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合伙协议书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住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住 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
2、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各合伙人每月发工资 ;盈余利润各合伙人(年终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平均承担债务。第七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二)合伙协议约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相同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上述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平均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
4、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其业务造成的损失的,自行承担损失。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对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 合伙终止后,由合伙财
5、产清偿合伙债务、职工工资等费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合伙人平均承担债务。3.清算后剩余财产,合伙人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一)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移给其他人,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二)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借于他人或个人私用,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四条 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合伙人: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