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厂内基础设施修缮及小型零星施工项目技术协议甲方:*乙方:*2015 年 10 月 13 日厂内基础设施修缮及小型零星施工技术协议1 总则1.1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2660MW 机组厂内基础设施修缮及小型零星施工招标使用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协议的要求质量标准、安全管理、文明生产施工、试验、验收等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承包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标准的相应服务。1.3 承包方(以下统称“乙方” )须执行本技术协议 所列要求、标准。本技术协议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技术协议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承包方所执行的
2、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 标准执行。1.4 承包方在项目实施中,应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各项考核管理制度和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1.5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工程概况与工作内容2.1 工程概况项目所处地为*2330MW 供热机组 生产厂区内(含办公区与休息区),厂区面积约 29.6 万平方米。厂址位于位于*市境内公路交通条件较好,G107 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均在境内穿 过,*市与周边城市之间均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2.2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全厂道路、上下水系统、沟道、盖板、井池、围墙、建筑水 电暖通等的日常修缮维护施工工作;2)零星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护工作);3)所有建筑物墙体、门窗、楼地面、防水、栏杆、墙面、天棚、吊 顶、门锁、玻璃、室外地面硬化等的修缮与维护;4)突发事项的紧急处理工作;5)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其它临时性工作。3.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3.1 工程规范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GB 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81-96钢筋焊接及
4、验收规程 JGJ 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GB 50212-9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BG 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接线施工验收规范 GB 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
5、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30026-93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有关建筑材料试验规程、规范和评定标准;主管部门对相关规程、规范的补充规定和解释说明及其它相关标准;以上标准若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除上述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设计图纸、文件。3.2 工程质量3.2.1 质量标准国家及电力行业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及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标工程。3.2.2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达不到的约定条件的
6、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工程验收4.1 检查和返工4.1.1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做好各级验收工作。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条件。对不符合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不合格项目,无条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4.1.2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
7、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递延。4.1.3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4.2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4.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中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2.2 按工程质量条例规范要求,验收
8、24 小时后,甲方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3 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整理并提供叁套(其中一套为电子版)符合规范及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4.4 施工过程中如损坏、污染甲方设备、非施工区域内建筑设施,需无偿按原貌恢复或照原价赔偿。5.材料设备供应5.1 工程施工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5.2 乙方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或按照甲方指定或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到现场后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工期不予顺延。5.3 如乙方使用未经甲方检验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6.保修期6.1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新规定执行:(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5 年;(c)建筑物电 气管线、 给排水和上下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d)建筑物的供热、冷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除以上工程规定,其余无明确规定部分的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或更换。6.2 保
10、修期间,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随时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7.质量考核细则7.1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没有质量保证措施即进行施工或未按照规定的工艺施工的考核 500 元/次。7.2 发现不合格材料、配件进行施工的考核 500 元/次。7.3 未经甲方许可即进入下道工序考核 500 元/次。7.4 特殊工种(焊接、热处理、检验人员、起重、吊车等)没有有效上岗证件即进行施工者考核 500 元/次。7.5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工具、设备、仪器进行施工的考核 300 元/次。7.6 在施工中对甲方指明的缺陷未处理
11、而继续施工的考核 1000 元/次。7.7 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策划等调整变动未经甲方审查即进行施工的视情节轻重考核 5001000 元/次。7.8 未严格执行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即继续进行施工的考核 500 元/次。7.9 对已检查出缺陷和未完工程,在未经确认处理完并符合要求前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考核 500 元/次。7.10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事宜,超过一天/次考核 500元。7.11 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具体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各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施工单位没有进行如上工作,考核
12、 500 元;7.12 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 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不进行此项工作考核 1000 元;7.13 施工单位须有完善的开工准备条件,以防止工程的无序化开工和项目法人资金的过早支付,在工程开工前报开工申请,未办理开工申请报告并复核开工条件,手续不完善即私自开工的考核 800 元/次;7.14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是从基础上奠定工程优质的开端,从工序开始层层抓质量,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不低于合同要求,不能够保
13、证一次验收合格率的考核 1000 元;7.15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如不报验即自行隐蔽的考核 500 元/次;7.16 不合格项目的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甲方提出通知,乙方及时出具处理方案并实施。关键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采用文件通知,视不合格情况考核 1000 元;7.17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以及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
14、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视情况考核 5001000 元;7.18 施工单位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做好浇筑准备,按浇筑条件自我考核,考核认为基本合格后,填报混凝土浇筑通知单,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浇注,不经甲方签字浇注的考核 500 元;7.19 体系、制度不健全,质量管理人员资质和数量不符合要求,三级检查验收流于形式的施工单位将给予 1000 元的考核;7.20 不按照建设程序组织施工,质量标准低于设计图纸、规程、规范的要求,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将给予 800 元的考核。7.21 对于发生记录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一次在人民币 1 万元以下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 5 天者
15、)的施工单位将给予 1000 元的考核;7.22 对于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质量事故条件而超过记录事故的质量事故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110 万元的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515 天的)的施工单位将给予 1000 元的考核;7.23 对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房屋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结构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缩短使用寿命或其它不能补救的永久性缺陷;或严重影响设备或系统的使用功能;或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质量;或进度影响工期 15 天以上;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的施工单位将给予扣除质量保证金处罚;7.24 工程
16、开工前,没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生活临建建设,后台砂、石料、水泥储存罐、外加剂储存、 搅拌机安装等不按照总平面布置的,每一处不合格考核 500 元;7.25 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的、按时到位的项目经理、总工等关键性技术人员,每人考核 500 元;7.26 工程正式开工后,质保体系不健全,在规定时间内还没有健全体系的考核 500 元;7.27 作业指导书编制不能够指导施工的,二次以上修改仍不满足要求,考核 800 元;7.28 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不给作业工人进行专业技术交底的,每日在现场没有进行巡视检查的,无证上岗的人员甲方提出后没有进行改正的,每处考核有关人员 500 元;7.29
17、.专业工种分工不清楚,钢筋工、木工、混凝土浇注工、脚手架工、电工等操作混乱的每项考核 800 元;7.30.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连接、焊接、直螺纹连接、绑扎等不符合规范或作业指导书要求、使用模板不按照作业指导书计算的模板厚度支设、设置对拉螺栓尺寸偏大(与作业指导书比较)、模板强度不够、模板拼缝间隙超标的直接有可能影响到混凝土的外观工艺或强度的,经施工单位整改仍不满足要求的,每项考核 800 元;7.31.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跑模、崩模以及脚手架下沉等)施工单位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造成直接质量后果的每项考核 1000 元;7.32.混凝土没有派专人进行覆盖、养护的、大体积混凝土没有
18、专人测温的每项考核 500 元;7.33.混凝土拆模没有依据现场留置试块进行,造成混凝土外观工艺不满足要求,每处考核 1000 元;7.34.混凝土外观工艺不满足甲方合同要求,混凝土结构屡次出现蜂窝、麻面、跑模等质量通病现象的,每项考核 800 元; 7.35.混凝土外观结构出现孔洞、漏筋现象没有经甲方验收私自处理的每一处考核 1000 元;7.36.屋面、卫生间、楼板层等混凝土结构面出现渗水、漏水、裂缝等现象的,经处理仍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每项考核 1000 元;7.37.预埋件、预埋螺栓安装偏差超过设计规范要求直接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处考核 500 元;7.38.内外墙砌筑有通缝、水平及立
19、缝砂浆不饱满、水泥砂浆强度不够、顶部45砌筑不规范及砂浆不饱满、不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毛拉筋、不按照规范留置马牙槎等砌筑质量问题的每处考核 800 元;7.30.钢结构使用焊条不按照规范进行,甲方提出后整改效果不明显每处考核 300 元;7.31.内外墙以及混凝土面抹灰不进行基底处理、门窗护角不填柔性材料、不用水泥砂浆粉、分格缝留设不按照要求进行等问题,甲方提出后不整改的每处考核 500 元;7.32.抹灰后墙面垂直度超标、阴阳角不方正、大量出现空鼓、裂缝的,每一处考核 500 元;7.33.铝合金门窗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启不灵活、四周密封胶密封不严、标高、尺寸偏差过大等质量通病问题,每处考核
20、500 元;7.34.吊顶龙骨材质强度不够、接缝不顺直、饰面板材质差等问题每处考核800 元;7.35.楼地面粘贴地板砖、板缝过大、平整度超标等问题甲方提出后整改不及时的每处考核 500 元。8.进度考核细则8.1 根据本工程合同要求编制网络进度计划,不按照要求编审的单位考核1000 元;8.2 乙方认真做好单位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开工后由于人力、机具不到位,作业指导书未编制等自身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否则考核 500元;8.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整个施工节点的,施工单位应该有赶工措施,以挽回延误工期,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 1000 元。8.4 业主下发工作联系单,施工单
21、位执行不力,不按期完成,考核 500 元,施工单位不接受督办单,考核 800 元/次。8.5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发出停工令,造成节点延误,每延误一天考核 1000元;8.6 为确保工期目标按期完成,采用过程控制,如未按节点完成,一天考核300 元/项,如未按工期目标完成,给予考核 1000 元/ 天。8.7 因乙方能力供应影响施工进度,甲方下发工程联系单,每次考核 500 元,乙方对工程联系单要求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根据情况考核 10003000 元。9.现场安全管理9.1 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施工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用一切必
22、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检修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检修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检修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在施工工作中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检修事故、职业病及环境污染事故。9.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和委托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9.3 由于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完全由施工方独立承担。9.4 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工作过程中,应接受委托方安全各项考核制度和委托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10.现场文明生产要求10.1 乙方在现场
23、应遵守委托方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考核办法;10.2 乙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戴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10.3 乙方应采用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10.4 乙方应随时保持所负责施工现场的整洁与卫生,禁止在现场乱涂乱画,检修现场负责区域内应做到“工完、料尽、 场 地清”。10.5 乙方的生产办公场所应遵守委托方有关文明管理的规定。10.6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形成污染。如污染形成,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乙方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消除污染所造成的后果。10.7 全部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区域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并保证通过委托方验收。11、技术资料根据现场工程实际情况需要,甲方可提供原建、构筑物施工图纸供技术参考。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均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处理技术方案报甲方审核。根据国家档案资料规定和项目法人的要求移交竣工资料。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 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12、其他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国电* 乙方:河南四建股份热电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