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审计资料报审承诺书依据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发20177 号) 和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教财(2016)11 号) ,现将我单位 工程决算资料报送审计处,并对所报送资料做出承诺。一、送审项目报送项目如下:1、工程招投标文件、标底、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承包合同(协议) ;2、开工报告、竣工报告、验收报告;3、甲方签字确认施工图、竣工图(需盖竣工图章) ;4、提供甲供材料的清单,包括: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5、如果属于甲方定价乙方购买的需提供甲方确认的定价通知单;6、签证单,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7、工程量计算书(包含电子版) ;8、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
2、竣工决算书(包含电子版) ,按要求经基建部门初审后及时报审计处安排送事务所审计或自审;9、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等相关资料;10、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上述所有材料必须为有效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二、对以上提供资料作出承诺:1、与该项目工程经济活动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资料提供齐全后开始计算审计时间,从最后送达的时间为准(相应的审计时间顺延) 。2、该项目送审后,不再补充任何涉及增加决算价款的资料;3、我单位积极配合审计,收到初审结果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同意初审结果;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同等有效:施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