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 资 服 务(居间)协议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诚信、公正、互惠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第一条 服务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金融公司或民间资方办理商票贴现的渠道;解决甲方资金_万元。 (银行、金融公司、民间资方以下统称资方) 。商票贴现费率为 %。2、乙方促成甲方与资方的商票贴现事宜(资方以甲方需求及实际情况确定,同一资方系统的商票贴现视为同一经办方经办)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乙方的要求为准,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乙方的具体要求为准;第 3 条 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为:办理商票贴现日开始到办理成功下款日止(以甲方提供乙方符合要求的文件时开始计算);第 4 条 乙方履行服务的内容: 。第五条 办理金额:以成功办理合同额度为准;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商票贴现委托期限为:半年 1 年 2 年 第七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关咨询顾问费用的方式见转账支付分流表:户 名 账 号 开 户 行 分流比%1、甲方在收到资方的第一笔资金后,甲方无条件把乙方的酬佣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2、资方成功办理商票贴现,下款后,甲方应按与资方成功办理商票贴现合同额度的 %将酬佣如数支付给乙方
3、,逾期支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融资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付清为止。3、资方成功办理商票贴现,如甲方问题取消商票贴现应将酬佣 %如数支付给乙方。保密事项: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属于双方非公开渠道和资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若有泄漏的,应该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七条 诉讼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特别约定:1、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委托其它第三方为本协议项目居间介绍融资。2、甲方不得私下和乙方介绍的第三方交易。3、一经发现上述问题甲方赔偿乙方一切损失。4、自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甲乙双中任何一方违约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 11 条 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甲 方:(印)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手 机: 电话/传真:0512-68235606传 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