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4 检验标准13.4.1 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 90。检查数量:每 100m 查 2 点。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2 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 1000m21 组(6 块) ,不足 1000m2 取 1 组。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3 石材强度、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样检验。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4 盲道铺砌应正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5 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
2、反坡、积水现象。6 料石铺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3.4.1 的规定。表 13.4.1 料石铺砌允许偏差检验频率项目 允许偏差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平整度(mm) 3 20m 1 用 3m 直尺和塞尺量 3 点横坡 0.3且不反坡20m 1 用水准仪测量井框与面层高差(mm)3 每座 1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最大值相邻块高差(mm)2 20m 1 用钢尺量 3 点纵缝直顺(mm)10 40m 1 用 20m 线和钢尺量横缝直顺(mm)10 20m 1 沿路宽用线和钢尺量缝宽(mm) 32 20m 1 用钢尺量 3 点1 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1.1.1-1 的规定。表 11.1.1
3、-1 石材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项目 单位 允许值 注饱和抗压强度 MPa 120 饱和抗折强度 MPa 9 体积密度 g/cm3 2.5 磨耗率(狄法尔法) 4 吸水率 1 物理性能孔隙率 3 缺棱 个 面积不超过 5mm10mm,每块板材缺角 个 面积不超过 2mm2mm,每块板材色斑 个1面积不超过 15mm15mm,每块板材裂纹 条 1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 110(长度小于 20mm 不计)每块板外观质量坑窝 不明显 粗面板材的正面出现坑窝注:表面纹理垂直于板边沿,不得有斜纹、乱纹现象,边沿直顺、四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2 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1.1.1-2
4、 的规定。表 11.1.1-2 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允许偏差(mm)项目粗面材 细面材长、宽 02 01.5厚(高) 13 1对角线 2 2平面度 1 0.711.1.2 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 中规定的水泥。2 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 5。3 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 值宜为 68。11.1.3 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11.1.4 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 510m ,曲线段应视情况适度加密。11.1.5 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11.1.6 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11.1.8 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11.1.9 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