和液体化工品 港口的罐区、装车区应有 消防水的收集措施 。 15.3.2 新建港口工程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雨水应采用 分流制排水 系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优先考虑纳入 市政污水处理系统 。分流制排水系统减少有污染水处理的总量以降低处理成本。避免生产废水、
8、生活污水对 环境影响 ; 为实现 水资源循环利用 、节约用水和实现清洁生产,根据用水等级合理选择用水水质,应优先选用中水。大连“ 7.16”管道火灾大量的消防水和泡沫混合液随同原油一并流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流淌火引起次生火灾。陆域罐区采用事故池对油品和液体化工品发生火灾时所需大量消防水和泡沫混合液进行收集, 不仅避免消防水和泡沫混合液直接排放对水体的影响,同时可避免流淌火对其他未发生火灾区域产生影响。油品码头消防主要以船舶为发生火灾对象,码头平台消防所需的消防水和泡沫混合液远小于船舶火灾所需用量,从安全角度发生火灾时消防水应能及时流入水体,从环保角度码头平应考虑消防水收集措施,但 码
9、头平台尺度和空间有限不利于收集消防水 ,目前这个问题争议很大。- 9 -15.3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5.3.1 港口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进行收集、处理,并优选中水回用。初级沉淀池二级沉淀池堆取料机溢流池水槽和泵站混凝土雨水通道溢洪道雨水沉淀池码头设施和装船机卸载站铁轨岔道铁轨岔道铁轨岔道铁轨环路铁轨岔道图示水流方向排水 /集水系统输水(泵和管道)地表水监测站关键组件的大致范围铁轨基础通道传输设施转向点船泊位煤堆电路 ( North Surveys)( m AHD)电路 ( Connell Hatch)( m AHD)自然保护区红树林地区库瑞港岛废物处理设施( KIWEF)(水的潜在污染源)
10、- 10 -港口调研表明,在不同的作业环节,采用的防尘、除尘方法也不一样。目前除尘方式主要有:布袋除尘、湿式除尘、干雾除尘、静电除尘等方式,从总的使用情况看湿式除尘效果较好。合理防尘、除尘方案应与工艺流程结合,以获得较好的防尘、除尘效果。15.4 粉尘 15.4.1 煤炭、矿石、散粮、散化肥、水泥等 散装货物 在运输、装卸、堆存 作业时产生的粉尘 ,应根据气象条件、粉尘性质及作业条件采用密闭、湿法、抑尘剂喷洒、干式除尘、覆盖压实、防风林、防风网等方式进行防尘和除尘,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排放标准。 15.4.4 煤炭、矿石码头 露天堆场 应根据不同的堆存要求设置相应的固定或移动式 喷洒水系统 ,其
11、喷洒水量、水压、覆盖半径及喷洒次数应根据货种特性和气象条件等确定。堆场的洒水喷头应选用港口专用防尘喷头, 物料 表面含水率控制在 6 8 。喷洒装置的洒水半径应考虑风力气候条件的影响,应按有效洒水半径计算。- 11 -15.4 粉尘- 12 -15.4 粉尘- 13 -15.4 粉尘- 14 - 15.5.115.5.2 油品、散装液体化工品装卸工艺应采取减少和防治废气污染的措施;储罐应根据货物理化性质和现行标准确定结构型式及相应防污染控制形式汽油、煤油、石脑油和有毒类液体化工品装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s直接排放不仅对大气造成污染,同时也造成装船货种的损失,应采用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
12、。此时船舶需具有气体返回管路系统,码头具有接收措施等,但回收装置平面布置、工艺流程、消防、安全等技术性问题有待论证,目前我国尚未有针对码头油气回收设计和验收相关标准规范,现只能参照陆域库区和装车时油气回收规范,针对港口的码头油气回收建设技术规范正在申请立项。15.5 废气 15.5.4 港口供热应优先采用集中 供热 ,并应使用 清洁能源 。使用锅炉供热时,锅炉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15.5.3 装载 极度危害介质 的码头,应在船舶和储罐之间设置气体 返回管路或回收处理装置 。- 15 -现代港口,作业频繁,部分港口与市政生活设施紧密接触。 为尽可能从设计上避免和降低港口
13、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此条文。15.6 噪声 15.7.1 电磁和射线防护及安全距离设置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5.7.2 长期工作在较强辐射源周边的操作人群应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备。 15.6.3 港口平面布置应考虑港区作业噪声对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15.7 电磁和射线 15.8.1 船舶垃圾和陆域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应纳入所在地市政固体废物接收处置系统。 15.8.3 港口固体废物中属于危险废物的部分,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鉴别,并应按有关规定处置。15.8 固体废物船舶垃圾应区分来自疫区和非疫区,如来自疫区垃圾应送至指定部门进行处理。- 16 -本条依据国务
14、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 2000 38号文)而提出港口在生态恢复方面的措施。15.9 绿化和生态恢复 15.9.4 对工程自行设置的取土场、弃土场应采取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的措施 。 15.9.1 港口工程应进行绿化设计。新建港口绿化面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 149-1)的有关规定。 15.9.5 港口工程应根据工程土地和水域占用情况、生物损失量,采取生态恢复、整治措施。有条件时宜结合港区建设具体情况,进行滨海、湿地恢复、整治港口在生态恢复方面的措施,包括土地功能置换、复耕、植被恢复、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等生态恢复、补偿等。- 17 -港口工程设置的防突发环境
15、污染事故应急设施能力有限,目前国家和地方均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港口应急预案体系依托其中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类突发的环境污染事故。15.10 码头事故应急措施 15.10.1 港口工程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应纳入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5.10.5 液化天然气、液体石油气码头应设置气体泄漏报警和处置系统。油品和液体化工品输送管道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并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LNG、 LPG是近年来运输量增长较快的货种之一 、又是高危险货种 , 重点 提出本条。- 18 -17 节能宣贯培训- 19 -章节 名称 修订内容17 节能 新增章17.1
16、一般规定 设计原则 、 执行标准 、 总体要求17.2 节能要求1、 节能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2、 提出节能设计能耗量计算应给出主要用能设备装机功率 , 年工作时间 。 能源消耗总量应给出实物量 、 折标准煤量 , 折标准煤系数参照国家现行标准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 GB/T 2589) 选取 。3、 应将节能作为方案比选的重要因素 。4、 码头各类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降低车船及设备综合能耗 。5、 停泊码头的港务船舶应使用岸电 , 运输船舶有条件时也应采用岸电 。17、 节能- 20 -从国家政策的高度提出宏观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
17、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五位一体”美丽中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对于港口建设,交通运输部提出要以建设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和高效益的新型绿色循环低碳港口为目标。工程设计是 实现上述目标的 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的灵魂和龙头。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伴随项目运行 全过程 ,要求我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进行优化设计。海港工程设计要在满足港口功能的前提下,把节约放在首位,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17.1 一般规定 17.1.1 港口工程设计应贯彻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18、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7.1.2 港口工程项目应执行和落实 节能评估文件 提出的节能标准和节能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 JTS 150)等有关标准的规定节能评估文件 (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评估评审文件)通常根据港口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 提出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的 专业性 标准和措施 ,这些意见应该在工程设计中加以落实。 节能设计规范 是行业性、专业性规范,要求执行。- 21 -创建绿色港口,要求专业化码头建立能源在线监测系统,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中对重点用能设备(单机功率超过 100kW)要求设置单机计量器具,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门座起
19、重机、卸船机、集装箱轮胎式起重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要设置计量器具。17.1 一般规定 17.1.3 港口工程项目中生产、辅助生产等用能设施应配置 用能计量器具 ,对能源的利用效率进行有效监测,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7167)的规定。 17.1.4 港口工程设计应根据所在地区能源政策和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和液化天然气等 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 ,降低排放。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中指出: 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 9.5%以上;国务院在 2013年 9月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到 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13%,因此港口工程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17.1.5 新建港口的用能品种选择应与城市或区域 能源规划相协调 。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已有的能源供应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并应遵循 资源共享 原则。- 22 -最近国家节能评估要求 计算工程项目新增能耗量占当地 (省、市)“十二五” 新增能源消费量比例 及对当地 GDP能耗指标贡献率,能源消耗指标要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因此工程设计阶段年能源消费总量、单位能耗指标计算、比较评价非常重要。17.2 节能要求 17.2.3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比选应将节约能源作为重要因素,并对能源消耗指标进行比较评价,选择能源利用效
21、率高的方案。 17.2.5 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应满足能耗限制要求,通用设备应选择能效等级为一级的设备。 17.2.7 民用类 辅助生产建筑 的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和有关建筑气候分区方面的有关规定。通用设备是指供电、采暖、通风、空调、泵类及电梯等港口辅助生产设备。国家节能评估评审一般均要求通用设备应选择能效等级为一级的设备(因新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而节能技术产品在发展),故有本条款规定。 17.2.6 停泊码头的港务船舶应使用 岸电 ,运输船舶宜充分利用岸电。岸电建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3 -18 港口
22、保安宣贯培训- 24 -章节 名称 修订内容18 港口保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的规定 , 补充本章18.1 一般规定 港口保安设施与设备设置条件 、 原则 、 要求18.2 保安设备 、 设施配置基本要求18.3 保安设备 、 设施技术要求18.4 其它要求18、 港口保安-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规定,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 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适用该规则,必须开展保安工作。其他港口设施可参照执行。交通运输部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 JT/T 844-2012于 2013
23、年 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鉴于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 JT/T 844-2012)中已有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本规范不做过多的重复,突出强调与工程设计、施工有关的内容。 18.1.1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 2007年第 10号)的港口设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 JT/T 844)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配置保安设备设施。 18.1.2 港口保安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 18.1.3 保安设备设施应与生产、安全、环保、消防、
24、通信等设备设施相结合,并应遵循资源共享原则。18.1 一般规定- 26 -港区周界应采用永久性实体围墙、围网或栅栏进行封闭围墙、围网或栅栏应为不间断全封闭式隔离设施港区周界入侵探测系统可选择红外对射、静电感应等类型石油化工码头的围网要求港内中心变(配)电所应设置围墙或栅栏保安设备设施主要包括六大类:1、 周界保安设备设施: 18.2.1, 18.2.2, 18.2.3, 18.2.10, 18.2.112、 通道控制设备设施: 18.2.4, 18.2.518.2 保安要求港区周界港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门卫室,限制区域设置门岗或电子门禁港区车流量较大的出入口、停车场设置道闸、出入口机,实现对车辆
25、的识别、控制和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应保存 30天以上- 27 -国际客运码头配置的人员及行李物品检查设备的性能和数量,应满足能够及时对通过港口设施的全部人员和行李物品实施检查的需要。3、 保安检查设备设施: 18.2.64、 保安监控设备设施: 18.2.7, 18.2.818.2 保安要求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各出入口、码头前沿水域、港区内限制区域和主要道路、重要财物和基础设施、港区周界及其相邻的敏感区域集装箱码头的集装箱车辆出入口通道上方应设置摄像机,对箱(车)顶进行监控5、 保安标识与标志: 18.2.9港口设施应设置相应的保安标识与标志6、 保安通信设备设施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编写 组二一四年十一月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